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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一輯 教義論述類|01-05 基督教之研究|第五章 基督教與佛教的影響及價值

聖嚴法師

第五章 基督教與佛教的影響及價值

第一節 基督教與印度文化

基督徒很少願意承認,基督教中混有若干印度文化的色彩,事實上,又究竟如何呢?

基督教是猶太教的革新教,猶太教是民族宗教,到了耶穌,就把猶太教的民族神向全人類公開,變成了世界性的宗教。雖然,目前的猶太教,在對內教養扶助,對外寬容忍讓的態度,比基督教可愛可取得多。

但是耶穌怎麼有這樣的啟示?不用說,在基督徒的信念中,這是屬於神的意志。事實上,我們應當考察耶穌所生的時代,以及那個時代中耶穌所生存的地理環境,在宗教思想上,可能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或暗示?否則,耶穌的宗教運動,難道真是天上掉下來的?

(一)印度聖典與《舊約》的內容

我們先把眼光投向印度,印度這支民族——雅利安人,原是由中央亞細亞族遷移而去,據印度近代學人提拉克(B. G. Tilak)的判斷,當在西元前四千年左右,中央亞細亞的這個民族,不知為了什麼,向東南遷徙,越過印度庫斯山脈,便分為兩部,一部繼續向東南而到達伽布爾及印度河上游,後來就成為印度的主人,另一部則轉往西南而進入波斯。這是一個線索。

我們再往後看,釋迦世尊在印度建立了佛教,佛教之前的印度雅利安民族,早已有了婆羅門教,所謂婆羅門教,實則就是雅利安的民族宗教,所以他們的宗教,也不許異民族信仰,異民族——譬如印度的土著,在婆羅門教看來是不能得救的,也是無權信仰宗教的,這個觀念與猶太教的信仰,非常地相近。所以,考察印度早期的聖典,如《梨俱吠陀》的風俗,粗獷而有原始美的情調,跟《舊約》的性質,也有相似之點。這是第二個線索。

我們再看,救世主的降臨問題。在希伯來民族,他們受著異民族的壓迫侵擾之時,常常渴望有一位屬於他們自己的王,來拯救他們與保護他們,那個王,最好不過的,當然是他們所信仰的神的降生人間,這是一種精神的寄託。

這一民族,既可敬尤可憐,他們一開始就很有自信,但也一開始就受到強國的壓抑。他們有史蹟可考的,初期的屬於閃族,他們居於由許多低山及巖谷形成的地帶,那裡的樹木很少,泥土是給太陽烤乾了,他們則選擇一些小湖與溪澗附近落腳,靠游牧而生活,常常也做一些綠林好漢所做的把戲,互相攻打,彼此劫掠。那個地方,古代有過許多的名字,現在,大家管它叫作敘利亞。

但是,那個叫作閃族的游牧部落,在地理上恰巧被夾在埃及與巴比侖、亞述利亞之間,當時的埃及、巴比侖、亞述利亞,均已有了商品的出產與溝通,閃族的安居地帶,便成了他們通商往返的走廊,因在文化、政治及武力方面,閃族人是比不上他們的,所以也就含含糊糊地承認了埃及、巴比侖,或亞述利亞的各個帝王,並且在表面上非常謙卑地承認自己是那些外國帝王的順民。他們後來不知在哪個世紀,便從這阿拉伯沙漠遷出,曾住埃及,又走入了亞洲西部的肥沃平原。但是,自卑感和自尊心,始終熾燃著他們那仇恨報復的情緒,這在《舊約》之中可看得出來,因此而相信他們的神,一定會來拯救他們。摩西把他們從埃及的寄居生活下帶了出來,但總還沒有使他們也有一日做為世界的領導民族,他們卻自信是最優秀的民族,因為耶和華跟他們同在。所以,渴望有個屬於他們自己的萬王之王。

於是在《舊約.以賽亞書》第四十章中就出現了他們所希望的「安慰的話」說:「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上帝的道,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崗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以賽亞書〉第四十章第三、五節)這也說明了他們的上帝會來改造這個世界,到了〈彌迦書〉第五章第二節,就更明顯了:「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做掌權的。」於是,耶穌的出現,便被認為就是他們的「王」了。只是耶穌的出生,並沒有見到耶和華的榮耀顯現,山窪沒有因此填滿,山崗沒有因此削平,高低未曾變成平坦,崎嶇也沒有成為平原,我們的世界,仍和耶穌未生之前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因為耶穌的宗教而為人類增加了恩恩怨怨。

我們看了〈以賽亞書〉第四十章第三及四節的記載,很容易想到印度民族,也有類似的傳說,那就是轉輪聖王的應現,雖然轉輪聖王的出世,並不限於一個時代的某一個,但是輪王治世的時候,也是:「諸山河石壁皆自消滅,四大海水各據一方,時閻浮地極為平整,如鏡清明;……人心平均皆同一意,相見歡悅善言相向,言辭一類無有差別……人民大小皆同一類……彼時男女之類,意欲大小便,地自然開,事訖之後,地復還合。爾時閻浮地內,自然生粳米,亦無皮裹,極為香美,食無患苦。所謂金、銀、珍寶、車????、瑪瑙、真珠、琥珀,各散在地無人省錄……。」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十不善品〉第四十八第三經)這是將來彌勒佛出世時的輪王建設,比起〈以賽亞書〉的理想,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第三個線索。

(二)約翰及耶穌的印度氣質

我們再看《新約》記載的施洗約翰:「約翰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馬可福音〉第一章第六節)「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馬可福音〉第一章第四節)

我們知道,猶太教的大禮是割禮(割包皮),洗禮不是古禮,洗禮的根源,倒可以在印度找到,在佛的時代,就有人勸佛受洗。說是經過「聖水」一洗,罪業就完全洗脫而可生天了(如《增一阿含經.利養品》),這跟約翰的施洗而「使罪得赦」,幾乎一樣;但是,罪業在於心造,洗澡不過能使身淨,兩者不相應,所以是無謂的迷信,佛陀把那外道說服了。至於約翰的那種生活,也頗類似印度的苦行外道。約翰竟又是耶穌的施洗者,耶穌得自約翰的影響很深。

