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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七輯 經典釋義類|07-14 華嚴心詮|本編 《原人論》考釋|第三章 斥偏淺——評析習佛不了義教者

聖嚴法師

第三章 斥偏淺——評析習佛不了義教者

原文與語體對照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1: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顯性教此一在第三篇中

釋迦佛的教法,由淺而深,簡略地說,可有五個次第,一是人天教,二是小乘教,三是大乘法相教,四是大乘破相教前四在此篇中,五是一乘顯性教後一在第三篇中

考釋條目

1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 歷代的佛教諸大師們,為使包容一切層次的佛陀教法,所以需要用教判方式來整合全部的佛陀教法。分為五等,乃是華嚴宗的教判思想方式。教判思想發源於印度,盛行於中國,不僅各種宗派各有自家的教判標準,在同一宗派之中的前後兩代之間,也有不同的判法,乃至同一位大師的一生之中,早年期與晚年期的判法也有差異,此在華嚴宗是特別明顯的。例如華嚴宗的第二祖智儼,從其青年期所著的《搜玄記》來看,用的是漸、頓、圓的三教判,《華嚴經》置於頓、圓二教;於其《五十要問答》是用小乘、三乘、一乘的三教判,當然把《華嚴經》置於一乘教;就其晚年作品《孔目章》而言,是採用小教、初教、終教(熟教)、頓教、圓教(一乘)的五教判,將《華嚴經》置於圓教(一乘),已不把《華嚴經》和頓教說成有關係了。

法藏是華嚴宗的第三祖,他繼承了第二祖智儼《孔目章》的五教判模式,又參考了當時最新傳入中國而成立的法相宗,所主張的八宗之教判(見於窺基的《法華玄贊》),形成了法藏的五教十宗之教判,這是在他《華嚴五教章》以及《華嚴經探玄記》中表現出來的。根據《探玄記》卷一所說的五教,即是小乘教、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小乘教即是小乘諸部經論所說的。大乘始教是依據《解深密經》認為定性二乘不能成佛,未盡大乘法理,論書則有《瑜伽師地論》《雜集論》等,故名始教。大乘終教,是依《楞伽》等經,《寶性》等論所說,許可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然以始教及終教,皆須依照各地位階漸次修成,故俱名漸教。大乘頓教,是依《淨名經》(《維摩經》)所說,但能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循位地,不落漸次。一乘圓教,是依《華嚴經》所說,是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是故十信滿心,即總攝五位,成等正覺,名之為「信滿成佛」。

至於《原人論》的著作者宗密,雖被尊為華嚴宗的第五祖,他所說的五教判,跟智儼、法藏的五教判,立場不同,內容也不同。他在〈禪源諸詮集都序〉,以禪之三宗,配教之三教;到了《原人論》,則將三教分判為五教。茲以列表說明如下:

法藏的五教十宗判,與宗密的五教判,是有滿大出入的,試對照如下︰

宗密與法藏五教判的相同點,是故意要把玄奘及窺基師徒所新成立的法相宗,貶抑成為大乘始教,理由是法相宗不承認定性及無性的眾生能夠成佛,原因也可能是當時的唯識學,正被當時的佛教視作顯學來研究吧!宗密與法藏不同之處,則更明顯,除了三宗配三教的不同之外,五教的判攝,增加了人天教,減少了頓教,並且,將始教的法相教獨立,將始教的空宗或終教,甚至跨入頓教,合併為大乘破相教。然後不討論頓教及圓教,而立第五的一乘顯性教,若與〈禪源諸詮集都序〉三宗三教對照,《原人論》的一乘顯性教,已經涵蓋了法藏的頓教及圓教,故在一乘顯性教項內,攝屬《華嚴經》,並未將《華嚴經》稱為圓教及別教一乘。這是值得注意的,這是華嚴宗的新五教判。有關教判思想的發展,請參閱拙著《天台心鑰——教觀綱宗貫註》〈緒論〉第二節「大乘佛教的教判源流」。

為何《原人論》一改自印度以來各家教判的慣例,竟把人天教的儒道二教,也列入佛教的範圍?其原因是中唐時代,像韓愈這樣的儒家大學者,正在如火如荼地推展著闢佛排道的運動,而道教的祖師爺老子李耳,又跟唐朝的李氏宗室同姓,佛教為了援引儒道二教而來融入於佛教,宗密便以儒道二教的人天乘法,納為佛教的初門,也屬於佛陀密意依性說相教第一個次第的前方便,接之成為人天因果教。這是三教同源論的一種教判法,也是中國大乘佛教的特色,能夠兼容並包內外各種思想學說,還能明確地指出:何者是迷,何者是偏,何者是淺,何者是深,何者是密意方便說,何者是顯了真實說。這也是給「圓人說法,無法不圓」及「佛觀一切法,無一非佛法」,做了最好的詮釋。

第一節 人天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一、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1。謂造上品十惡2,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噉酒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得免三途,生人道中。修上品十善3及施戒等4,生六欲天。修四禪八定5,生色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謂現報、生報、後報。據此教中,業為身本6。

人天教乃是佛陀為了初心之人,說出三世業報及善惡因果的道理。說明人類若造上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地獄道;若造中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餓鬼道;若造下品十惡之業,死後墮於畜生道,因此,佛陀且說類於世間的五常之教天竺國的世教儀式,雖殊異於中土,然其為了懲惡勸善而設,則無不同;亦不離此土儒家設立仁義禮智信等的五常之教,俾使人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彼國的吐蕃則垂手而立,皆為表示禮儀,令持五戒五戒的不殺生是仁,不偷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食肉則神氣清潔,有益於智也,修五常持五戒者,即得免墮地獄、餓鬼、畜生的三途,而生於人道之中。若修上品十善及布施持戒等的道德行為者,即得生於欲界的六欲天上;若修四禪八定的禪定工夫者,即得生於色界天及無色界天題中未標明天、鬼、地獄者,由於三界九地各各不同,也無從見聞。凡夫俗士,尚未能知枝葉末節,何況有心窮及根本,故對世俗之教而言,姑且標題名為原人。如今於此,敘述佛經的義理,宜於具體條列。故名之為人天教至於造業,略有三種:一者惡業,二者善業,三者不動業;至於果報,亦有三種:一者現世報,二者來生報,三者後報。依據人天教中,乃以業為此身命之根本。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7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若言心作,何者是心?若言肉心,肉心有質,繫於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捨?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閡,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此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理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現於此處,可以假設一番辯論曰:既由造作三類業因而受五道之身的果報,未知造業的是哪個人?受報的是哪個人?假如說是此人的眼、耳、手、足是能造業的,那麼初死之人的遺體,眼、耳、手、足猶在,何以不能見聞造作呢?假如說是此人的心造作了業,那麼何者又是心呢?若說是肉團的心臟,其實物質體的心臟,是長在身體的內部,又如何能夠迅速地進入眼睛及耳朵,而立即辨別外在所見所聞事物的是非呢?若不知是非好惡,又豈能有取捨的功能呢?況且肉質的心臟,與眼、耳、手、足,都是物質體,都是互相隔閡的,豈又能夠內外相通、運動接應,而得共同造業呢?如果說,僅是喜、怒、愛、惡的情緒,發動了身體及口舌,而造作種種業的話,喜、怒等情緒是乍起乍滅的,不是恆常不變的,當然亦無其實體,那又是以誰為主而造作諸業的呢?假如說,不應如此將眼、耳、手、足、身、口及心臟等的器官各別分析推論,只要說,那都是我人的這個身心能夠造業的話,那又要問:當此身已死之時,又由誰來受此苦樂等果報呢?如果說在死後另有身體的話,也有不通之處,豈有今世的身心造了罪業修了福業,卻令另外的後世的身心受苦受樂的道理呢?倘若如此,則此生修善營福的身心太委屈了,此生造罪作惡的身心又太幸運了。天下怎麼可能有如此沒道理的事呢?由此可以明白,但習人天教的人士,縱然相信造業受報之說,仍未通達人身之根本源頭是什麼。

考釋條目

1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 討論這個主題的內容,可以說,在大小乘經律論中,隨處可見,例如《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以及《分別善惡報應經》等,說得非常具體。《正法念處經》則詳明造作善惡業而淪於六道的事。例如佛陀最初三轉四諦法輪之時,便已點出,苦諦的意思,是眾生受苦的事實;集諦的意思,是眾生造作了受苦的業因。苦集二諦,即是三世因果的生死流轉;在六道流轉的生死過程之中,有苦有樂,苦是所造罪業的結果,樂是所造福業的結果。對於初入佛法的人,很難相信解脫生死的道理,就是相信了解脫生死的好處,一時間也無法完成解脫生死的道業。所以佛陀慈悲方便,先叮嚀眾生勤修福業,便可在人間天上,享受幸福快樂。不論是修五戒十善,以及鼓勵布施,救濟貧病急難,孝敬供養師僧父母三寶,都是種的功德福田。所以,若不體達無我的空義,只是修善積福,只是布施、持戒、修定,雖都還是生死業,卻能保障不墮地獄、餓鬼、旁生的三途,生於人間天上,享受長壽、健康、富貴等的欲樂,以及四禪八定的定樂。如果以此為基礎,發菩提心,進修解脫道,便出三界;若修菩薩道,便能畢竟成佛。所以六波羅蜜以布施為第一要務,以持戒為無上菩提的根本。

因此,小乘的《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說到修行的性質,有三種順分:(一)順福分:外道及凡夫,不論已聞佛法或未聞佛法,由於信心尚未建立,修行尚未堅固,便以修持五戒十善等法,為求感得有漏的愛樂福報。(二)順解脫分:是聲聞外凡位的人所修,是在聽聞生死有患過,諸法皆無我、涅槃寂滅樂的法義,而能悲戚流淚,此人便是已具順解脫分的善根。(三)順抉擇分︰是聲聞內凡位的人所修,已見四諦之理的無漏勝慧,此為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的功德;能順益其見道的一分智慧,名為抉擇智,故名順抉擇分。

