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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 第一卷

No. 1593 [Nos. 1592, 1594; cf. Nos. 1595-1598]
攝大乘論序
夫至道弘曠,無思不洽;大悲平等,誘進靡窮。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塗易久,淪惑難息。若先談出世,則疑性莫啟,故設教立方,各隨性欲。唐虞之前圖諜簡少,姬周以後經誥弘多,雖復制禮作訓,並導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而未覩,故迹隱葱嶺以西,教祕滄海之外。自漢室受命方稍東漸,爰及晉朝斯風乃盛,梁有天下彌具興隆,歷千祀其將半、涉七代而迄今。法蘭導清源於前,童壽振芳塵於後,安、叡騁壯思以發義端,生、肇擅玄言以釋幽致。雖並策分鑣同瀾比派,而深淺競馳照晦相雜。自茲以降篤好逾廣,莫不異軌同奔傳相祖習,而去取隨情、開抑殊軫。慧愷志慚負槖、勤愧聚螢,謬得齒迹學徒稟承訓義,遊寓講肆多歷年所,名師勝友備得諮詢,但綜涉疎淺鑽仰無術,尋波討源多所未悟。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明發興嗟、負心非一,每欲順風問道而未知厥路。
有三藏法師,是優禪尼國婆羅門種,姓頗羅墮,名拘羅那他,此土翻譯稱曰親依。識鑒淵曠、風表俊越,天才高傑、神辯閑縱,道氣逸群、德音邁俗,少遊諸國,歷事眾師。先習外典,洽通書奧,苞四韋於懷抱、吞六論於胸衿,學窮三藏貫練五部,研究大乘備盡深極。法師既博綜墳籍妙達幽微,每欲振玄宗於他域、啟法門於未悟,以身許道無憚遠遊,跨萬里猶比隣、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居建鄴。仍值梁季混淆、橫流荐及,法師因此避地東西,遂使大法擁而不暢。末至九江,及遊五嶺,凡所翻譯卷軸未多,後適閩越敷說不少。法師每懷慷慨,所歎知音者希,故伯牙絕絃、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典難辯、盈尺之珍罕別。法師遊方既久,欲旋返舊國,經塗所亘遂達番禺。儀同三司廣州刺史陽山郡公歐陽頠,叡表岳靈、德洞河府,經文緯武、匡道佐時,康流民於百越、建正法於五嶺。欽法師之高行、慕大士之勝規,奉請為菩薩戒師,恭承盡弟子之禮。愷昔嘗受業已少滌沈蔽,伏膺未久便致暌違,今重奉值倍懷蹈舞。復欲飡和稟德,訪道陳疑。雖慇懃三請,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圖,心魂靡託。衡州刺史陽山公世子歐陽紇,風業峻整、威武貞拔,該閱文史、深達治要,崇瀾內湛、清輝外溢。欽賢味道,篤信愛奇,躬為請主,兼申禮事。法師乃欣然受請,許為翻譯。制旨寺主慧智法師,戒行清白、道氣宏壯,志業閑贍、觸途必舉,匡濟不窮、輪奐靡息。征南長史袁敬,德履冲明、志託夷遠,徽獻清簡、氷桂齊質,弼諧蕃政民譽早聞,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賢為經始檀越,辰次昭陽,歲維協洽,月旅姑洗,神紀句芒,於廣州制旨寺便就翻譯。
法師既妙解聲論、善識方言,詞有以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席間函丈終朝靡息。愷謹筆受,隨出隨書,一章一句備盡研竅,釋義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譯事殊難,不可存於華綺,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乃可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質相半。與僧忍等同共稟學,夙夜匪懈無棄寸陰。即以某年樹檀之月,文義俱竟,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合二十三卷。
此論乃是大乘之宗旨、正法之祕奧,妙義雲興、清詞海溢。深固幽遠,二乘由此迷墜;曠壯該含,十地之所宗學。如來滅後將千一百餘年,彌勒菩薩投適時機,降靈俯接、忘己屈應,為阿僧伽法師廣釋大乘中義。阿僧伽者,此言無著。法師得一會道、體二居宗,該玄鑒極、凝神物表,欲敷闡至理故制造斯論,唯識微言因茲得顯、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彝倫、舟航有識。本論即無著法師之所造也。法師次弟婆藪槃豆,此曰天親,道亞生知、德備藏性,風格峻峙、神氣爽發,稟厥兄之雅訓,習大乘之弘旨。無著法師所造諸論,詞致淵玄、理趣難曉,將恐後學復成紕紊,故製釋論以解本文,籠小乘於形內、挫外道於筆端,自斯以後迄于像季,方等圓教乃盛宣通。
慧愷不揆虛薄、情慮庸淺,乃欲泛芥舟於巨壑、策駘足於修路,庶累毫成仞、聚爝為明。有識君子,幸宜尋閱。其道必然,無失墜也。
攝大乘論卷上
無著菩薩造
真諦三藏譯
依止勝相中眾名品第一