我們再看耶穌出生之後,為免被希律王殺死,所以他的父母把他帶到埃及去避難(〈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三、十四節)。等希律王死了,才又到加利利去住(〈馬太福音〉第二章第十九至二十二節)。此後,耶穌在十二歲時露了一次面,直到約三十歲時才出來傳道,其餘的時間就不知他到哪兒去了,〈路加福音〉第一章第八十節,僅做了如此的交代:「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至於這個「曠野」在何處呢?是阿拉伯沙漠還是別處!在佛經中,「曠野」是一個城的名稱。

(三)從阿育王到基督教

我們又知道,印度的佛教,當在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時代(接位於西元前二七二年),近代發現他的敕令的刻文中,知道他曾經派遣「正法大官」至敘利亞、埃及、馬其頓、克萊奈、愛毘勞斯(這是希臘五王國),以政治力量推行佛化的國際和平運動。從晚近的考古發掘之中,證明在佛元千年(西元七世紀)頃,波斯猶有佛教的僧侶。而耶穌的環境,就在這希臘五王國的範圍之內,在耶穌的時代,那兒早已有了佛教的流傳,並且也該有了印度其他教派如苦行道的蹤跡。正如印順法師所說:「希臘五國,乃耶、回發祥之地;彼二之自猶太教而演化為世界宗教,不應忽略佛教深大之影響,尤以基督教為甚,不特博愛、和平,即耶穌及彼得等之獨身,亦染有濃厚之佛教色彩也。」(《印度之佛教》第五章第三節九十三―九十四)這是耶穌交涉的重要線索。

以上所舉各點,是從歷史上大略地考察出來,我們不必確認施洗約翰及耶穌基督,完全接受了佛教及印度其他教派的思想,至少,他們也不能否認曾經受了印度宗教思想的鼓勵。縱然這種鼓勵是間接的,乃至他們自己也沒有覺察到的。因為耶穌本人既未受到像樣的教育,也不可能成為明顯的「印度文化之友」。

雅利安族既能移民到波斯(今之伊朗),當然也有可能繼續向西而到敘利亞,接觸到了閃族。對於游牧民族而言,這不是稀奇的事。

印度《梨俱吠陀》的成立,約在西元前三千年左右,比摩西早了一千五百年,根據《舊約》的推算,上帝創世到現在,尚不過六千多年,比《梨俱吠陀》的時代只早了一千年左右,除了內容的比較,在年代的比較上也頗有趣味。

阿育王既曾派遣佛教的僧人到埃及、敘利亞、馬其頓等地去傳布佛教,印度跟希臘地區的交通往返,文化交流,卻不是以此為始,早在西元前三二六年,亞歷山大攻取印度西北部的時候,就已開始。尤其在佛滅七十一年時,敘利亞王塞留克斯,在印度為阿育王的祖父旃陀羅掘多王擊敗而媾和,而派其部將馬伽斯登尼斯(Megasthenes)出使印度,駐節首都華氏城(Pāṭaliputra,波吒釐子),自西元前三○二至二九八年,住了五年,返國後寫了一部《使印筆記》,記錄其在印度的見聞,這是外國人知道印度文明的最古記載。此後,印度接受了外來的希臘文化,及至後來也接觸到了猶太教、基督教文化,最後還接受了伊斯蘭教的信仰;至於埃及、敘利亞、馬其頓等地,也吸收了印度的文化。這在雙方的古籍之中,均可找到彼此影響的蛛絲馬跡了。

因此,到了耶穌的時候,既傳說在襁褓中即曾到過埃及,埃及在以色列的西南鄰,敘利亞在以色列的東北鄰,佛教早已傳至這兩區域。那麼,耶穌有沒有接受真正的佛教教義,是一個問題,耶穌是不是間接地聽到過有關佛教的教義,則又是一個問題。然而,在耶穌出世以前的二、三百年時,敘利亞人,已經有了在印度見聞的著作,乃是事實,同時,佛陀把解脫之門,早已向全人類大開,早已使宗教的觀念衝破了民族優越感的藩籬,到了耶穌的時候,也將猶太教的民族神耶和華,向「世人」公開了。在這之間,究竟是誰學了誰呢?

(四)波斯王與猶太人

其實,基督教在西元前五百多年,就已接觸到並也接收了東方的祆教,那是在西元前五三八年,由於雅利安種族的波斯王居魯士,攻陷了巴比侖城,讓猶太人有了向東看文明的機會,這在本書第三章第二節中已經講到一些。至於《舊約聖經》的絕大部分,便是在那以後才記錄成文。譬如但以理是西元前六世紀的人,《舊約》第二十七篇(共三十九篇),雖然託名為〈但以理書〉,它的被人寫成現在這樣神話多於事實的記載,卻是晚在西元前一六七年至一六五年之間了,一個故事在迷信誇大的猶太人之間傳流講述了四百年來,尚存有多少真實性?已可想見了。

當然,我無意要說基督教是脫胎於佛教,因它並不像佛教,佛教也不會因此而感到榮耀,我只是從歷史文化的線索上,找出一些比較推近的根據,以資說明佛教與基督教的交涉關係。只是彼此的發展,由於社會背景的互異而有所不同,佛教是超越了印度古宗教,同時也否定了神教的基本信念——神造萬物。耶穌是脫胎於猶太教,膨脹了耶和華,但卻沒有超越出神教的基本信念,乃至把他自己也變成了神格的人。但這神格人的問題,也給近二千年來的基督徒們傷透了腦筋,耶穌是神還是人?始終是神學上的一個難解的結。

(五)誰是外邦人

至於到了耶穌死了以後的基督教,跟印度宗教色彩相似的,也有很多。譬如第五世紀的隱士皮拉古(Pelagius),以為人類犯罪應由各自承當,不會因了始祖亞當的犯罪而有原罪,耶穌也不能代人贖罪,耶穌只是做為救人的榜樣。這個思想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上非常地特別,可惜被主教會議斥為異端邪說。

又有基督教的修道主義的形成,及禁欲思想的成長,均跟「外邦人」的批評及加入教會有關,雖然耶穌曾主張:「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二節,第二十二章第三十節)保羅也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八節)但是教士不許結婚,是受外邦人的影響,到了西元第三世紀之初才規定的。那麼,「外邦人」又是誰呢?