其實,大乘的《成唯識論》亦有三種順分,菩薩於初信位之前,修順福分。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位,修順解脫分。第十迴向位的四加行位,修順抉擇分。

由以上的說明可知,進入佛法的初門修行,的確便是善惡因果的人天福業。即使在阿彌陀佛的淨土法門,雖然屬於他力救濟的易行道,也不是僅靠念佛發願就夠的,例如《觀無量壽佛經》明示要修三種福業:「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大正十二,三四一下)這三種福業,一般稱之為世福、戒福、行福。也就是以修人天福德做為發菩提心的基礎,才能保證往生彼國。

2十惡 此與十善業道相反,故稱十惡業,又名十不善業道,梵語daśākuśalakarma,也是在大小乘經律論中,俯拾即是的題材。所以相對於《十善業道經》,也有一卷馬鳴菩薩集的《十不善業道經》

所謂十不善業道,是指身三業的殺生、偷盜、邪淫,口四業的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三業的貪欲、瞋恚、愚癡。如何能斷十不善業道?便是修行十善業道。《正法念處經》說,如果不修十善業道而行十惡業道,便墮地獄、餓鬼、畜生(旁生)三惡趣中。造十惡業因,必感三惡趣果,以所造惡業的程度,區分三等,極重的墮地獄,中等的墮餓鬼,較輕的墮畜生。有關此等業因相、果報相,在《正法念處經》等,有相當繁複的敘述。

另於《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有云:「或有眾生,習行十不善業,得外惡報。」「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地獄報:一者身行重惡業,二者口行重惡業,三者意行重惡業。」其他七種是起了斷見、常見、無因見、無作見、無見見、邊見、不知恩報,是為十不善業。又云:「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畜生報:一者身行中惡業,二者口行中惡業,三者意行中惡業。」其他則為從貪瞋癡的煩惱,起諸惡業,以及毀罵眾生、惱害眾生,施不淨物,行於邪淫。又云:「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餓鬼報:一者身行輕惡業,二者口行輕惡業,三者意行輕惡業。」其他則為起於多貪、惡貪、嫉妒、邪見、愛著資生即便命終,以及(故使自身)因飢而亡、因枯渴而死(大正一,八九一下至八九三上)。

此經所言造作了十惡業的上中下三品,分墮地獄、畜生、餓鬼,與《原人論》所言的「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的次序是不盡相同的。

依據舊譯六十卷本的《華嚴經》卷第二十四,亦即〈十地品〉二十二之二所云:「行十不善道,則墮地獄、畜生、餓鬼。」(大正九,五四九上)三惡趣的輕重次第,乃與前引《業報差別經》相同。在《華嚴經》同一品同一頁上欄,又說:「此十不善道,上者地獄因緣,中者畜生因緣,下者餓鬼因緣。」新譯八十卷本《華嚴經》卷三十五,也說:「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大正十,一八五下)由此可知,《原人論》所說的三惡趣雖是根據《華嚴經》,而其次第則略有不同。

十惡業,何謂重中輕的三等?何謂上中下的三品?依據淨源的《原人論發微錄》卷中,以殺業為例,有說: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約境,於父母造殺業,為上品;約心,則瞋心增勝,死墮地獄。中品餓鬼——約境,於餘人造殺業,為中品;約心,則慳貪增勝,死墮餓鬼。下品畜生——約境,於蚊蚋等起殺業,為下品;約心,則愚癡增勝,死墮畜生(《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一○四,一九五下)。

其實善惡業報的因果關係,非常複雜,不是僅用如此機械式的分析,可以說得明白的。因為地獄道也有不同程度的不同類別,鬼道也有多財鬼、少財鬼及餓鬼,畜生道尚有千差萬別的等次及種類。依據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所說,行十不善業道的每一種不善業,除了能令眾生墮三惡道,亦說到「若生人中」,條條都得二種報。殺生者得短命及多病報,偷盜者得貧窮及共財不得自在報,邪淫者得妻不貞良及不得隨意眷屬報,妄語者得多被誹謗及為他所誑報,兩舌者得眷屬乖離及親族弊惡報,惡口者得常聞惡聲及言多諍訟報,綺語者得言無人受及語不明了報,貪欲者得心不知足及多欲無厭報,瞋恚者得常被他人求其長短及恆被他人惱害報,邪見者得生邪見家及心懷諂曲報(大正十,一八五下至一八六上)。

造十惡業,其實可得三類報,便是︰現生不吉利的華報,死後墮三惡道的果報,從三惡道出來之後轉生為人而有種種不隨順的餘報。《華嚴經》所說的「若生人中」,並未明言是指果報或是餘報。若以常情判斷,是依所造惡業的輕重多少,加上有的可通懺悔,有的不通懺悔,而來決定須先受三惡道果報,再受人身的餘報,或者不必先受三惡道果報,便直接轉生為人,接受果報。

3十善 十善是十種善業,又名十善業道,梵文daśa-kuśala-karma-patha,又名十白業道,此在大小乘聖典之中,亦處處都有論列。《集異門足論》卷三,稱此為「三妙行」,以身三善業為身妙行,口四善業為語妙行,意三善業為意妙行。

《原人論》說:「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然而《雜阿含經》卷三十七只說:「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亦說:「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雖都說修十善是生天因,卻均未說到十善有幾品。不過《原人論發微錄》卷中有云:「上品十善,即修因也,生六欲天,即報果也……修中品十善,生人道,下品十善,生修羅。」其實這些都是凡夫修十善,所得的有漏有染的果報,因分有上中下的三品,果分有天、人、修羅的三道。是相對於造十惡墮入三惡道,修十善則生三善道。

可是,《大智度論》卷四十六說十善是總相戒,乃是一切大小乘戒的根本,所以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亦說「上品十善業道」,分為聲聞乘所修、獨覺乘所修、菩薩乘所修,「上上十善業道」,是「一切佛法,皆得成就」的佛果位事。以此可見,若照《華嚴經》的尺度,唯有三乘聖者修的十善業,得稱為上品,佛乘的為上上品,凡夫所修的十善,尚不能列入上品的層次。有關五乘同修十善業的論述,除了見於《華嚴經》卷三十五,也可參看《華嚴經.孔目章》卷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一等的資料。

4施戒等 施是布施,戒是持戒,布施是福業,持戒是善業,種福修善,都是道德的行為。從人天乘的角度而言,營福積德,上善者生天,中善者為人,下善者成修羅。所以修上品十善及布施持戒等,報生六欲天。

十善業已如本章第三考釋條目所說。至於施戒,看來是兩個德目,在六波羅蜜的前一、二兩項,便是布施、持戒,乃是分別論述的。若從修行的次第而言,也是以布施比持戒容易,如果布施持戒而能與苦、空、無常、無我的知見相應,布施持戒便是解脫道或二乘佛法的基礎,否則布施持戒僅得人天福報,布施持戒若與菩薩道的大菩提心相應,便是成佛的正因。此乃由於布施行,是長養慈悲心的不二法門,持戒行,是長養出離心的必修法門,所以只要能以正知見的佛法做為指導,來修布施與持戒,布施持戒即是六度萬行的成佛方法,否則便是世俗的德行,也僅得世間的果報。

如果依據《大品般若經》卷一所說:「菩薩摩訶薩為大施主,施何等?施諸善法。何等善法?十善道、五戒、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以是施與。」(大正八,二二二下)以此可知,世俗人的布施,是著重於物質的財布施,菩薩摩訶薩的布施,是以教導他人,修習十善、五戒、乃至以佛果的功德,做大布施。

二乘人修解脫道,是持戒離欲為目的;大乘菩薩修菩薩道,則以發起大菩提心利益眾生為著眼,故以修布施行做為入手處,也將十善五戒乃至一切行門,統納於布施行中。事實上也不只是大乘經典作如此說,即使在《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也說五戒即是五大施:

如來說有二大施,所謂法施、財施,我(目連)今當說法施,不說財施。(拔提)長者報言:何者是五大施?目連報言:一者不得殺生,此名為大施,長者當盡形壽而修行之;二者不盜,名為大施,當盡形壽修行;不婬、不妄語、不飲酒,當盡形壽而修行之。(大正二,六四八上

持戒不僅是為恐懼下墮三途,也不僅是為求得人天福報,乃是以慈悲心來布施眾生,使眾生免受損害,便是佛法而非世俗的道德可比了。《原人論》以布施持戒為上生六欲天的生因,乃是純就世間的人天善法而言,非以聲聞乘及菩薩乘的施戒而說,則已相當明白。所謂施戒等的「等」字,是指若修一切善法,卻不能與解脫道、菩薩道、乃至無上佛道接軌者,則一切善法的修行功德,都只能獲得六欲天的果報。

5四禪八定 禪與定,原來是有區別的,《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云:「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大正二十六,八十二下)又說:「比丘得四禪,心安住一處,清淨除諸煩惱,滅諸障礙。」(大正二十六,八十三上)可見此乃解脫法門。

不過《原人論》是指凡夫外道修的禪定,現在且介紹凡夫所居,共有三界,即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又分為九地,欲界名為五趣地;色界是四種禪天,即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無色界是四無色定,即空處定名為空無邊處地,識處定名為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定名為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定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地。三界之中,唯有欲界最複雜,是地獄、餓鬼、畜生、人、天的五趣雜處;不知修定的眾生,便在欲界之內生死流轉,稱為六道輪迴。所謂六道,便是五趣加阿修羅,因其福報如欲天的天眾而德不具足,常與天戰鬥,每戰必敗;福多者享受天樂,福弱者在人間的山地中住,所以是介於天及鬼神之間,或同於天,或類於鬼,故講五趣,便不列阿修羅。色界及無色界眾生,唯有住於禪定中的人及天人所居。