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佛世尊前,善入大乘句義菩薩摩訶薩,欲顯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說如是言: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十勝相者,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六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差別勝相。由此十義勝相,如來所說過於餘教。如此釋修多羅文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說。復次云何此中略釋,能顯大乘勝於餘教?今此略釋顯斯十義唯大乘有、小乘中無。何者為十?謂阿黎耶識,說名應知依止相。三種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實性,說名應知相。唯識教,說名應知入相。六波羅蜜,說名入因果相。菩薩十地,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菩薩所受持守護禁戒,說名於修差別戒學相。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說名心學相。無分別智,說名慧學相。無住處涅槃,說名學果寂滅相。三種佛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此三說名無分別智果相。如此十種處唯大乘中有,異於小乘,故說第一,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故。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復次云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能顯大乘?是如來正說,遮小乘決非大乘,於小乘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但見大乘中釋。復次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成就隨順不相違,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而說偈言:
應知依及相,入因果修異,
三學及果滅,智無上乘攝。
十義餘處無,見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由說十義勝。
云何十義如此次第說?菩薩初學,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由此觀故於十二緣生應生聰慧。次後於緣生法應了別其體相,由智能離增益損減二邊過失。如此正修應通達所緣如實諸相,次後從諸障應解脫。次心已通達應知實相,是先所行六波羅蜜應更成就,令清淨無復退失,由依意內清淨故。次內清淨所攝諸波羅蜜,依十地差別應修隨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薩三學,應令圓滿。圓滿已,是學果涅槃及無上菩提次後應得。修十義次第如此。此次第說中一切大乘皆得圓滿。此初說應知。
依止立名阿黎耶識。世尊於何處說此識,及說此識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中說:
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
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
阿毘達磨中復說偈云:
諸法依藏住,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黎耶,我為勝人說。
此阿含兩偈證識體及名。云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識。阿含云如《解節經》所說偈:
執持識深細,法種子恒流,
於凡我不說,彼物執為我。
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諸根,此識所執持,不壞不失,及至相續後際。又正受生時,由能生取陰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識所執持故,說名阿陀那。
或說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識。
意有二種:一能與彼生次第緣依故,先滅識為意;又以識生依止為意。二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恒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此識是餘煩惱識依止。此煩惱識由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緣塵及次第能分別故。此二名意。
云何得知有染污心?若無此心,獨行無明則不可說有,與五識相似此法應無。何以故?此五識共一時有自依止,謂眼等諸根。復次意名應無有義。復次無想定、滅心定應無有異。何以故?無想定有染污心所顯,滅心定不爾;若不爾,此二定應不異。復次於無想天一期,應成無流無失,無染污故,於中若無我見及我慢等。復次一切時中起我執遍善、惡、無記心中,若不如此,但惡心與我執等相應故,我及我所此或得行,於善、無記中則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時生,無此過失;若立與第六識相應行,有此過失。