至於基督教的修道主義,是始於西元二七○年,有位叫作安東尼的隱士,捨棄了一切而獨自隱居,他以為邪魔常用各種方法來苦害他,他總是禁食,祈禱不止,用克制肉體的方法與上帝親近。後來效仿他的人多了,漸漸也有了修道的集團。但這種方法,也是學自「異教」的,譬如改善修道主義的帕科繆,他在西元三一五至三二○年間,在埃及南部創立了第一所基督教修道院,然而他本來是一個異教徒。

所以,基督教的本質不變,但它能夠接受並利用外邦人的長處,正像《舊約》時代利用搶劫自外邦人的布,搭起他們奉神的幕。至於那些長處之中,有多少是來自外邦人的?冷眼旁觀,也許在外邦人看來,比他們自己更加明白。修道及禁欲,不過是一例。

本來,一種文化吸收另一種文化,乃是不足為奇的事,譬如我們的佛教,在龍樹時代的大轉變,佛教的思想發展,也以印度的西北方更為顯著,這都說明了佛教已經受到了外來文化的刺激,最著名的犍陀羅佛教美術,那就是外來文化的影響所形成,我們佛教徒也不隱諱這種歷史的事實。

(六)這是他們的策略

基督教呢?他們是接受你、征服你、再消滅你。這在天主教表現得最徹底,他們慣用政治及武力;近代,他們加用策略與技術,譬如他們對待中國的民間,准許供奉祖宗牌位,對佛教徒也用代亡魂祈禱超度的方法,對於中國的學者,承認儒家的上帝。然而,正像他們接受各式各樣的哲學及宗教一樣,是以「奴婢」的眼光來看待的。他們的警覺心很高,羅馬教廷設有「非宗教問題祕書處」等的專門機構,凡有一種非天主或反天主的思想出現,他們就會立刻指定專人從事研究,以期達到轉變之而克服之的目的,他來接近你,乃至幫助你,而批判你。他們尚未了解你之前,即已有了現成的結論,所謂「研究」,僅是手段而已。所以,當你真的成了天主教的信徒之時,什麼祖宗牌位、儒家的上帝、哲學的觀念等等,便都是不合要求的「魔鬼」了。他們用懷柔的爭取、軟化的進攻、迂迴的否定。因此,在傳教的策略運用上,天主教比新教更具有壓倒性的威脅,天主教對「外邦人」的「異教」,固然如此,對於新教,也採同樣的方法,譬如一九六六年春季,臺北出現了天主教與各新教教派共同禮拜祈禱的運動,便是由於羅馬教廷的號召,可是,有許多教派的新教教士卻聯合起來,反對新舊聯合祈禱的運動,這是為了什麼?請聰明的讀者,參罷!因為,天主教的態度有了改變,從前是用的十字軍,現代是派遣的「聖誕老人」,你能說對聖誕老人也不歡迎嗎?

不過,請不要誤會,以為基督教的新教各派是弱者,他們新也好,舊也好,本質卻是一樣的,都在積極地為了「神愛世人」而工作,新教與舊教鬥爭,新教各派間鬥爭(如果留心報紙,資料很多),更向佛教鬥爭,所以,香港有「道風山」,臺灣有龔天民,他們僅屬於信義會的一派,其工作的熱烈,已經可觀,以「研究」佛教,弱化佛教,而期消滅佛教。在一九六五年冬季,曾有一個外國教會,給臺灣分會的電報中,責斥臺灣的教士們,未能在其限期以內,把臺灣人口的百分之五十變為基督徒而埋怨呢!因為該一外國教會花了大量的資金,到目前為止的臺灣,竟然尚有佛教等的其他宗教在大肆活動——這一資料,係由政府的有關部門所透露,相信它是可靠的。

第二節 基督教與中國佛教

(一)唐朝的景教

我們知道,中國之有基督教,僅比佛教的輸入晚了六百年,那就是唐太宗貞觀九年(西元六三五年),大秦(波斯)景教的傳入。為何稱基督教為「景教」?據〈景教碑〉說:「功用昭彰,強稱景教。」(《大正藏》五十四.一二八九頁中乃是照明黑暗之功用,所以稱為景教。

說起景教的歷史,應該上溯二百年,在西元四三一年的以弗所主教會議中,曾對一位教士聶斯托留(Nestorius)的主張予以譴責,並公決以為異端,而把他逮捕了流放到阿兒美尼亞去,他的書也全被焚棄,他相信耶穌本身兼具有神性及人性的兩種位格,這種「二性分離」的說法,無異是否定了耶穌是神之子的觀念,所以不合教會傳統的真解。然而,這一主張,竟能盛行於敘利亞及波斯等地。不論怎麼說,景教確是基督教的一支。

那麼,景教與佛教之間又有什麼交涉呢?

從景教對待佛教的態度上說,可以稱得上是溫和而虛心的一派。

因為唐代是佛教鼎盛的時代,景教初來中國,它的用語及標誌,也盡量模仿佛教,從其〈景教碑〉及〈三威蒙度讚〉(《大正藏》五十四.一二八八一二九○頁)中的文字,可以見到許多的佛教名詞,如「慈航」、「真寂」、「僧」、「大師」、「大聖」、「慈父」、「妙身」、「應身」、「法王」、「寺」、「功德」、「大施主」、「普救度」、「阿羅訶」、「大德」等類;〈景教碑〉上也刻有蓮花。故也可說:景教乃是佛化的基督教。