四禪八定,實則就是四禪及四無色定的相加,並非四禪之外,尚有八個定,四無色定也即是第四禪內的層次提昇。如果依於四禪,加修四無量心,與四禪八定並稱,則名為十二門禪,皆依四禪為根本。此四禪八定的色界之四禪,由於是止觀均等,和合俱轉,故名為靜慮,即是禪那(dhyāna),無色界的四空處定,因其不是止觀均行,但名為定(samādhi),將四禪與四空處定合稱,則名為四禪八定。

若在色界四禪的禪定之中,初禪無鼻舌二識,語言滅,憂滅(有說二禪始滅語言);二禪以上無前五識,尋伺滅,依次苦、喜、樂滅。若住無色界的四無色定之中的人,住空處定,捨一切有對無對之色想,入於無邊之虛空想;住識處定,捨緣外在的虛空想,唯緣內在的心識想,入於識無邊之行相;住無所有處定,厭離其識處廣緣之苦,故滅識想,入於無所有之行相;住非想非非想處定,是既捨識無邊處有想之行相,亦捨無所有處無想之行相,捨有想名為非想,捨無想名為非非想,即名非想非非想。此四無色定,即是先在心中捨去色界定的有表色法及無表色法,再依次捨去無色界定的空想、識想、無所有想之行相,而止於非想非非想。一切外道修定到此地步,必然以為已證究竟涅槃,所以終究無法出離三界。

因此,若具佛法知見,若見緣生緣滅的緣起諸法,不論或有色或無色,或有想或無想,乃至非想非非想,莫非無常法,莫非是空的,莫非是無我的。因為到了非想非非想處定中,若不與佛法接軌,依舊住於無想定中,依舊有一個住於定中的微細難覺之我,並沒有完成「心行處滅」的功課。如果聽聞佛法,便可由四禪八定而入第九滅受想定,便成出離三界的阿羅漢了。

6業為身本 業的梵語為羯磨(karman),羯磨有二義,一是身口意的行為作用,二是僧眾的會議法式。此處是指身口意的三種行為。

為何是「業為身本」?這是佛教對於宇宙人生獨有的看法,認為人所擁有的身心和宇宙環境,都是出於各人無始以來所造的業力所感,而得的果報,稱之為業感緣起。所以十二因緣的三世因果觀,便是由於無始無明的引發而造作了種種善惡業,所以會接受種種苦樂的果報,雖或有五欲之樂,終究是在生死的苦海之中,因此形成的惑、業、苦的連續循環,永無休止。所以人身之本源,即是業了。

業說的思想,起源於印度的《阿闥婆吠陀》,淨化成熟於佛教的部派時代諸阿毘達磨。但在《雜阿含》《增一阿含》《中阿含》等經,以及《毘奈耶》中,已有應用。

依據《大毘婆沙論》卷一百二十四「業蘊第四中自業納息」所說:

如契經說:佛告摩納婆(Māṇavaka,譯為儒童),世間有情,皆由自業,皆是業分,皆從業生,業為所依,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高下勝劣。(中略)

尊者世友說曰:世間有情皆由自業者,謂自作業,還自受異熟;皆是業分者,謂如所作業,受如是異熟;皆從業生者,謂業為生因,取異熟果,生於彼彼所應生處;業為所依者,謂業為依因,受彼彼有具;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高下勝劣者,謂如前說,彼彼生處,由業分判高下勝劣。(大正二十七,六四九上

這兩段文字的第一段,是引契經中的佛陀所說,世間的有情眾生,皆由各自所造的業因,而感受高下勝劣的果報。第二段是尊者世友(Vasumitra)菩薩,解釋佛陀的自業之說。其中有兩個專有名詞,「異熟」及「異熟果」,意思是由造業而得的果報,由於因與果的性質不同,時間不同,類型也不一定是同;相對於受苦受樂的異熟果,也將修善作惡的行為名為異熟因。又依大乘唯識學派,將第八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將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名為異熟生,即是由阿賴耶識的種子異熟而生。《大毘婆沙論》中討論業的問題,從卷一百一十二一百二十六,共計占了一十五卷的篇幅,所以極其詳細。

造業的基本動力,只有身業(kāya-karman)、語業(vāk-karman)、意業(manas-karman)。故在《雜阿含經》卷十四的三四三經云:「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不是如外道所說,苦樂是自作、他作、非自非他的無因作(大正二,九十三下)。接著於三四四經,便講到身口意三業及三不善根,而云:

云何不善法如實知?不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不善法,如是不善法如實知;云何不善根如實知?三不善根,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是名不善根,如是不善根如實知。云何善法如實知?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善法,如是善法如實知;云何善根如實知?謂三善根,無貪、無恚、無癡,是名三善根,如是善根如實知。(大正二,九十四中

前一經說苦樂是從緣起生,後一經說善法不善法,均有善根不善根。善不善法,所依靠的是身口意的三業行為表現之不同而定,身口意三業之所以會造作善與不善的業,是出之於三善根及三不善根,那便是無貪、無恚、無癡,以及貪、恚、癡。照如此看來,三善根及三不善根,即是三業中的意業,不過意業是心理行為,善不善根是心理行為的背景。由身口意業的善不善,衍為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由於善及不善的因緣,生起種種苦與樂、有漏與無漏的果報,便是業感緣起了,也就是《原人論》的「業為身本」了。

7誰人造業?誰人受報? 造業受報的思想,純出於佛教的信仰基礎及理論架構,如果不是先接受了佛教,認定了佛教的正確性,便不容易接受造業受報的因果觀念。

在中國漢文化的古典之中,業是功業、德業、事業、職業,孔子所謂的「進德修業」,是進益道德而營修功業。君主的王業是統治天下;孟子所謂的「創業垂統」,指的即是帝王的基業。韓愈在〈師說〉中所說的傳道、授業、解惑的業,是指儒門老師,對弟子門生教授專業的知識學問,因此學生敬稱授業的指導老師為業師。這些都跟《原人論》所問「造業」的業,毫無關聯。

中國固有文化之中,雖然也有類似善惡因果的概念,例如《老子》第七十三章所說的「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又如《易經》坤卦,文王所說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乃是指的天有賞善罰惡的自然律則。老子說的是個人即身的因果,文王說的是家族遺傳的因果,都不是佛教所說各人自身的三世因果。《原人論》在此處,是假定儒道二教的人士,在接受了「業為身本」的觀念之後,便繼續追問:業由身造?或是心造?身指什麼?心指什麼?此身死後,又由誰來受報?如果今世造罪修福的身心,與後世受苦受樂的身心之間,沒有自作自受的業因業果相連,那便是張三造業,李四受報,因果錯亂,還成什麼道理呢?

《原人論》又補充說明:「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這是指出,佛教中的人士,如果但習人天乘教,雖然已信善惡業緣的因果觀念,依舊未能通達此身之本源。可知,人天教這一節的對象,除了是儒道二教的人士,主要還是喚起許多修善積德但求人天福報的佛教徒們,必須向上修習小乘教與大乘教,乃至一乘教,方能究竟通達此身之本源。

第二節 小乘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二、小乘教1者,說形骸之色,思慮之心2,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瞋瞋違情境恐侵害我、癡非理計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業成難逃,故受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三界勝劣等處共業所感

所謂小乘教,是說身體形骸的色,以及思慮功能的心,從無始以來,由於因緣之力而念念生滅,並且相續而無止盡。好像流水之涓涓不停,又像燈火之焰焰不斷。身與心暫時的假合作用,看來似乎是一體的,也似乎是恆常的。愚昧的凡夫不知此一身心乃是因緣的假合,所以執著此一身心以為是我,由於珍愛寶重這個身心假合的自我,因此而生起貪貪名利以養我、瞋瞋違情之境,是恐侵害於我、癡計校度量而不合道理是愚癡的我等三毒,三毒擊扣情意而發動身及口的機能,造作一切諸業,業既造成,即難逃其果報,於是接受五道的苦樂等身別業所感者為受五道的苦樂之身,以及生於三界的或殊勝或陋劣等處共業所感者為三界的殊勝處及陋劣處

於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受報。身則生老病死,死而復生;界則成住壞空,空而復成3從空劫初成世界者,頌曰:空界大風起,傍廣數無量,厚十六洛叉,金剛不能壞。此名持界風,光音金藏雲,布及三千界,雨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深十一洛叉。始作金剛界,次第金藏雲,注雨滿其內,先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風鼓清水成,須彌七金等,滓濁為山地,四洲及泥犁,鹹海外輪圍,方名器界立,時經一增減,乃至二禪福。盡下生人間,初食地餅林藤,後粳米不銷。大小便利,男女形別,分田立主求臣佐,種種差別。經十九增減,兼前總二十增減,名為成劫。議曰:空界劫中,是道教指云虛無之道,然道體寂照靈通,不是虛無。老氏或迷之或權設,務絕人欲,故指空界為道。空界中大風,即彼混沌一氣,故彼云「道生一」也。金藏雲者,氣形之始,即太極也。雨下不流,陰氣凝也。陰陽相合,方能生成矣。梵王界乃至須彌者,彼之天也,滓濁者地,即「一生二」矣。二禪福盡下生,即人也。即「二生三」,三才備矣。地餅已下,乃至種種,即「三生萬物」。此當三皇已前,穴居野食,未有火化等。但以其時無文字記載故,後人傳聞不明,展轉錯謬。諸家著作種種異說,佛教又緣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住者住劫,亦經二十增減。壞者壞劫,亦二十增減;前十九增減,壞有情,後一增減壞器界,能壞是火水風等三災。空者空劫,亦二十增減中,空無世界,及諸有情也。劫劫生生,輪迴不絕。無終無始,如汲井輪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云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教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