無獨行無明,及相似五識,
二定無差別,意名無有義。
無想無我執,一期生無流,
善惡無記中,我執不應起。
離污心不有,二與三相違,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得生。
證見真實義,或障令不起,
恒行一切處,名獨行無明。
此心染污故,無記性攝,恒與四惑相應。譬如色無色界惑是有覆無記,此二界煩惱奢摩他所藏故,此心恒生不廢尋。
第三體離阿黎耶識不可得,是故阿黎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云何此意復說為心?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
云何於聲聞乘不說此心相及說阿黎耶、阿陀那名?微細境界所攝故。何以故?聲聞人無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是故於聲聞人離此說,由成就智令本願圓滿,故不為說。諸菩薩應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故佛為說。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無有是處。
復次此識於聲聞乘,由別名如來曾顯。如《增一阿含經》言:於世間喜樂阿梨耶、愛阿黎耶、習阿黎耶、著阿黎耶,為滅阿黎耶,如來說正法,世間樂聽故,屬耳作意欲知,生起正勤,方得滅盡阿黎耶,乃至受行如來正法及似法。由如來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議法於世間顯現。如本識,此《如來出世四種功德經》由別義於聲聞乘此識已顯現。復次摩訶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識別名,此識顯現,譬如樹依根。彌沙塞部亦以別名說此識,謂窮生死陰。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時見相續斷,此心中彼種子無有斷絕。是應知依止阿陀那、阿黎耶、質多、根本識、窮生死陰等。由此名,小乘中是阿黎耶識已成王路。
復有餘師,執心、意、識此三但名異義同。是義不然,意及識已見義異,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餘師,執是如來說世間喜樂阿黎耶如前所說,此中有五取陰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執樂受與欲相應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執身見說名阿黎耶。如此等諸師迷阿黎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是執。由隨小乘教及行,是師所立義不中道理。若有人不迷阿黎耶識,約小乘名成立此識,其義最勝。云何最勝?若執取陰名阿黎耶,於惡趣隨一道中一向苦受處於彼受生。此取陰最可惡逆,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道理。何以故?彼中眾生恒願取陰斷絕不生。若是樂受與欲相應,從第四定乃至上界皆無此受。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則生厭惡,是故眾生於中喜樂不稱道理。若是身見正法內人信樂無我,非其所愛,於中不生喜樂。此阿黎耶識,眾生心執為自內我,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願苦陰永滅不起;阿黎耶識我愛所縛故,不曾願樂滅除自我。從第四定以上受生眾生,雖復不樂有欲樂受,於阿黎耶識中是自我愛隨逐不離。復次正法內人,雖復願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黎耶識中亦有自我愛。以阿黎耶名安立此識則為最勝,是名成立阿黎耶別名。
相品第二
復次成立此識相云何可見?此相略說有三種: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子依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切種子識,為生不淨品法恒起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是名果相。
何法名習氣?此習氣名欲顯何義?此法與彼相應共生共滅,後變為彼生因,此即所顯之義。譬如於麻以華熏習,麻與花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若人有欲等行,有欲等習氣,是心與欲等同生同滅,彼數數生為心變異生因。若多聞人,有多聞習氣,數思所聞共心生滅,彼數數生為心明了生因。由此熏習得堅住故,故說此人為能持法。於阿黎耶識應知如此道理。
此染污種子與阿黎耶識同異云何?不由別物體故異,如此和合雖難分別而非不異。阿黎耶識如此而生,熏習生時有功能勝異,說名一切種子。