最有趣的,那位〈景教碑〉的作者名字,固然佛化了,他叫作「景淨」而不叫什麼保羅、彼得、約翰。尤其有趣的,這位「大秦寺僧」的教士,竟然還大膽地翻譯佛經,不過譯得很不像話。《貞元釋教錄》中有這樣的記載:「大秦寺波斯僧景淨,依胡本《六波羅蜜經》,譯成七卷。……景淨不識梵文,復未明釋教,……察其所譯,理昧詞疏。且夫釋氏伽藍,大秦僧寺,居止既別,行法全乖,景淨應傳彌尸訶教(案:彌尸訶的原文是Messiah——現代譯為彌賽亞,即是救世主基督的意思),沙門釋子,弘闡佛經,欲使教法區分,人無濫涉。」(《大正藏》五十五.八九二頁上

當時因為般若三藏初來華,不懂波斯語,也未解漢語,由於他人之勸請,而與景淨合譯了一部《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共為十卷而僅譯七卷。他們兩人,彼此不能理解對方的語文,竟然譯起經來,自然是要鬧笑話了,故在譯成之後,獻於朝廷,唐德宗見了,不許流行,因其「雖稱傳譯,未獲半珠;圖竊虛名,匪為福利」。(《大正藏》五十五.八九二頁上)原來是景淨想藉此沽名,怪不得德宗皇帝要下如上的詔諭了。不過這也說明了,當時的基督教士,是與佛教友好的。

但是景教在中國流傳了二百一十年,到唐武宗會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就被消滅了。

(二)元朝的也里可溫教

往後,基督教又在元朝大興特興,那就是「也里可溫教」,由於蒙古人的征伐歐洲,故與歐洲的基督教國家發生了關係,基督教士也跟著蒙古人的鐵騎,到了中國內地,再度復興起來,元世祖入主中華,基督教便以蒙古語「也里可溫」之名,在中國傳布。也里可溫的意思是福分人、有緣人、奉福音的人。

根據清朝洪鈞的《元史譯文證補》中的〈元世各教名考〉說:「也里可溫為元之天主教,有鎮江北固山下殘碑可證;自唐時景教入中國,支裔流傳,歷久未絕,……也里可溫,當即景教之遺緒。」24

從這段文字看來,也里可溫教即是景教的支裔而傳至蒙古的,但它加入了新自歐洲傳來的成分,當無可疑。因為元世祖的母親別吉太后可能是基督徒,所以當馬可波羅覲見元世祖後,世祖便命他帶信給教皇,且請派道行高深的教士十人來華(見《馬可波羅遊記》)。因此而為也里可溫教形成了舊有的和新來的兩派。後來彼此攻擊,自相傾軋,跟隨元朝的蒙古勢力而興,也隨著蒙古王朝的滅亡而滅亡。

但是,當也里可溫教日正方中之際,從《至順鎮江志》的記載中看,單鎮江一區,一百六十七戶中即有一戶也里可溫,六十三人之中即有一人是也里可溫;唯其比較今日的臺灣,平均二十人之中即有一人是基督教徒(包括新舊兩教),那就算不了什麼。

也里可溫教與佛教的關係如何呢?

最有名的是於元世祖至元十六年(西元一二七九年),也里可溫教徒馬薛里吉思,做了鎮江的達魯花赤,建立十字寺於西津岡頭(是金山地),到至元二十七年,又仗勢將晉朝建武時代建立的佛教道場金山寺,收為十字寺的下院;但到了元仁宗時,又以朝廷玉旨,把十字寺改為金山寺的下院了,並由趙孟頫奉旨為此撰碑。這也可謂因果報應了。

(三)明朝的天主教

元朝的也里可溫教滅亡之後,到了明朝,過了兩百年,基督教又捲土重來,那是利瑪竇與勞吉耳,在明神宗萬曆十年(西元一五八二年)來到中國。利瑪竇是一位了不起的基督徒,他是耶穌會的天主教徒,他有良好的科學知能,因此而為中國帶來了西方科學的啟蒙。到了清聖祖時,又由於教會內部發生派別鬥爭,便將在中國傳流了一百九十五年的耶穌會解散了。

至於耶穌會的基督教與佛教的關係,我們看到有普潤的《誅左集》、密雲的辨天三說、黃貞的〈不忍不言〉25等。在蓮池大師的《竹窗三筆》中,也有〈天說〉三篇,他說:「一老宿言:『有異域人為天主之教者,子何不辯?』予以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辯焉?老宿曰:『彼欲以此移風易俗,而兼之毀佛謗法,賢士良友多信奉者故也。』因出其書示予,乃略辯其一二。」可知蓮池大師並不反對天主教敬天,並且也見到了天主教的宣傳品,只是天主教徒「毀佛謗法」,所以略說了幾點。

由於天主教的仇視佛教,且有見於文告的,如山西絳縣雷翀的告示,題名「尊天祛邪」說:「佛道二教,使人不尊天而尊己,西儒修身事天,愛人如己。」他把佛道二教看作邪教,因此也有佛教徒如黃貞等把天主教說成邪教了,結合了傳統的儒家勢力,遂形成了非教的風潮;真是非常地不幸,如果天主教徒能容忍一些,這是不會發生的。

(四)清朝的太平天國

耶穌會在中國滅亡之後三十四年,英國的馬禮遜,又於清朝仁宗嘉慶十二年(西元一八○七年)到了中國,傳入了基督教的新教。

馬禮遜的基督教,後來對中國的影響極大,最大的是太平天國的形成。由於洪秀全四次府試(考舉人),均名落孫山;本想求功名,以舉子業邀富貴,他考了四次的府試,卻次次失敗,他就想造反了,在盛怒之下,擲書於地,而說:「且待我來開科取士可也。」

適巧當洪秀全於清宣宗道光十六年(西元一八三六年)第二次到廣州應考,他從考場下來時,在街上遇到了一中一西兩個傳教士,講道並送書,洪秀全也得到了一套,那就是馬禮遜派的第一位中國牧師梁發所編的九本小冊子,名叫《勸世良言》。同時因為考試失敗,傷心過度而害了一場精神病,在病中自覺到升了天,見到了一個金髮黑袍的老人,命他除妖魔,驅邪神,並戒其勿妄殺兄弟姊妹;又見一中年人自稱為長兄,教他遨遊四方,教他追尋妖魔邪神,並且助他誅滅。當他第四次趕應府試失敗,心灰意懶之下,詳讀先前所得的《勸世良言》。於是,牽強附會,便以為他往年病中所見的老人即是耶教的天父,中年人兄長即是耶穌,因此,他就開始成了自成的基督徒,自施洗禮,並除去他所執教的私塾中的孔子牌位,又回家毀了所有的偶像及祖先的神位,並且積極傳道,勸人信教,儼然是一個信仰狂熱的基督徒了。