對於所感受到的三界果報身,再執著它以為是我,復以自我的執著又生起貪等煩惱惑心,由煩惱惑而再造業、再受報。有了果報的身體,必然會有生老病死的四相過程,在一期身命結束而死亡之後,又復受身出生。至於所處的三界,也會必然經歷成住壞空的四劫過程,空劫過後,又是成劫所謂從空劫而初成世界者,可以用如下的偈頌來說明:空界生起大風,廣傍無法數量,此風輪厚有十六洛叉,金剛不能摧壞,此名持界大風;光音天金藏雲,布及三千世界,雨如車軸下降,風阻不任流動,水深十一洛叉,開始成金剛界。次第有金藏雲,注大雨滿其內,先完成梵王界,乃至成夜摩天。風鼓清水而成,須彌七金山等,滓濁物為山地,四洲以及泥犁,鹹海外輪圍成。方名為器界立,時經一增一減,乃至二禪天福,享盡下生人間。初以地餅及林藤為食,後食粳米不銷,因此而有大小便利,以及男女二形差別,接著劃分田地,擁立君主,徵求臣佐,有了種種差別。經過十九次增劫減劫,連前面所說的一增一減,一共二十增滅,總名為一個成劫。就此說法,可以討論的是︰此所說的空界劫中,豈不是道教所指的「虛無之道」嗎?然而,道體其實是寂照而靈通的,不是虛無的。只緣老子或者是因為迷惑不知,或者是因為方便權巧而作的假設,乃為杜絕人類的貪欲,所以指空界為虛無之道。其實,空界中的大風,即是他們道教的混沌一氣,因此《道德經》要說「道生一」也。至於佛教所說的金藏雲,乃為氣形之開始,亦即同於《易經.繫辭》所說的「太極」也。至於雨下而不流,乃是陰氣凝結,當陰陽二氣相合,方能生成萬物矣。至於梵王界乃至須彌山的一段,即是道教所說的天也,滓濁之物為山為地,即道教所說的「一生二」矣。二禪天的天福享盡而下生人間,即是他們所說的「人」也!也即是他們所說的「二生三」,於此而儒家所說的天地人三才,全部齊備了。至於初以地餅林藤為食,乃至有了種種差別,即是他們《道德經》所說的「三生萬物」。這相當於中國古史傳說中的天、地、人三皇以前時期,即是穴居野食,未有刀耕火化的遠古期。但以那尚是個沒有文字記載的時代,後人代代傳聞而不明確,以致輾轉錯誤,而引生出諸家學者著書,設立了種種異說。佛教又以通力而明三千大千世界,不僅局限於大唐一國,所以內教外教所傳的經文,也不全相同了。以上是說的由空劫而到成劫,至於住劫,也要經過二十次增減。至於壞劫,亦會經過二十次增減,前十九次增減,陸續地壞掉有情眾生界,最後一次增減,壞掉器世界;能壞的力量是來自火水風等三大災。壞盡之後,便進入空劫,空劫亦經歷二十次增減,在這期中,空無世界,也空無一切有情眾生。(譯者註:這是每一個宇宙體的現象),如此這般地劫劫生生,輪迴流轉,相續不斷,無始無終,就像是汲水的井上滑輪,輾轉往復了無已時由於道教的學者,只知道如今這個世界未成之時的一度空劫,故云「虛無」,故云「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殊不知在此空界已前,早就經歷過千千萬萬遍的成住壞空了,乃是終而復始的。因此要知道在佛陀的教法中,就是如上所說小乘的淺淺之教,已經超越外教經典的深深之說了

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4。不是我者,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今推尋分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大,心有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能了別者之四蘊。

都是由於他們不了解此一身命,本來不是我。為什麼不是我呢?告訴你說:此身命之本,是以色心二法,和合而成的假相。現在且來推尋分析一下,這個構成我的因素,色法有地水火風的四大,心法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謂之受、想能取像者謂之想、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謂之行、識能了別者謂之識的四蘊。

若皆是我,即成八我,況地大中復有眾多,謂三百六十段骨,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是。諸心數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展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既有此眾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為我?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多主紛亂。離此之外,復無別法,翻覆推我,皆不可得。

如果這些四大四蘊都是我,即成為八個我了。何況在地大中,復有眾多個項目,例如骨骼有三百六十段,一一各自成一個單元,又如皮、毛、筋、肉,肝、心、脾、腎,也各不相是。至於心法的諸心所等,亦各不同,例如見不是聞,喜不是怒,輾轉計較,乃至有謂八萬四千塵勞。既然有如此眾多的事物現象,不知當以何者做為定取我相的對象呢?如果說那些現象的每一個單元都是我的話,那麼,在一身之中,就該有百千個我了,豈不會由於主人翁太多而致紛亂不堪呢?但是,若離此色心二法之外,又無別法可推尋我是什麼了。今若據此色心二法來翻覆推尋什麼是我?終究都是了不可得。

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5知苦諦也?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斷集諦也。但修無我觀智6道諦,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7滅諦,乃至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8,方斷諸苦。據此宗中,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為根身、器界9之本也。過去未來,更無別法為本。

既然如此,便能覺悟我們的這個身命,只不過是一個由眾多因緣和合而成的假相,根本沒有我們這個人的。那究竟是還有誰在貪?誰在瞋?又是誰在做出殺生、偷盜、布施、持戒的行為呢此為知苦諦也

既知苦諦,此心便能不停滯於三界的有漏善惡業中第一句為斷苦集諦;便能專志於無我觀智的修第二句為修道諦;以之而斷貪等煩惱,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第三句為證滅諦,乃至由此而證得第四阿羅漢果,灰身滅智,方斷一切苦而得解脫。

可知,若據這個小乘宗的層次所說,是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的三毒,做為我們根身及器界的根本源頭了,不論是過去世或未來世,再也沒有其他的法可做為根本的源頭了。

今詰之曰:夫經生累世,為身本者,自體須無間斷10,今五識闕緣不起根境等為緣,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無色界天無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絕?是知專此教者,亦未原身。

現在此處,可設一問:若說經生累世,我人是以身為根本的話,它的自體,必須是沒有間斷的。可是人的五識,闕緣不起根境等,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到了無色界天,已無四大,又如何持續此身而令世世不絕呢?以此可知,專於小乘教的人士,亦未能夠找尋到我身的根本源頭。

考釋條目

1小乘教 小乘(hīna-yāna)這個名詞,意思是僅為個人自度的小型交通工具,是相對於發大悲願廣度一切眾生的大乘(māha-yāna)而說,其實是站在大乘經論的立場,對於四種《阿含經》以及《阿毘曇》等的貶抑之稱。所謂大乘經論,乃以《般若》《法華》《維摩》《華嚴》《大般涅槃》等經,以及《大智度論》《攝大乘論》《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等為其代表。

例如《法華經》的〈安樂行品〉,有云:「貪著小乘、三藏學者。」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四有云:爾時諸大聲聞,舍利弗、目犍連等,「在祇洹林,而悉不見如來自在、如來莊嚴」,「所以者何?無明障曀,覆淨眼故」;後來被大乘的教判家們,形容小乘聖者在華嚴會上,聽不懂一乘頓教,見不到如來莊嚴,故謂之「如聾若啞」。在《維摩經》〈弟子品〉云:「我觀小乘,智慧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又說:「欲行(象之)大道,莫示(兔之)小徑,無以大海內於牛跡,無以日光等彼螢火。」又於〈觀眾生品〉敘述有一天女,以天華散諸菩薩及諸大聲聞弟子,至諸菩薩便落於地,至諸大弟子便著於身,乃是由於諸菩薩眾已無分別心,諸大聲聞弟子尚有如法不如法的分別心。由此可知,小乘的解脫,猶未究竟,較諸於大乘的解脫境界,懸殊猶如天壤。

至於論典,現從《大智度論》及《瑜伽師地論》中,各錄一段極具代表性的論文,用來說明小乘的特性。

《大智度論》卷一百的末段有云:

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三藏是聲聞法,摩訶衍是大乘法。(大正二十五,七五六中

以此可見,不論大小乘法,都是佛說,只有一種一味,那便都是解脫味,不過為小乘根性自求解脫的人,說聲聞法,為大乘根性自利利他兼求一切眾生解脫的人,說摩訶衍(māha-yāna)。這便是大小乘的差別之處。

《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敘述如來以三種因緣,建立了聲聞乘。一是變化,「謂隨彼彼所化勢力,如來化作變化聲聞」。二是誓願,「謂有補特伽羅(pudgala,人,眾生),於聲聞乘,已發誓願,即建立彼,以為聲聞」。三是法性,「謂有補特伽羅,本性已來,慈悲薄弱,於諸苦事,深生怖畏,由此二因,於利他事,不深愛樂,非為是事,樂處生死,彼由安住此法性故,立為聲聞」。(大正三十,七○二

這是說,佛陀為了適應眾生的變化、誓願、法性等三種因緣,建立了聲聞乘,說了聲聞法,其中的變化,是謂有一類眾生喜被聲聞形態的善知識所化,如來即變化出聲聞來攝化他們。所謂法性,是指有一類眾生(人),法爾如是,屬於小乘根性,他們的慈悲心薄弱,厭離生死心深切,所以只求自己出離三界,不願為了利他而處於生死之中。此乃是定性的小乘人,既然這些人不可能修學大乘的菩薩行,佛陀便為他們建立了聲聞乘。法相唯識學的立場,與此相同。天台宗、禪宗及華嚴宗,則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畢竟都將成佛,不同意有定性小乘之說,所以要用教判,先來區分大小深淺,再來統攝大小各乘,會歸究竟一乘。