云何阿黎耶識與染污一時更互為因?譬如燈光與燈炷,生及燒燃一時更互為因。又如蘆束,一時相依持故得住立。應知本識與能熏習更互為因,其義亦爾。如識為染污法因,染污法為識因。何以故?離此二法異因不可得故。
云何熏習不異不多種,而能為有異多種諸法作生因?譬如多縷結衣,衣無多色。若入染器,後於衣上種種相貌方得顯現。如此阿黎耶識種種諸法所熏,熏時一性無有多種。若生果染器現前,則有不可數種類相貌於阿黎耶識顯現。
此緣生,於大乘最微細甚深。若略說,有二種緣生:一分別自性、二分別愛非愛。依止阿黎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生,由分別種種法因緣自性故。復有十二分緣生,是名分別愛非愛,於善惡道分別愛非愛生種種異因故。若人於阿黎耶識迷第一緣生,或執自性是生死因,或執宿作、或執自在變化、或執八自在我、或執無因。若迷第二緣生,執我作者、受者。譬如眾多生盲人不曾見象,有人示之令彼觸證。有諸盲人,或觸其鼻、或觸其牙、或觸其耳、或觸其脚、或觸其尾、或觸其脊等。有人問之象為何相?盲人答云: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箒、或說如山石。若人不了二種緣生,無明生盲,或說自性為因、或說宿作、或說自在變化、或說八自在我、或說無因、或說作者受者。由不了阿黎耶識體相及因果相,如彼生盲不識象體相作種種異說。
若略說阿黎耶識體相,是果報識、是一切種子,由此識攝一切三界身、一切六道四生皆盡。為顯此義故說偈言:
外內不明了,於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種子有六種,
念念滅俱有,隨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說是熏體相。
六識無相應,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餘生例應爾。
此外內種子,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然後方滅盡,
譬如外種子,內種子不爾。
此義以二偈顯之:
於外無熏習,種子內不然,
聞等無熏習,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失得并相違,
由內外得成,是故內有熏。
所餘識異阿黎耶識,謂生起識,一切生處及道應知,是名受用識。如《中邊論》偈說:
「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
了受名分別,起行等心法。」
此二識更互為因,如《大乘阿毘達磨》偈說:
「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此二互為因,亦恒互為果。」
若於第一緣生中,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於第二緣生中諸法是何緣?是增上緣。復次幾緣能生六識?有三緣,謂增上緣、所緣緣、次第緣。如此三緣生:一窮生死緣生、二愛憎道緣生、三受用緣生,具足四緣。
引證品第三
此阿黎耶識已成立,由眾名及體相。云何得知阿黎耶識?以如是等眾名故,如來說體相亦爾,不說生起識。若離此名相所立阿黎耶識,不淨品淨品等皆不成就,煩惱不淨品、業不淨品、生不淨品、世間淨品、出世淨品等皆不成就。云何煩惱不淨品不成就?根本煩惱及少分煩惱所作熏習種子,於六識不得成就。何以故?眼識與欲等大小二惑俱起俱滅,此眼識是惑所熏成立種子,餘識不爾。是眼識已滅,或餘識間起,熏習及熏習依止皆不可得,眼識前時已謝現無有體,或餘識所間從已滅無法,有欲俱生不得成就,譬如從過去已滅盡業,果報不得生。復次眼識與欲等或俱時生起熏習不成。何以故?此種子不得住於欲中,以欲依止識故;又欲相續不堅住故。此欲於餘識亦無熏習,依止別異故,所餘諸識無俱起俱滅故。同類與同類不得相熏,以無一時共生滅故。是故眼識不為欲等大小諸惑所熏,亦不為同類識所熏。如此思量眼識,所餘諸識亦應如此思量。
復次若眾生從無想天已上退墮,受下界生,大小惑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何以故?此惑熏習與依止並已過去,滅無餘故。
復次或對治識已生,所餘世間諸識皆已滅盡。若無阿黎耶識,此對治識共小大惑種子俱在,此義不成。何以故?自性解脫故,無流心與惑不得俱起俱滅故。復次後時出觀,正起世間心,諸惑熏習久已謝滅,有流意識無有種子生應得成。是故離阿黎耶識,煩惱染污則不得成。
復次業染污云何不得成?緣行生識分無得成義。若無此義,緣取生有亦無成義,故業染污不成。
復次云何生染污此義不成?結生不成故。若人於不靜地退墮,心正在中陰起染污意識方得受生。此有染污識於中陰中滅,是識託柯羅邏,於母胎中變合受生。若但意識變成柯羅邏等依止,此意識於母胎中有別意識起,無如此義。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故。已變異意識不可成立為意識依止,不清淨故、長時緣境故、所緣境不可知故。若此意識已變異,是時意識成柯羅邏,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即是阿黎耶識,汝自以別名成立謂為意識。若汝執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故此識由依止成他因。此所依止識,若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止,名一切種子識,是義不成。是故此識託生變異成柯羅邏,非是意識,但是果報亦是一切種子,此義得成。