初期的洪秀全,到底是秀才出身,曾讀過中國的古書,所以他的天道教義,尚能參合中國的經史典籍,提倡倫理道德、闢除迷信、崇拜一神、去惡行善,堪稱是中西合璧的新宗教信仰。

但是洪秀全由於一度的精神病經驗,使他變得自負,自以為天父天兄交代了他的任務,又加上厭惡滿清統治中國並受壓迫的民族意識,他的弟弟洪仁玕也向他說:「獨恨中國無人,盡為韃妖奴隸所惑,以中國十八省之大,受制滿州狗之三省,以五萬萬兆之華人,受制於數百萬之韃妖,誠足為恥為辱之甚者。」

因此,經過六年的醞釀,終於在道光三十年(西元一八五○年),混合了民族的、政治的、宗教的意識,集合了狂熱的信徒,激起了作亂的怒潮,在廣西桂平的金田山區起事了。第二年即清文宗咸豐元年(西元一八五一年),便成立了太平天國,洪秀全自稱天王。咸豐二年(西元一八五二年),北入湖南又進湖北,破了漢陽、漢口、武昌。咸豐三年(西元一八五三年)二月,就占領了南京,節節勝利,真是勢如破竹。

本來,洪秀全的拜上帝會所謂的妖,是指偶像邪神,至此,凡是與太平軍不合作的一切人員、書籍、制度等,都成了妖的代名詞,所以太平軍所到之處,對政府及宗教的異端則燒殺無遺。

遭受破壞最大的是佛教,太平天國自道光三十年至同治三年(西元一八六四年)洪秀全自殺身死的十五年之間,太平軍的蹂躪,遍及十八省,例如廣西、湖南、江西、湖北、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廣東、河南、山東、山西、甘肅、四川、雲南、貴州等;破城六百餘座,如漢口、南京、鎮江、揚州、安慶、九江、蘇州、常州、無錫、杭州、寧波等;死人數千萬,佛教也因此大遭其殃。中國領土被占了三分之二,東南景象已是滿目瘡痍!可是,太平軍既然殺了和尚,又偽裝和尚,當他們經過湖南及湖北之時,到處焚毀廟宇寺觀之後竟派了勇悍戰士三千人偽裝成和尚,先到南京的各寺院掛單,等太平軍攻打南京城時,這三千個假和尚便在城內趁機放火接應。從這偽裝和尚的數字判斷,太平軍經過湖南、湖北的期間,至少也殺了三千個真的和尚。(以上資料係採自國防研究院印行的《清史》及《高中歷史》的太平天國部分)

著名的佛教道場,如鎮江的金山寺及北固山、西天目山的禪源寺、寧波天童山的弘法禪寺、天台山的國清寺、杭州的海潮寺、江西的雲居山、南京的獅子嶺、福建的鼓山等是比較知名而被焚毀的。其實,除了鎮江的焦山,由於了禪禪師的冒死往太平軍中陳說利害而幸免於劫之外,凡是太平軍過境駐足之處,寺宇無不被毀,直到民國以後,尚有各省的舊時名剎,未曾恢復的,所以自太平天國之亂以後,中國禪宗一枝獨秀的臨濟宗,也就一蹶不振了。中國的佛教,自南宋以來,就已走向下坡,經此洪楊之亂的法難摧毀,便更加衰微了!

在中國佛教史上,曾經有過三武一宗的法難,然而北魏太武帝時,地僅限於北方,為時不過六年;北周武帝時,地僅限於關隴(陝西及甘肅兩省),為時不過三年;唐武宗時,尚許於長安及洛陽各存四寺,地方諸州各存一寺,上寺留僧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為時僅僅一年;後周世宗時,地域雖較大,但在群雄割據之下,尤其南方的吳越王極力保護佛教,周世宗的破佛令也只禁止私度僧尼,敕廢無敕額的寺院,並未將佛教一律毀滅,且其為時五年之後,即到了宋太祖興隆佛教的時代,尚有周世宗時應毀而未毀的寺廟。因此,三武一宗是道教加給佛教的法難,太平天國是基督教加給佛教的法難,太平天國的蹂躪燒殺之廣而且久,則比三武一宗尤其具有毀滅性。故在太平天國之後,明末紫柏大師的方冊藏經版,即蕩然無存,海內人士欲求一冊單行的經典已不可得了。

洪楊之亂的太平天國,一開始就喊除妖、除迷信,他們實則一開始就帶有妖言惑眾的氣質(精神病患者洪秀全自認是耶穌之弟,又說什麼上帝降託楊秀清之身,耶穌降託蕭朝貴之身),也一開始就開口上帝閉口天國地推行迷信的愚民教育,最後也因假藉天父降詔而使楊秀清反逆洪秀全,終至內訌而告滅亡。

洪楊的拜上帝會,雖不即是馬禮遜傳來的基督教,卻是由於馬禮遜所傳的基督教而形成,本質可說沒有不同。

(五)民國以來的基督教

到了民國以後,在「五四」運動的浪潮聲波之餘,學術界高唱民主與科學的口號,對宗教信仰,多半抱持懷疑的態度,卻有許多的知識分子認真地研究佛學,佛學的精深博大,使他們崇敬不已;至於基督教,由於其教理的不能自圓其說,已被看成外國來的洋迷信,連研究的興趣都沒有。

然而,仍有若干軍政大員的基督徒,仗著他們的權勢,利用時機,摧毀佛教。譬如有「倒戈將軍」之稱的馮玉祥,他是一位基督徒,在民國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春天,就在他的勢力範圍的河南省開封及信陽,實施毀佛政策,沒收寺產,驅逐僧伽。馮玉祥的部將韓復榘,也受了影響在山東省驅逐僧尼。