其實,所謂小乘,雖然漢傳佛教諸宗,各有教判,皆將四《阿含》Āgama)、《阿毘曇》(Abhidharma)、《毘奈耶》(Vinaya),判為小乘三藏,若以近代佛教學者們的研究所見,也就是從佛教思想發展史的考察中得悉,佛陀時代的遺教,應該被稱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部派時代的各宗各派,才是小乘佛教。

至於華嚴宗的教判沿革,已如本章註考釋第一條目所說,不論是智儼、法藏、澄觀、宗密的五教判,先後之間,有無出入差異,都是將僅說四諦十二因緣法的諸經論,判為「愚法二乘」的小乘教,因其但明人我空,不說法我空,僅得出離三界的小果,不得究竟涅槃的佛果。

2形骸之色,思慮之心 基礎佛學,將眾生(人)的構成元素,分作(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三大科,小乘的《俱舍論》以五類的七十五法,總攝一切法,大乘唯識的《百法明門論》,以五類一百法,總攝一切法。但是,歸納起來,人都不出色法與心法之二大類,有為法及無為法,也都以色心二法為著力點。因此《俱舍論》卷三十,便把「身心相續,相似而生」,與「色心相續,爾時永滅」並用。也就是說,眾生生死流轉的過程,便是身心相續或色心相續的現象,一旦到了「般涅槃時」,「異熟因所引,與異熟果功能」,即已謝滅,「色心相續」的生死流轉,也永遠寂滅了(大正二十九,一五七下一五九上)。

因為在五蘊之中,除了色蘊屬於色法,受想行識的四蘊,皆為心法。在十二處之中,六根的眼耳鼻舌身之五根是色法,意根含有心法;六塵的色聲香味觸之五塵是色法,法塵亦含有心法。在十八界中的前十二界,與十二入全同,後六界便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皆屬心法。因此,三大科不出色心二法。如果廣說,不論是《俱舍論》的七十五法,或是唯識家的一百法,如果脫離色心二法的關係,便無從說起。故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敘述一切有情眾生,於久遠無始劫來,有不可說的染淨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如是展轉,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皆如幻故」,「我人知見,色法心法,如夢所見」(大正八,八三八下)。這是說明五蘊構成了眾生的身心現象,若以般若慧,來作觀照,便是如幻如夢,色心二法,本無實法。於是在法藏的《華嚴遊心法界記》也說:「三科雖異,唯色與心。」「色心合舉,故有十八。」三科是指蘊處界的三大科,十八是指十八界(大正四十五,六四三中)。在天台學者知禮(西元九六○―一○二八年)的《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則將色心二法配釋一念三千,而云:「又此三千法門,遍於諸法,若色若心,依之與正,眾生諸佛,剎剎塵塵,無不具足。」這也是以色心二法,總攝一切諸法的例子(大正四十六,七○六上)。

有了以上的背景資料,便可容易理解《原人論》所謂的「形骸之色,思慮之心」,是什麼意思了,那便是眾生身心的生死相續,便是色心二法的「相續無窮」。可憐凡愚之輩,沒有甚深般若的觀慧,未能照見五蘊皆空,所以妄執色心二法構成的人身,以為是實在的自我;為了珍惜寶重這個由色心二法暫時構成的自我,便生起貪瞋邪見的三毒,發展成為行動,便是造作身口諸業。如此地三世流轉,六道輪迴,苦樂交替,三界浮沉,生老病死,死而復生,永無了期。

3成住壞空,空而復成 佛教對於人生宇宙的時空觀,有一套合乎科學的分析方法。基本的原則是《阿含經》所說「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以及「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43,這是生滅有無的因果法與因緣法。世間的任何事物,任何現象,有生必有滅,滅後還復生,物質現象如此,精神現象如此,宇宙萬象皆如此,總名之為緣起緣滅的無常法。

《雜阿含經》及《大涅槃經》所說的三法印,第一法印是「一切行無常」44然於《大智度論》卷三十二的三法印是「一切有為法無常印,一切法無我印,涅槃寂滅印」。也就是說,一切色心諸有為法,都是緣起而生滅無常的,不僅行蘊無常,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的,皆是生滅法故。

若加以詳細分析,一切有為的色心諸法,又可分做一期生滅的四相,以及剎那生滅的四相,那就是生住異滅,稱為「四有為相」。不論是色心二法的一期生滅相或剎那生滅相的中間,均有住、異二相的過程。色身的新陳代謝,與生老病死,心念的起伏波動,前後相續,都有一期生滅及剎那生滅的四相。乃至包羅一切有為的世間現象,無不如此。不過身體的生老病死,別稱為四苦;宇宙的成住壞空,別稱為四劫,唯有每一個心念的生住異滅,只稱為四相,別無他名。

此處《原人論》所說的「成住壞空,空而復成」,即是指的這個宇宙,在時間過程之中,生滅變化的四大階段,是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的。事實上,在諸大小乘聖典中,有關宇宙一期生滅的過程,雖都稱為劫(kalpa),或譯為劫波,表達的方式則不盡相同,劫是極大時間的計算單位,但有長短之別。因此而有短劫長劫;而有小劫大劫;而有中間劫、成壞劫,和大劫。《彰所知論》卷上說:「劫有六種,一中劫(或名別劫)、二成劫、三住劫、四壞劫、五空劫、六大劫。」(大正三十二,二三○下)其實,成住壞空的四劫,各有二十個中劫,成住壞空便是八十個中劫,相加總名為一個大劫。這是將舊譯的小劫,新譯成了中劫。

事實上,如果依據《優婆塞戒經》卷七所說:「從十年增至八萬歲,從八萬歲減還至十年,如是增減,滿十八反,名一中劫。」《立世阿毘曇論》卷九說:「八十小劫,名一大劫。」其中的小劫,即是新譯的中劫。二十個小劫,相當於梵眾天的壽量;四十個小劫,相當於梵輔天的壽量;六十個小劫,相當於大梵天的壽量;八十個小劫,便是成住壞空的四劫的一次迴復,一個週期。

至於佛教所謂「器世界」的大宇宙是如何形成的?《原人論》說是「空而復成」,是從度過空劫之後,又進入成劫。接著便用細字的頌文,來說明宇宙的緣起,先在空界起大風,成金藏雲,降大雨,成金剛界,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成須彌山、七金山,四大部洲、地獄,終於有了人,有了男女等。《原人論》的頌文內容,是依據《俱舍論》卷十一卷十二的敘述所寫成。試錄部分《俱舍論》的原文如下:

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唯有虛空。過此長時,次應復有,等住二十,成劫便至。一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風生,是器世間將成前相,風漸增盛,成立如前所說,風輪、水金輪……。(詳細則參閱大正二十九,五十七上至六十三中

4不了此身,本不是我 此處的「我」,是指由色心二法構成的身心,也即是五蘊假合而成的人身。凡夫外道,不了解構成色身的四大,都是空的,不了解構成我執的心念,是無常的;不僅五蘊合成的身心整體是無常,五蘊的每一蘊,也都是無常法。因為不了解,所以妄執為我。《原人論》就是要為這些凡夫外道,分析「此身本不是我」。

「我」(梵語ātman)的功能非常地廣大,故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的〈三假品〉說「我」的世間名字,共有十六種,另如:「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者、眾數、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等。」(大正八,二三○下)以此可知,《金剛經》所說的「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都是這個假名的我字。

《成唯識論》卷一的敘述,計我執我的,不僅是凡夫外道,也有小乘的部派學者;例如有即蘊的我執,離蘊的我執,非即非離蘊的我執等。所謂即蘊的我執,是總執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我,這是世間多數的凡夫所見之我。所謂離蘊的我執,是指數論、勝論等的外道,以及小乘經量部等的學者;數論及勝論學者,認為我的自體,恆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而受苦樂;無慚愧外道,主張我體雖常,其量則隨身之大小而舒卷;獸主外道,以為我體是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而作事業;小乘經量部認為在五蘊之外,有微細的實我,執為勝義補特伽羅。所謂非即非離蘊我,是小乘正量部及犢子部等,認為五蘊與我是不即不離的(參閱大正三十一,一中)。不過,在《成唯識論》之中,並未指出這些外道學者及小乘部派的名字。

在大乘佛教的立場,我執有二個層次,即是人我執與法我執。凡夫外道是人我執,小乘佛教雖除人我執,尚有法我執。一般凡夫執五蘊的色心二法所成身為我;外道的學者,或執虛空為我,或執至細的極微為我;有一類小乘部派學者,或執勝義補特伽羅為極細的實我,或執非即五蘊非離五蘊的我。這都是屬於人我執的層次。大乘主張諸法皆空,不僅人我執的身心非我,法我執的諸法亦非實有。本來在《雜阿含經》已經說了三法印的「諸法無我」45,已是法我空了。但在小乘人以為五蘊的有漏法是空的、是無我的,涅槃的不生不滅法,是永恆不變的,故以樂處涅槃為我。

所以,《原人論》在此敘述小乘教的段落之中,分析色心和合的人身,本不是我,因為色法是地水火風的四大,心法是受想行識的四蘊,究竟哪一種是我呢?何況四大構成的色身,又有許多的類別和部分,心法構成的四蘊,也有許多不同的心王心所,究竟哪一個才是我呢?我是主宰的意思,既非一個主宰,豈非一個我有許多個的主宰呢?但是離此四大、四蘊,又有什麼是我呢?可見,「我」是不可得的。這段話是對一般執著五蘊為實我的凡夫而做的開示。

5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 這是在分析了五蘊構成的身心,已確定本不是我之後,自設反問:既然是無我,又怎麼會有貪、瞋等的心理活動呢?怎麼還有殺生、偷盜、布施、持戒等的身體運作呢?那到底又是誰在主宰、誰在指使呢?