復次若眾生已託生,能執持所餘色根,離果報識則不可得。何以故?所餘諸識定別有依止,不久堅住。若此色根無執持識,亦不得成。
復次此識及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俱起,此識不成。復次若離果報識,一切求生已生眾生識食不成。何以故?若離果報識,眼識等中隨有一識,於三界中受生眾生為作食事,不見有能故。
若人從此生捨命生上靜地,由散動染污意識,於彼受生,是染污散動識於靜地中離果報識有餘種子,此義不成。
復次若眾生生無色界,離一切種子果報識,若生染污心及善心則無種子并依止,染污及善二識皆不得成。
於無色界若起無流心,所餘世間心已滅盡,便應棄於此道。若眾生生非想非非想中,起不用處心及無流心,即捨二處。何以故?無流心是出世心故,非想非非想道非其依止,不用處道亦非依止,直趣涅槃亦非依止。
復次若人已作善業及以惡業,正捨壽命,離阿黎耶識,或上或下次第依止冷觸不應得成。是故生染污,離一切種子果報識不可得立。
云何世間淨品不成?若眾生未離欲,欲界未得色界心,先起欲界善心求離欲,欲界修行觀心。此欲界加行心與色界心不俱起俱滅故非所熏,是故欲界善心非是色界善心種子。過去色界心無量餘生及別心所隔,後時不可立為靜識種子,已無有故。是故此義得成,謂色界靜心一切種子果報識,次第傳來立為因緣,此加行善心立為增上緣。如此於一切離欲地中,是義應知。如此世間清淨品義,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則不可立。
云何出世淨品離阿黎耶識不可得立?佛世尊說:從聞他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此聞他音及正思惟,不能熏耳識及意識或耳意二識。何以故?若人如聞而解及正思惟法,爾時耳識不得生,意識亦不得生,以餘散動分別識所聞故。若與正思惟相應生,此意識久已謝滅,聞所熏共熏習已無,云何後時以前識為種子後識得生?復次世間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時得共生共滅,是故此世心非關淨心所熏。既無熏習,不應得成出世種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出世淨心亦不得成。何以故?此中聞思熏習無有義能攝出世熏習種子。
云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此出世心昔來未曾生習,是故定無熏習。若無熏習,此出世心從何因生?汝今應答: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熏習為種子故,出世心得生。
此聞慧熏,習為與阿黎耶識同性、為不同性?若是阿黎耶識性,云何能成此識對治種子?若不同性,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隨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譬如水乳。此聞熏習即非本識,已成此識對治種子故。
此中依下品熏習中品熏習生,依中品熏習上品熏習生。何以故?數數加行聞思修故。
是聞熏習若下中上品,應知是法身種子,由對治阿黎耶識生,是故不入阿黎耶性攝,出世最清淨法界流出故,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何以故?此種子出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一切惡道生對治、一切惡行朽壞對治,能引相續令生是處,隨順逢事諸佛菩薩。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若聲聞獨覺所得,屬解脫身攝。此聞熏習非阿黎耶識,屬法身及解脫身攝。如是如是從下中上次第漸增,如是如是果報識次第漸減,依止即轉。若依止一向轉,是有種子果報識即無種子,一切皆盡。若本識與非本識共起共滅猶如水乳和合,云何本識滅、非本識不滅?譬如於水,鵝所飲乳。猶如世間離欲時,不靜地熏習滅,靜地熏習增,世間轉依義得成,出世轉依亦爾。
若人入滅心定,由說識不離身,是故果報識於定中應成不離身。何以故?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云何知然?若從此定出,識不應更生。何以故?此果報識相續已斷,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何以故?定義不成故,解相及境不可得故,與善根相應過故,與惡及無記不相應故,想及受生起過故,於三和合必有觸故,於餘定有功能故,但滅想是過患故,作意信等善根生起過故,拔除能依離所依不可得故,有譬喻故,如非一切行一切行不如是故。
若有人執,色心次第生是諸法種子。此執不然。何以故?已有前過,復有別失。別失者,若人從無想天退及出滅心定,此中所執不成;阿羅漢最後心亦不得成;若離次第緣此執不成。
如此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淨不淨品皆不得成,是故此心有義成就,應當信知。依前所說相,今更作偈:
菩薩於善識,則離餘五識,
無餘心轉依,以何方便作?