同在民國十七年,馮玉祥的部屬基督徒薛篤弼主內政部期間,有「廟產興學促進會」的成立。各地紛紛非法拘捕僧人,乃至有被非法監禁至死,藉口沒收寺產,興辦學校。鬧了三年,雖未成為政府的正式政令,它的影響卻至為深遠,直到政府遷臺灣十六年後,在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尚有行政院的第一組祕書余茂阱,對中國佛教會的理事長說:「過去在大陸,有若干寺廟改為學校,並不為過。」又說:「軍隊占用寺廟,係通常之事。」(《覺世》旬刊三○四號)

晚近以來的基督徒中,也有極崇仰佛教的,比如張純一先生,便是主張「佛化基督教」的基督徒。

近十多年來,基督教的發展非常迅速,且以佛教徒為其主要工作的對象,雖未發生過迫害的案件,但在文字及口頭上的攻擊毀謗,已很普遍。佛教徒為了護持正法,也在做著義正詞嚴的辯駁。

宗教的論爭,難免不涉及感情用事。實際上,凡是存心曲解和毀謗的文章,就已不足重視,何況夾雜了旺盛的感情用事?然而,宣傳的力量,不可忽視,你有聽過「曾參殺人」的故事吧?

第三節 基督教與佛教的宗教價值

(一)宗教價值的衡量

宗教的價值,應由兩方面來衡量:一是信仰所產生的精神寄託,一是信仰所賴以成立的理論基礎。如果僅就精神寄託的價值來說,信仰宗教實即是自我安慰感的昇華,可以不藉理論的基礎而得到宗教的安慰,這是神教所特別強調的;信到篤實真誠時,就會得著信的效果。其實,信是自己信,信的力量仍由自己所發出,至於他力的「神」或佛菩薩的感應接引之說,站在宗教的立場,絕不應該否定,但這他力的感應,必須先出於自力的要求。

人在宇宙間,不是孤立的,我們的神識依附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身體依附於大地,大地依附於太空,太空依附於宇宙,這是一個大實在、大依靠。從精神方面而言,我們自己依附於家庭,家庭依附於社會、國家,乃至世界,也是一個大實在和大依靠。那麼,我的信仰心,就沒有東西可資依附了嗎?下愚者依附上智,上智者依附神明,神明依附宇宙的自然律,自然律是什麼?在佛教說是「法」。法是自然存在的,不由造作的。完全順應於法,便不違法,既不違法,就能不受法束縛,不受束縛,便是解脫,解脫了的人,便是聖人,聖人的存在,是存在於宇宙、自由於宇宙、充塞於宇宙,而又超越於宇宙的大人格。所以聖人的感應力是無所不遍的,只要我們以合乎「法」的心去求合乎「法」的事,必然能有感應,這在現代名詞稱為宗教經驗。

(二)宗教信仰與宗教效驗

因此,信仰有沒有效驗,乃在於人生局部的能不能合於「法」的要求;信仰的能不能解脫,乃在於人生全部的是否已經合於「法」的要求。

放下物欲私情,當下便合於自然律的法,所以求得信仰效驗並不困難;如要一次放下、永久放下,那就要看你的工夫如何以及方法如何了,所以求得解脫的境界並不容易。

一個宗教的好或不好,不必從其現狀上去過分責難,但問它是否能使人得到信仰的安慰以及信仰效果,如果可以達到這個要求,那麼,毫無疑問,它是值得信仰的。當然,一個好的宗教,也必有其好的外形,所謂存乎內而形乎外。雖然由於人為的不臧,也能使得珍寶蒙於糞土。

其次考察一個宗教的是否能夠使人解脫,那就要看它的方法如何了。信仰力是暫時的、斷續的,一時信一時有用,一時不在信的念頭上,一時就不起作用。唯有轉變此一信仰力的功能,保持住經常不絕,那才算是解脫工夫的著了力。怎樣達到如此的境地,那就是修持的工夫。

這種工夫在基督教也有說到,那就是他們所稱的「靈修」,靈修的主要工夫是祈禱和默想,這種工夫幾乎跟印度的其他宗教類似,所以,我相信基督教的靈修工夫得了力,他們會有若干禪定境界,以及由禪定而生的少許神通作用,這在他們稱為「神蹟」。

然而,在佛教的修定方法很多,小乘七賢位的五停心觀,就是修定的入門方法,所以修定是修學佛法的一種基本工夫。

可是,定的工夫有大小,境界有高下,佛教的九次第定,就說明了這一事實,九次第定的最高定——滅受想定,才是真的解脫或永久解脫,其餘八種,都還是暫時的解脫;其實並沒有解脫,不過是相等於信力作用的延長擴大,卻不是絕對延長與絕對擴大。

如何求得滅受想定的境界,那就要看你對「法」的原理有沒有徹底辨明。法的原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雜阿含經》句)。這是什麼意思?無他,「緣生」而已。法無實體,「緣」聚則有,「緣」散則無。這就是萬法緣生而本性空寂的道理。

緣生的法,是空如的「實在」,「實在」,乃是無法可求的境界。

看到了法的原理,就能把人我、心物、內外、善惡等等一切相對矛盾的偏見,一掃而光。到了沒有一絲偏見可資我們的憑藉與取捨之時,這樣的心境,當下便是解脫。

所以,佛世的羅漢之中,有些人是未曾經過修定的工夫,一聽佛陀說法,他們就當下見道——明辨了解脫之道,而證道——親自實證了解脫之道。因此,解脫的主要問題,是在能否明辨宇宙的自然律——法。

當然,佛教講究根性,根性是指由過去世中帶來的基礎。唯有打有深厚基礎的人,才可一下子見道、證道,否則的話,修持的工夫是非常的要緊。注意!佛教的證道是指親自實證而入於解脫之境;耶教也說證道,卻是指他們的生活經歷的說明,所以兩者的內容截然不同。