其實,這就點出了由於凡夫執著五蘊所成的身體為自我,認定身體就是我;為了保護自我的身體,為了滿足自我的身體,便產生了特別堅固的「有身見」,梵文稱為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因此而引起貪、瞋等心念,而造惡業及善業。例如《俱舍論》卷十九云:「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然佛但於我我所執,標此名者,令知此見,緣薩迦耶,非我我所,以我我所畢竟無故。」(大正二十九,一○○上)佛陀將此被眾生執以為我及我所有的五取蘊,名為有身見,便是為了破除凡夫眾生對於五取蘊,產生永恆不變的自我想,故指出薩迦耶見為五種不正見的首位。

當眾生(人)知道了引起煩惱心,造作善惡業的主宰,只是來自「有身見」,由於有身見,便在生死之中,頭出頭沒,雖有苦有樂,卻是苦多樂少,終究是在生死的苦海之中浮沉。於是便警覺到必須要超脫三界的有漏善惡,才能解決終極的問題。如何超脫?必須首先認定五蘊構成的自我身,便是在接受苦報的同時,又在造作有漏有為的善惡諸業。如此這般,便是四聖諦的苦諦與集諦;五蘊身心是苦的事實,是苦的果報;以五蘊的身心,繼續造作善惡諸業,是苦的源由,是苦的起因。唯有知苦諦、斷苦集諦,才得出離生死苦海。便是《原人論》所說「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道理。

此處的苦諦與苦集諦,其實是跨越前、今、後三世的因果關係,更明確地說,就是三世十二因緣的因果連續。可以列一簡表,說明三世十二因緣與兩重因果的苦集循環。

若依上表,來對《原人論》所說「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這三句話,再做一次分析,便可了解,十二因緣的無明、行、識、受、愛,是引起貪、瞋的主力;名色、六入、觸、取,是今世造作有漏善惡諸業的工具和行為;有是有了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的業力;生、老死,是營造貪、瞋、殺、盜、施、戒的生命過程。若將十二因緣連接起來,便是生死流轉,永無盡期。如果已經洞明這樣的道理,便會努力來做修習道諦、斷除集諦、實證滅諦、滅盡苦諦的功課,便是生死的還滅,不受後有了。生死流轉是因無明而有行、有識、有名色,乃至有老死;生死還滅是因無明滅而行滅、識滅、名色滅,乃至老死滅。也就是因為有無明,便有生老死,若已滅無明,亦滅生老死。這正好就是《阿含經》所說「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緣起定律。但這尚未到達《心經》所說「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的層次。因為小乘人只見人無我,尚未見到法無我。

6但修無我觀智 觀是修行的一種方法,梵語毘婆舍那(vipaśyanā),即是用觀慧抉擇照見諸法的性相,原則上通用於大小乘,中道實相觀等是大乘觀法,五停心觀、四念處觀等是通於大小乘的基本觀法。《原人論》於此處所說的「無我觀智」,是小乘人用的四念處觀之第四觀。所謂四念處,便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四念處在七科三十七道品之中,是第一科的道品次第。因在前面已經剖析了解五蘊身心是無常無我的,尚是屬於知見的層次,尚未到達修習的層次,現在再說由解起修,修無我觀智,遮斷貪等煩惱,止息有漏善惡諸業,然後才能實證「我空真如」。

「觀智」一詞,見於《大乘起信論》所說︰「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麁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亦見於天台智顗(西元五三八―五九七年)的《摩訶止觀》卷三上,說:「觀亦三義,貫穿義、觀達義、對不觀觀義。」貫穿是以智慧的利用,來穿滅煩惱;觀達是「觀智通達,契會真如」;對不觀觀是第一義空,非智非愚,是為對不觀而明觀(大正四十六,二十一下)。《原人論》是否引用了這段文字的內容,不太清楚,文義則頗一致,一則以無我觀智而證我空真如,一則以觀智通達,契會真如,都應是小乘的但空,不是大乘的第一義空。

7證得我空真如 真如,梵語tathātā,是如如、如實、如常的意思。在早期的佛教聖典中,所說的真如,是指的緣起法,到了大乘經論中,真如的意涵,有不少的變化,《成唯識論》的真如,意味是圓成實性,是不能隨緣的;《起信論》的真如,則是諸佛及眾生所同具的實性,是可隨緣不變的。

依據《雜阿含經》卷十二的二九九經所說:「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大正二,八十五中)這已表明,如來自覺自證的成佛之法,便是法界常住的緣起法,這個緣起法則,不是如來所創造,也不是其他任何人和神所能創造,乃是本來如此的真理。又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一的五六三經有云:「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三種離熾然、清淨超出道,以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越苦惱,得真如法。」是哪三種呢?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大正二,一四七下)。可見在《阿含經》中,已將真如一詞,代表著如如或如實的緣起法;如何證得?便是以修行三種離煩惱熾然、清淨超出之道,便是持淨戒、消宿業、現法離煩惱。在《異部宗輪論》介紹的化地部及大眾部,所舉的九種無為法中,分別列有緣起真如及緣起支性的名目(大正四十九,十五下十七上)。可知小乘部派所謂的真如,即是超脫有漏善惡諸業的無為法,也即是從緣起法而實證諸法無我,名為我空真如。

到了大乘佛教,真如的意涵,就由《阿含經》所說的「法界常住」,轉成為《佛地經》所說的「一切法真如,二障清淨相」(大正十六,七二三中)。《佛地經論》卷七對此的解釋是「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是永離煩惱及所知二障的本性清淨;此所謂一切法,是涵蓋世間及出世間的有漏法和無漏法,所有一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都是「不一不異,體唯一味」的,「隨相分多,或說二種,謂生空無我、法空無我。真如實非空無我性」(大正二十六,三二二下至三二三上)。原本的真如,是緣起法,是無為法,證得三法印的「諸法無我」,便證我空真如;大乘經論,則以真如是永離二障的諸法,是與一切有漏及無漏諸法不一不異的理體法性,這跟緣起即是我空的無漏真如,是有出入的。因此要在生空無我之上,增加法空無我的另一個層次,方算是大乘佛教。《原人論》則於介紹小乘教的這一節中,僅說我空真如。

8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 阿羅漢是梵語(arhat),含有三義︰殺賊、應供、無生,是聲聞第四果位,也是如來的十號之一,所以有小乘阿羅漢、亦有大乘阿羅漢。因此《成唯識論》卷三云:「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大正三十一,十三上)唯識學派所說的煩惱障是由我執生起,所知障是由法執生起,劣應身佛、辟支佛、阿羅漢,同斷人我執,同證生空無我,同出分段生死,所以三乘的無學果位,皆已永斷煩惱之賊。法我執要待大乘菩薩十地中修勝空觀,方得斷盡二障的微細種子,證得法空無我。

由於阿羅漢的意思,亦即無生,若準天台學派所說,已經全部斷盡三界的見思二惑,此身活著時,煩惱之因已斷,煩惱之報尚存,名為有餘涅槃;若於此身死後,肉體火化成灰,能證的心智,從此滅絕,不再用其智慧,名為無餘涅槃,故稱為灰身滅智。例如世親菩薩(Vasubandhu)造的《金剛仙論》卷九有云:「小乘之人,以自身所證,灰身涅槃,畢竟滅故。」又云:「小乘人斷三界煩惱,盡分段生死,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善惡因果,一切俱捨。」因而被指為「小乘斷滅之見」(大正二十五,八六四中)。灰身滅智的涅槃,是相對於大乘的究竟涅槃而言,大乘如《心經》所言:「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既不貪著生死,亦不畏怖生死,才是真實的自在解脫。此處《原人論》所指的「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便是小乘的無餘涅槃,也即是天台學派的但空,或稱為偏真。

9根身、器界 此指在小乘教中的阿羅漢,已知已證,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煩惱,即是做為我人根身及器界之本源的道理。所以斷盡煩惱,不再造作有漏的善惡諸業,不再接受苦樂的世間果報,出離三界正報的五蘊根身及其依報的器界環境,進入無餘涅槃。

根身、器界,是唯識學派的用語。根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身是人的活體,即是五蘊假合而成的人身。其實在六根之中已有身根,但其所指者是四肢及胴體,不含眼耳鼻舌意的五根,宜為六根相加的人身,名為根身。至於器界,是根身所受用的世間環境,又名為器世間,包括山河、大地、草木、城宅等器物,讓生存於其間的眾生,各依自身所造的善惡業因,而以各自的根身,來受樂受苦。因此,根身是眾生的主體,稱為正報,器界是眾生所賴於生存活動的客體環境,稱為依報。從小乘人的立場所知所見,人的根身及其所處的器界,便是現實人生的整體事實,至於從過去世到現在世,從現在世到未來世之間,似乎就不知道是以什麼為其本源了。雖有一個業力的觀念,是三世因果的連繫線,但此業力又怎麼會持續下來的呢?小乘佛教尚未解決這個問題。

10自體須無間斷 《原人論》探討論究的主題,是人之本源,究為何物?小乘佛教雖已交代說明,人的正依二報,或人的根身、器界之本源,是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的煩惱。但是對於三世因果關係的連續,必須有一個不會間斷的主體,世俗稱為靈魂,佛教不會認同靈魂之說,那到底又是什麼呢?即使以現身的活人而言,也需要說明有一個無間斷的自體才行,否則,眼耳鼻舌身的前五識,須以五根及五(塵)境為緣,才有作用,第六意識若在熟睡、悶絕、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的情況及其境域中,是不起作用的;到了無色界天,已無地水火風的四大所成之身。以此可知,未出三界之前的眾生(人),也可有不依色心二法而尚存在的事實,那又是以什麼做為無間斷的自體而活著的呢?