若對治轉依,非滅故不成,
因果無差別,於滅則有過。
無種子無法,若許為轉依,
於無二無故,轉依義不成。
差別品第四
此阿黎耶識差別云何?若略說,或三種、或四種差別。
三種者,由三種熏習異故,謂言說、我見、有分熏習差別。四種者,謂引生、果報、緣相、相貌差別。
引生差別者,是熏習新生。若無此,緣行生識、緣取生有是義不成。
果報差別者,依行於六道中此法成熟。若無此,後時受生所有諸法生起,此義不成。
緣相差別者,於此心中有相能起我執。若無此,於餘心中執我相境,此義不成。
相貌差別者,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共相者,是器世界種子。不共相者,是各別內入種子。復次共相者,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種子。若對治起時,不共所對治滅。於共種子識,他分別所持,正見清淨,譬如修觀行人於一類物種種願樂種種觀察隨心成立。此中說偈:
難滅及難解,說名為共結,
觀行人心異,由相大成外。
清淨人未滅,此中見清淨,
成就淨佛土,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偈:
種種願及見,觀行人能成,
於一類物中,隨彼意成故,
種種見成故,所取唯有識。
是不共本識差別有覺受生種子。若無此,眾生世界生緣不成。是共阿黎耶識無受生種子。若無此,器世界生緣不成。
復次麁重相識、細輕相識。麁重相識者,謂大小二惑種子。細輕相識者,謂一切有流善法種子。若無此,由前業果有勝能、無勝能依止差別不得成。
復次有受、不受相二種本識。有受相者,果報已熟善惡種子識。不受相者,名言熏習種子,無量時戲論生起種子故。若無此識,有作不作善惡二業因與果報故受用盡義不成,始生名言熏習生起亦不得成。
復次有譬喻相。識如幻事、鹿渴、夢想、翳闇等譬,第一識似如此事。若無此,虛妄分別種子故,此識不成顛倒因緣。
復有具不具相。若具縛眾生有具相,若得世間離欲有損害相,若有學聲聞及諸菩薩有一分滅離相,若阿羅漢、獨覺、如來有具分滅離相。何以故?阿羅漢獨覺單滅惑障,如來雙滅惑智二障。若無此,煩惱次第滅盡則不得成。
何因緣善惡二法果報唯是無覆無記?此無記性與善惡二法俱生不相違,善惡二法自互相違。若果報成善惡性,無方便得解脫煩惱。又無方便得起善及煩惱故,無解脫及繫縛。無此二義故,是故果報識定是無覆無記性。
攝大乘論應知勝相第二之一
如此已說應知依止。勝相云何應知?應知勝相。此應知相略說有三種:一依他性相、二分別性相、三真實性相。
依他性相者,本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差別。何者為差別,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如此等識因言說熏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因我見熏習種子生。善惡兩道生死識,因有分熏習種子生。由如此等識,一切界道煩惱所攝依他性為相虛妄分別即得顯現。如此等識,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體,非有虛妄塵顯現依止,是名依他性相。
分別性相者,實無有塵,唯有識體顯現為塵,是名分別性相。
真實性相者,是依他性由此塵相永無所有,此實不無,是名真實性相。
由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知攝眼等六內界。以應受識,應知攝色等六外界。以正受識,應知攝眼等六識界。由如此等識為本,其餘諸識是此識差別。
如此眾識唯識,以無塵等故。譬如夢等,於夢中離諸外塵一向唯識,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等諸塵如實顯現,此中無一塵是實有。由如此譬,一切處應知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幻事、鹿渴、翳闇等譬。