(三)成佛與生天

佛教的修持工夫,是戒定慧的三連鎖,稱為三無漏學。由戒定慧的修為與恆持,來克服貪瞋癡的身心煩惱。修定的必先持戒,否則便會落於魔境的邪定,於己於人,有害無益。佛教戒律,主要是不殺生、不邪淫、不偷盜、不妄語(欺騙)、不飲酒的五項。由定的工夫,能啟發智慧,這與沉思默想有相通處。再由智慧的引導,進入無漏的解脫境界。有關佛教的戒與定,不妨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及《怎樣修持解脫道》26,這兩書是比較通俗的。

這是說的解脫道,如要成佛,尚要修行菩薩道。菩薩道是自救救人,也就是以解脫的究竟為目的,以更深廣的入世為手段,這是基於解脫的要求來做利他的工作。從事布施、救濟、社會福利,並以說法教化,提高人類的道德,促進世界的和平,便是利他的工作。利他的工作配合了解脫道來實行,是菩薩;如果僅做利他的慈濟事業而不配合戒定慧的解脫工夫,那便是人天福業,來生為富貴的人或生到欲界的天堂享樂。在佛教,每說「功不唐捐」,凡做好的工作,修善的事業,有怎樣的努力,必定也有怎樣的成果。

回過頭來再談基督教。

基督教在本質上與佛教不同,佛教的「法」是指的自然律,基督教的自然律是「神」,神雖可以說成真理,神的本身卻是人格的萬能者。佛教的「法」的本身,則是空如的實在,既不被造、也不造物,佛教看此萬物現象的存在是幻有暫有的,是由於眾生的業感所成、業識所現的,不承認是由於萬能上帝的創造所賜。基督教上帝的「權威」、「大能」,在佛教已將其分配於每一個眾生來分別負擔、共同承受、相互影響的集體「創造」了。

因此,佛教可將諸法的本相看成空如的實在,可以對之不起偏執分別之見;基督教則必須對此造物的人格的神,存一依賴,無論如何也放不下的,否則,基督教的信仰所寄,便將兜底破產。

佛教在解脫工夫的方法上,有理論、有步驟、有層次、有目標。信仰力、禪定力,不過是解脫工夫的入門方法,最後則須放下了信仰,也放下了禪定,才是真正的解脫。

基督教的工夫,初則是信仰力的啟發,繼則是禪定力的探求,禪定是什麼?他們並不知道,但他們卻認為由於那種神祕經驗的媒介而能認識或親近到他們的神。其實,他們自以為認識或親近的神,往往還不是定境的神通而是心底妄想所幻起的一片幻影。以此幻影為神蹟,在佛教的工夫上說,那是認賊作父的「魔境」。也許有人真的由定力而感見了神明(天神、空神、地神),但在宇宙律中,不可能有一個人格的創造神。

因此,信仰基督教的功能,如果多做社會福利的慈濟事業,在佛教看來,那也的確是求生天國的最佳途徑。可是佛教的目的不在求生天國,所以,想藉基督教的信仰而使人解脫一切的苦惱,乃是不可能的事。

是以,佛教能夠承認,信仰基督教,的確有其可得的宗教價值。雖其曾經留下的歷史,有很多的汙點,那當又是另外一面的問題。基督教若能革除那一面(魔性的),增長這一面(人性的),當可為我們人類帶來光明而給「上帝」顯出榮耀。

(四)諒解與仇恨

在宗教理念的標立上,在人生宇宙問題的疏解上,基督教的確及不上佛教的明朗、客觀、徹底、和善,但在道德倫理的基點上和宗教信仰的安慰上,基督教與佛教,則有不少的相通之處,甚至我們也可承認基督教的那些部分——布施、忍辱、刻苦、助人、祈禱、默想等等,也是佛法,縱然那不是純粹的佛法。這個真像陸九淵的話:「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27所謂「千聖同心」、「萬法共軌」,縱然此一聖人不同彼一聖人,站在人的立場,嚮往總會有其共同之處。所以,做為一個佛教徒,他是不會敵視基督教的,因為佛教的基本原則,連對一個微小的動物,都不敢敵視,豈會敵視基督教徒?

基督徒看我們佛教徒以及所有的非基督徒,在態度上不一定表示仇恨,並且在存心上是「愛」意的,但在原則上是敵視的:當他們處身於不如意的環境之中,處身於異教徒的環境之中,就覺得是處身在魔鬼群中了,他們相信,異教徒不一定是魔鬼,至少是受魔鬼迷失了心的一群,他們視魔鬼為仇敵,異教徒是仇敵的伴黨,如果異教徒也有一種信仰的對象,那個對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他們心目中的魔鬼。譬如天主教的《聖號經》,它的要求,有點像佛教徒念的「南無阿彌陀佛」或者「南無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這在佛教是沒有仇敵觀念的,天主教則不同,且看:「以十字聖架號,天主我等主,救我等於我仇。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者。亞孟。」他們是求因了十字架的神聖標記,共藉天主聖神之名而從仇敵的手中得救,他們的仇敵是誰?不用說,就是「異教徒」了。

在原則上,基督教徒服膺耶穌的話:「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節)這在基督徒們處於逆境的時地,的確能夠做到,而且極其感人;但在他們處於優勢的時地,就很自然地要使上帝的「榮耀」顯出來,將「震怒」加在異教徒的頭上了,就以一九六三年越南發生的宗教迫害為例,那位「第一夫人」叫作陳麗春的天主教徒,見到佛教的僧人因抗議迫害而用汽油自焚後,竟然毫無同情,且說:「用進口汽油吃醉和尚的烤肉」,同時主張鞭打殺戮是對付佛教的正當方法。

總之,基督教在「愛之也深,責之也切」的態度上,表現得非常地明朗。又如他們將凡是非基督教以及基督徒之中未被上帝選上的人,一律要在末日審判後擲進煉獄中去永遠受苦,這在非基督徒看來,乃是咋舌驚異的事。然而,要知道,基督教為了希望獨攬全人類的信仰,一網打盡全人類的精神依託,所以不得不如此地劃分開來,這在民智不大開明的時代中,確是非常有效的特效藥,如想僥倖地不下地獄,那就乖乖地皈依基督。《新約》的著者們沒有考慮到除了耶穌的教訓,尚有其他聖哲的智慧結晶和倫理建設,同樣也適合進入天國的要求,這是基督教的獨斷信仰的病徵,也可謂是很大的不幸。至少,佛教在這方面是寬容的,所以我希望給基督徒們疏導一下。