這是《原人論》在這一節的收尾處,埋下的一個伏筆,目的是告知小乘教層次的學者們,必須聽聽,下一節大乘法相教的教義,對於「原人」是怎麼說的。

第三節 大乘法相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三、大乘法相教1者,說一切有情,無始已來,法爾有八種識2,於中第八阿賴耶識3,是其根本。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4,皆能變現,自分所緣,都無實法。如何變耶?謂我法分別,熏習力故5。諸識生時,變似我法6。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7。如患重病心惛,見異色人物也夢想所見可知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為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身亦爾,唯識所變8,迷故執有我及諸境,由此起惑造業,生死無窮廣如前說。悟解此理,方知我身唯識所變,識為身本不了之義,如後所破

站在大乘法相教的立場,宣說法界之內一切有情眾生,自從無始以來,法爾自然就有八種識,其中是以第八阿賴耶識為其根本識,由此而頓變成為根身、器界、種子,轉變而生七識,都是能變的八識所現,也是其自分所緣,其中都無實法。至於如何變的呢?說是由於我法與分別的熏習之力,諸識生起時,變現而似我法。由於第六、七二識被無明所覆故,緣此而執為實有的我及實有的法。猶如病患重病心惛之時,見到異色人物,又如夢中夢想所見那不過是由於病患及做夢之力所致。重病心惛之時,心中似有種種外境的形相出現,夢時也會執著夢境中的外物為實有,醒來之際方知那只是夢中變出的,我們的這個身命,也是如此,是唯識所變,由於迷而未悟故,執為有我並有一切境界。由此起煩惱惑,而造種種業,以致淪於無窮的生死苦海已如前面的小乘教中所說悟解如此的道理,始知我們的身命,是唯識所變,識為身命的根本源頭至於為何法相教是不了義的淺教,待到下一節的破相教中破斥

考釋條目

1大乘法相教 法相教是圭峰宗密所立五教判的專用名詞,已如本章考釋第一項條目中介紹,這不是智儼及法藏的五教判所用名詞,當然也不是唯識學派自己所用的名詞。

原本的法相一詞,有多重意涵,亦非大乘佛教的專用名詞,例如《俱舍論》的七十五法,《百法明門論》的一百法,法相是指每一法的特質;小乘的人無我,大乘的法無我,亦是法相,是指觀念的差別相;《維摩經》的「善解法相,知眾生根」,「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大正十四,五三七上)。其中的法相,是指一切法的本性,是真理的特質;《法華經》卷一的「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大正九,八下),此一法相,是指唯一佛乘的深妙義理。《原人論》此處所謂的法相教,乃是指的玄奘(西元六○二―六六四年)及窺基(西元六三二―六八二年)所傳的唯識思想,也就是中國佛教的大乘八宗之一,通稱為法相宗、唯識宗、慈恩宗,也有合稱為法相唯識宗、瑜伽唯識派的。在《大正新脩大藏經》中,法相唯識學派的諸部論書,均被編列於「瑜伽部」,所以在印度稱為瑜伽行派(Yogācāra),乃與中觀學派(Mādhyamika),成為大乘佛教在第五及第六世紀之際,雙峰並峙的兩大主流學派。

中國的法相宗,所依據的經論,通稱有《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經》、《大乘阿毘達磨經》《入楞伽經》《厚嚴經》《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辯中邊論》《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合稱為六經十一論。其中特別被重視的是《解深密經》Saṃdhinirmocana-sūtra)及玄奘集譯的《成唯識論》。為何被稱為法相宗的?乃是根據《解深密經》卷二〈一切法相品第四〉,載有世尊所言:「吾當為汝(德本菩薩),說諸法相,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大正十六,六九三上)以此可知,法相宗的法相一詞,並非指的是七十五法或一百法的名相,乃是指的假名安立法、緣起緣滅法、真如實相法的三個層次。以這三個層次的「諸法相」,便可統攝世出世間、有為無為、小乘大乘的一切法,因此便將探討修學這一切法的學派,名為法相宗了。

《原人論》所介紹的大乘法相教,並沒有涉及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的論點,而只是為要補救小乘教僅知有六識,不知有第七、第八識的缺失。因為法相唯識學派所謂的唯識,重心是在第八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的功用,這是根本識,這是眾生持續流轉於三世五趣的主體,故在玄奘的《八識規矩頌》之中,以這樣的兩句話,形容第八阿賴耶識:「受熏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46因為阿賴耶識,意為藏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的三義,藏的是種子,是現行諸法的種子,由於第六識依第七識,配合眼耳鼻舌身的五識,成五俱意識而造種種有漏善惡諸業,由前七識熏習第八阿賴耶識,使得第八阿賴耶識受熏而成為種子,持此種子識直到此身死去,等待緣熟而現行,成為轉生投胎的主體,受胎出生之時,其正報便成為根身,其依報便是器界。可知根身及器界,是由種子的現行而來,種子是受前七識熏習而成,藏於阿賴耶識。其實,不論是種子還是現行,都是阿賴耶識的功用。此識在此身死亡之時,是八個識中,最後脫離肉體的,轉生受胎之時,又是最先進入胎質的,它是由生到死、由死到生之間,持續地做著去後來先的主人公。這是小乘佛教的學者們所不知道的,所以小乘教尚不知此身的本源是什麼。

2八種識 包括道教及儒教的中國哲學,所謂先秦諸子,雖有論及心與性的問題,卻沒有心與識的觀念,乃至東西方的各派宗教各派哲學,或有討論心及意識的問題,也不曾深入心的層次,到達七識八識的程度。其原因是各家宗教各派哲學,都是就著現實的心理活動及意識的現象,而做的分析和論述,未能以禪定的經驗配合邏輯的思辨,再透過三世的因緣果報觀,來認知心、意、識的不同層次及不同功能。因此,唯有大乘佛教,才會分別討論心性及心識的大問題。

例如《老子》第四十九章所說:「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此所謂「無常心」,是說聖人(國君)居天下,不循其私人的固執心,而是民之所好者好之,民之所惡者惡之。又於第三章云:「不見可欲,使心不亂。」第十二章云:「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這都是講的混亂心和衝動心。孔子在《大學》八條目中所說的「誠意」及「正心」,是屬於心靈的修養工夫。孟子在〈公孫丑上〉所說的「我四十不動心」與孔子在《論語.為政》中所說「四十而不惑」,是相同的心靈修養,是自信心的建立,已不再猶豫。這跟佛教所說的心識,是有差距的。

佛教的心、識二字,可以連用,因為心即是識,例如《俱舍論》《瑜伽師地論》將六個識及八個識,名之為心,由此而產生的各種心理活動現象,被稱為心所,六個識或八個識,便被稱為心王。因此「唯識」與「唯心」,往往會連起來用。例如世親的《唯識二十論》開頭便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大正三十一,七十四中)契經,可能是指的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所說:

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所以者何?隨事生欲心,是心即是識;事是行,行誑心故,名無明;識所依處,名名色;名色增長,名六入;(根境識)三事和合,有觸;觸共生,名受;貪著所受,名為愛;愛不捨,名為取;彼和合故,名為有;有所起,名為生;生變,名為老;老壞,名為死。(大正九,五五八下

這是說,眾生生死於三界之中的三世十二因緣,唯是一心所作,因為十二因緣,都是依心而有的。是依什麼心呢?是欲心,生起欲心,便成識種,妄心虛誑,故名無明,然後一個接一個成為十二因緣的三世流轉。

不過,若從虛妄唯識學的觀點說,心王心所的心,都是虛妄心。若從真常唯心論的觀點說,心有真妄兩個層面,虛妄心是有生有滅的七轉識及第八識,清淨心是「法界唯是一心」的真如,此如《大乘起信論》所說:「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上)可知對於心識的認知,佛教的各學派之間,也是有差異的,因此而有了各個學派的教判標準。唯識學派在印度,曾是顯學,傳到中國時,天台宗已經成立,故未及批判唯識學派;華嚴宗的法藏則站在真常唯心論的立場,判法相唯識學是大乘的始教,宗密判法相教是大乘權教,僅比小乘教略勝一籌。

有關於識,梵語毘若南(vijñāna),在原始的《阿含經》中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十二因緣的第三目為「識」,這是第六意識,也即是分別識,這是眾生生死流轉及生死還滅之中一個環扣,後來演變成為大眾部主張的根本識,例如後魏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卷上說:「說此阿犁耶識,大僧祇《增一阿含經》中,亦說彼為根本,如樹依根住故。」又說「彼是種子」,「阿犁耶事,根本識事」(大正三十一,九十八上)。另一種是如前所說的心王,亦名為「識」,例如《中阿含經》卷七的《大拘絺羅經》,是以六識為識云:「謂有六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大正一,四六四上)到了《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等,更在六識之上,加添了七識八識,那是將大眾部的根本識,演化為阿賴耶識,又將阿賴耶識與六識結合,必須有一個內外或根葉之間,做為前六識與阿賴耶識共同所依的連結識,便有了第七末那識,阿賴耶識即成為第八識。這是唯識學的發展路線。

其實,前六識是由六根六塵的和合而產生的了別作用。前五識是第六意識與眼、耳、鼻、舌、身,各別產生作用時的稱謂,名為五俱意識;前五識產生作用時,必須對外依靠五根的細相,即是淨色根,也必須對內依靠第六意識,前五識絕不可能獨立行事,所以前五識依第六意識。可是第六意識動身發語、造業受報,都未能夠說明業種藏於何處,又是誰在牢牢地把此業種執以為我?因此有了第八阿賴耶識,以及把阿賴耶識的見分執為實我的第七意識。因此,前六識是了別境識,第七識是執持識,第八識是藏識(有關八識的概論,可以參閱拙著《探索識界——八識規矩頌講記》)