若覺人所見塵,一切處唯有識,譬如夢塵。如人夢覺,了別夢塵但唯有識,於覺時何故不爾?不無此義。若人已得真如智覺,不無此覺。譬如人正在夢中未覺,此覺不生;若人已覺,方有此覺。如此若人未得真如智覺,亦無此覺;若已得真如智覺,必有此覺。
若人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中云何得起比智?由聖教及真理可得比度。聖教者,如《十地經》中佛世尊言:佛子!三界者唯有識。又如《解節經》中說,是時彌勒菩薩摩訶薩問佛世尊:世尊!此色相是定心所緣境,為與心異、與心不異?佛世尊言:彌勒!與心不異。何以故?我說唯有識,此色相境界識所顯現。彌勒菩薩言:世尊!若定境界,色相與定心不異。云何此識取此識為境?佛世尊言:彌勒!無有法能取餘法。雖不能取,此識如此變生顯現如塵。譬如依面見面,謂我見影,此影顯現相似異面。定心亦爾,顯現似塵,謂異定心。由此阿含及所成道理,唯識義顯現。云何如此?是時觀行人心正在觀中,若見青黃等遍入色相,即見自心不見餘境青黃等色。由此道理一切識中,菩薩於唯識應作如此比知。於青黃等識,非憶持識,以見境在現前故。於聞思兩位憶持意識,此識緣過去境,似過去境起。是故得成唯識義。由此比知,菩薩若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義得生比知。
是種種識前已說,譬如幻事夢等,於中眼識等識唯識義可成。眼色等識有色,唯識義云何可見?此等識由阿含及道理,如前應知。
若色是識,云何顯現似色?云何相續堅住前後相似?由顛倒等煩惱依止故。若不爾,於非義義顛倒不得成。若無義顛倒,惑障及智障二種煩惱則不得成。若無二障,清淨品亦不得成。是故諸識如此生起,可信是實。此中說偈:
亂因及亂體,色識無色識,
若前識不有,後識不得生。
云何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於一切生處更互密合生?具足受生所顯故。
云何世識等,如前說有種種差別生?無始生死相續不斷絕故、無量眾生界所攝故、無量器世界所攝故、無量作事更互顯示所攝故、無量攝及受用差別所攝故、無量受用愛憎業果報所攝故、無量生及死證得差別所攝故。
云何正辨如此等識令成唯識義?若略說,有三相,諸識則成唯識。唯有識量,外塵無所有故;唯有二,謂相及見,識所攝故;由種種,生相所攝故。此義云何?此一切識無塵,故成唯識。有相有見,眼等諸識以色等為相故,眼等諸識以諸識為見故;意識以一切眼識乃至法識為相故,意識以意識為見故。云何如此?意識能分別故,似一切識塵分生故。此中說偈:
入唯量唯二,種種觀人說,
通達唯識時,及伏離識位。
諸師說此意識,隨種種依止生起得種種名,譬如作意業,得身口等業名。此識於一切依止生種種相貌,似二種法顯現:一似塵顯現、二似分別顯現。一切處似觸顯現,若在有色界,意識依身故生,譬如有色諸根依止身生。此中說偈:
遠行及獨行,無身住空窟,
調伏難調伏,則解脫魔縛。
如經言:此眼等五根所緣境界,一一境界意識能取,分別意識為彼生因。復有別說,分別說十二入中是六識聚,說名意入。
是處安立本識為義識,此中一切識說名相識。意識及依止識,應知名見識。何以故?此相識由是見生因,顯現似塵故,作見生依止事。如此諸識成立唯識。
云何諸塵現前顯現,知其非有?如佛世尊說:若菩薩與四法相應,能尋能入一切識無塵。何者為四?一知相違識相,譬如餓鬼、畜生、人、天於同境界,由見識有異。二由見無境界識,譬如於過去未來夢影塵中。三由知離功用,無顛倒應成,譬如實有塵中緣塵起識,不成顛倒、不由功用,如實知故。四由知義隨順三慧。云何如此?一切聖人入觀得心自在,由願樂自在故,如願樂塵種種顯現故。若觀行人已得奢摩他修法觀加行,隨唯思惟義顯現故。若人得無分別智,未出無分別觀,一切塵不顯現故。由境界等義隨順三慧,由前引證成就唯識義,故知唯識無塵。此中有六偈重顯前義。此偈後依智學中當廣分別說,謂餓鬼、畜生、人如是等。
攝大乘論卷上
下一卷: 攝大乘論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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