(五)正信與迷信

當然,若想從佛學與神學的根本問題上疏導,永遠也疏導不通,除非佛教放棄了緣生論與解脫觀,或基督教放棄了神造論與贖罪觀。

事實上,除了「神」的角度,無論從什麼角度看我們的宇宙,緣生論要比神造論更合乎科學實證的原則,從一個原子到整個宇宙,無不是聚散生滅,變換運動的緣生規律。雖然從現在的解釋中,佛教主張「業感緣起」或「賴耶緣起」等,也是不可見的形而上的問題,也是「唯證乃知」的宗教實證問題;但它們是由各個眾生分別負擔了基督教的上帝的功能,無疑地,這也更合乎民主平等的原則。

所以,要求佛教放棄緣生論的宇宙觀,那是很不理智的事,至於基督教能不能接受緣生論?在其神學的基礎上,根本是不能考慮的,否則,勢必把自從耶穌、保羅、奧古斯丁、阿奎那等以來所建的神學堡壘,完全拆除了!再從人生問題的觀點上說,佛教的解脫觀是基於自我人格的昇華超脫,基督教的贖罪觀是藉著神的恩典而赦免。解脫道,只要工夫到了,那是可以兌現的;縱然不能即生兌現,努力於人格的建設與超拔,總比一味乞靈不可知的上帝來赦免實在得多,何況贖罪觀的邏輯問題,永遠都是神學上的一個死結。

然而,基督教的〈信經〉中,就是特別強調:「我信全能者天主聖父,化成天地」,「我信罪之赦」。若要否定他們的〈信經〉,那也等於否定了他們的信仰!

於是,我仍覺得,基督教與佛教之間,既然無法拉成一家人,最好的辦法,唯有彼此尊重、相互諒解。雖然,我們的諒解是著重於社會改革及倫理觀念的相通處,唯有重視共通點的發展,始能達成諒解的目的。

因此,我要請求那些基督徒的狂熱分子,不要再把佛教當作敵人,最低限度,佛教並不如基督徒所想像的那樣,是「危害人類社會的迷信」,佛教徒也不如基督徒們所以為的那樣「罪惡」。如果光說佛教的都是迷信,為什麼,就不自己檢討一下,基督教是否更加更加地迷信?如果說迷信的定義是「盲從的信仰」,那麼,基督教實在當之無愧。實際上,基督教所指佛教的迷信,根本不是指佛教本身,而是附從佛教而存在的多神信仰,那些多神信仰者把佛菩薩也看作神明之一而加以崇拜,因此而使正信的佛教蒙塵!基督徒們就抓起這些塵土當作是佛教的根本。至於佛教的本來面目,如有興趣,不妨參閱一本拙著《正信的佛教》,我在那本書中,解答了七十個看來淺顯而實際重要的問題。

如果說唯有純理性的信仰才不是迷信,那麼,就以基督教的〈信經〉來說,究竟是情意的服從,還是理性的考察?

(六)基督教的〈信經〉

最困難的問題,在於基督教必須建立並牢固他們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便無法使他們承認其他宗教的信仰價值,否則便對基督的信仰基礎,發生動搖。記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報》刊出了一篇董顯光的演講稿〈假如我是一個傳教士〉。他就說:「我要在每一個場合告訴眾人〈信經〉的內容,我將一遍又一遍地默讀。」同時他反對那些人說:「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只是一個人,一個社會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義中所應側重的,應該是其屬靈的和倫理的一面。」董顯光為何要反對如此的觀念呢?他說:「我恐怕這種現代主義的觀點,將使基督教義貶為人生的倫理法則。我是一個基要主義者,相信《聖經》的真實性,相信《聖經》所載的奇蹟,相信耶穌為童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復活和升天。倘使將這些去掉,基督教義將所存無幾,不復能再傳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話,也將如同儒教一樣,其教義雖受人敬重,但其創始者已不為人所崇拜。」「如果一個人相信〈使徒信經〉,他一定是一個有德操的人。」

所謂〈使徒信經〉,天主教及新教的譯法雖互異,它們的原文是相同的,本書二五七頁引用的幾句是天主教的,現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經〉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瑪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門。」

這〈使徒信經〉,自西元第二世紀以來,即已根據《新約》的神話而告確定,被稱為基督教的要道,並為歷代傳統的基督徒所堅持和保守,雖然耶穌死後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對耶穌即是耶和華上帝的觀念發生懷疑;然而,除了〈信經〉即無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獲得,也唯賴此〈信經〉神話為真實的力量。可是,〈信經〉雖是全憑神話而成立,它卻是獨斷而唯一的,如此一來,恰好把其他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經過基督教會不能成為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縱然你在倫理德操上毫無瑕疵,仍然是個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說出釋迦牟尼是罪人,並且當接受耶穌基督的末日審判,那是「順理成章」的事。

(七)結語

因此,要希望基督教諒解並尊重佛教的信仰價值,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真不知應該如何下結論,這是人類的福音呢?抑是人間的不幸?基督教除了由神話組成的〈信經〉之外,它的教義便「所存無幾」,基督教卻非藉神話的信仰而來否定其他的宗教不可,這不是蠻橫強霸,又是什麼?正像耶穌所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四節)如果正同董顯光所說:信仰神話的安慰,便可成為有德操的人,這種德操的標準,豈能不使一般的人懷疑?無怪乎教會的人,對內對外存有兩顆截然不同的心!

也許基督徒比佛教徒知道得更加清楚,近世反對基督教的,把基督教的教義教史,批判得七零八落,攻擊得體無完膚,嘲笑得醜態畢露,那並不是佛教徒,甚至也不是東方人。我曾見到好些西方人批評基督教的作品,那些作品,東方人之中也很少能夠寫得出來,那些西方人,卻都是思想深邃而享名國際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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