3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在印度及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發展,可謂淵遠而流長。阿賴耶的音譯,另有阿梨耶、阿羅耶、阿黎耶、阿剌耶、阿陀那等,略稱賴耶或黎耶,意譯有無沒識、藏識、果報識、本識、宅識,主要是指第八識,也有說它既是第八識,亦是第九識的。

阿賴耶一詞,亦見於印度的《摩得羅衍那奧義書》(Maitrāyaṇa-upaniṣad第六章,時代與釋尊相銜接,佛教是否受其影響,不得而知。唯在原始聖典中,已有此名詞,例如玄奘譯的《攝大乘論本》卷上有云:「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Āgama,阿含)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大正三十一,一三四上)雖於現存漢譯的《增一阿含經》未見此文,相信《攝大乘論本》的著者無著菩薩(Asaṅga),一定見到了此段經文。因在《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三,也有類似的經文:

爾時世尊,作如是念,我所證法,此法甚深,難見難知,如微塵等,不可覺察,無思量處,不思議道。我無有師,無巧智匠,可能教我,證於此法。但眾生輩,著阿羅耶、樂阿羅耶、住阿羅耶、憙樂著處,心多貪故,此處難見。大正三,八○五下

由此兩種資料對照來看,是相當一致的,都說世間眾生,因為愛樂欣憙、執著阿賴耶而住於生死,佛說正法,就是為了令諸眾生斷滅這個阿賴耶,便能證悟如來所證的甚深難知難見之法。關於此點,在《雜阿含經》卷十三,雖未說阿賴耶,卻也廣說「眼、色,緣生眼識」等而成十八界的「可愛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歡喜集故,則苦滅」。(大正二,八十八上八十九上

阿賴耶究竟是指的什麼?真諦三藏譯為無沒識,玄奘三藏譯為藏識。小乘諸學者以愛著境界或以五取蘊為愛著處,名為阿賴耶。到了大乘的無著菩薩,依據《解深密經》等,便說有情的總報果體,名為第八根本識,即是阿賴耶識,這是阿賴耶思想的一大進展。

無著的《攝大乘論本》卷上,將阿賴耶識,分為自相、因相、果相。47到了玄奘集譯的《成唯識論》卷二說,識所變相,略有三類,初能變是異熟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第二能變是思量識,即是第七意識;第三能變是了境識,即是前六識。並且也說初能變的阿賴耶識有三種相:攝持因果為自相;執持諸法種子令之不失為因相;能引諸趣善不善業異熟果故為果相(大正三十一,七中至八上)。有說阿賴耶識有三種名:此識能攝藏染法種子,故名能藏;此識為被雜染法所熏所依,故名所藏;此識無始以來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名為我愛執藏。依玄奘所傳的唯識學派所說的阿賴耶識,無始以來,恆如暴流之現起,未嘗間歇,行相極其微細難知,故《解深密經》卷一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大正十六,六九二下)它既是有情總報的果體,同時又是所熏之體,並受善惡等業之熏;它以種子、根身、器界為所緣境。

但是,《楞伽經》《起信論》以及真諦所傳的第八阿梨耶識及阿賴耶識,又有不同的意涵。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三,舉真諦之說,第八阿梨耶識,自有三種:解性梨耶,是成佛之義;果報梨耶,緣十八界;染汙梨耶,緣真如境(《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三十四,七二○上)。又有真諦譯的《決定藏論》卷上說:斷阿羅耶識,即轉凡夫性,捨凡夫法,此識滅故,一切煩惱亦滅,對治阿羅耶識故,證阿摩羅識;阿羅耶識是有漏、是無常,阿摩羅識是無漏、是常,得真如境道故(正三十,一○二○中)。這不像玄奘所傳的阿賴耶識,成佛時已轉成大圓鏡智,不復名識。真諦傳的第八識,可有有漏及無漏的兩種名稱。故在地論宗的南道派,主張以第八識為佛性,自性清淨故,此識亦名性淨涅槃。到了《大乘起信論》,便將阿梨耶識,視為真妄和合識了:

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中

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是從凡夫的造業受報而說的雜染虛妄識,這也是從《阿含經》以來,代表著凡夫對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愛著,演變而成有情眾生的總報果體,名為第八根本識,而有唯識學派的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之說;真諦所傳的阿梨耶識,則有解性、果報、染汙的三種性質,以及有漏無漏、是無常是常的染淨兩種面相、兩個名字。

《大乘起信論》,是將阿梨耶識,置於真實與虛妄和合的交集點上。《起信論》的理論架構是一心二門:一心是真常心,二門是真如門及生滅門。阿梨耶識是依如來藏而有生滅心,但是阿梨耶乃為生滅與不生不滅的染淨和合識,它雖不是真如,卻亦與不生不滅的真如如來藏,非一非異;對於不生不滅的真常心自體而言,名為真如,對於有生滅及不生滅和合而成的阿梨耶識而言,名為如來藏。其實,不論是真如、是如來藏、是阿梨耶識,法相雖異而實體皆不離一心,皆從一心出,還歸於一心。因為阿梨耶識,能攝一切染法淨法,能生一切染法淨法,所以此識又有覺與不覺的二種功能。覺的功能便是法界一心的平等法身;不覺的功能,又分為本覺及始覺的兩個層面,若以始覺、覺本覺,阿梨耶識便隨淨緣而歸於真如的一心,若住於不覺,便隨染緣而與三細六麁的無明結合。以此可知,《起信論》和唯識學的第八識,名稱雖同,意涵有別。

《原人論》在本節「大乘法相教」中,介紹的是唯識學派,其目的已如前述,是以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具有種子識的內涵,來補救小乘教僅知以根身、器界為我執之本源,卻不知另有種子識才是我執之本源的缺失。但是,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既是虛妄,若認為此識是我身的終極本源,也不是究竟的道理。因此,《原人論》的立場,很自然地要用《中觀論》的觀點,來破斥唯識,又用《起信論》的觀點,來指出︰因依妄念而有諸法差別相,若離妄念便無一切境界之相,而歸於一心法界。唯此一心,才是終極的本源。

4轉生七識 這是說,唯識學派以阿賴耶識為根本識,由此根本識,頓變而為根身、器界、種子,由此阿賴耶識變出的根身、器界、種子,產生種種現象及功能,所以同時也轉變而為七個識;對內執著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以為是常是一的實我實法,便名為第七意識;對外則由於六根的身心與六塵的器界環境互動,便產生了前六識。

至於什麼是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這是對於阿賴耶識的相分而說的。相分是本識阿賴耶的現行及種子,存於本識內部的是種子,現行於本識之外部的是根身及器界;也可以說,根身、器界、種子,都是阿賴耶識的相分。本識阿賴耶的見分,即是被第七識執以為我的帶質境相分,因為第七識不緣根身、器界、種子,故僅緣本識的見分。其實一心的自體,只有一分,所以安慧論師僅立一分,而以為見分及相分之別,乃是情有而實無。難陀論師則以為,有了依他之實體境相分,才能生起能緣見分的心,所以建立相分及見分。陳那論師主張再加自證分,成為三分說。護法論師另加證自證分,成為四分說。其實,第八本識的見分,本性非染,但第七識緣它時,生起了自心所變的似常一相,便執為實我,所以是原來並不存在的妄執;相分則是本識所變的根身、器界、種子,也是生滅無常的虛妄相,既然沒有不變的實體,到底又是如何變的呢?因此,《原人論》要指出:「皆(阿賴耶)能變現,(阿賴耶)自分所緣,都無實法。如何變耶?」

5我法分別,熏習力故 這兩句話,是引用《成唯識論》卷一的文句(大正三十一,一中),原係為了解釋《唯識三十論頌》的開頭六句頌文。因為有世間外道及小乘教的學者們,執有實我實法,世親菩薩先假設外人問難:「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再以頌文回答:「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大正三十一,六十上)《成唯識論》便提出解釋說,我及法,都是假立之名,並非實有,我是主宰義,法是軌持義,都是由種種相所轉變和轉起的。對凡夫說,以情及命等為我,以實、德、業為法;對小乘聖者說,以預流(聲聞初果)、一來(聲聞二果)等為我,以蘊、處、界等為法。佛說我法,乃是隨緣設施,假立種種我相及法相,其實都是依識轉變和轉起的。識有八個,分為三類,稱為三能變:第八阿賴耶識是異熟識,是初能變識;第七意識是思量識,是第二能變識;前六識,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各有自分境界,亦各有了別境界,故名為了別境識,是第三能變。由於前五識必須與第六意識俱時起,所以第三能變的主角,即是第六意識。所謂唯識能變,是說此三類識,有能變現三界有漏諸法之意。

《成唯識論》卷一又說:「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大正三十一,一中)這段論文的意思是說,三能變的八個識,產生作用時,變現出來的種種相,似乎就是真的我相及法相,這些我相及法相的虛妄執著,雖在心識之內,卻由於分別、思量、計度,又像是有外境出現了。一切愚癡的有情眾生,打從無始以來,就據此而妄執為實我實法了。這就是《原人論》所引「我法分別」的內容。

「分別」一詞的梵語是vikalpa,意譯為思惟、量度、計度。唯識學中的八個識,主要是以第六意識的分別作用最大,故亦名為分別識。八個識中,前五識是極單純地唯對五塵境,第七識也是單純地執持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實我,第八阿賴耶識是異熟識、是藏識,不會緣外境起分別。唯有第六意識,正如《八識規矩頌》所形容的那樣,是「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48。有情眾生在三界中上下浮沉,頭出頭沒,都是由於第六意識,發動了身業及語業,或行善修福,或行不善造罪,而來感受或樂或苦的果報。引業決定引向諸趣中的某一趣,滿業則使得生在某一趣中的眾生,亦有苦多苦少、樂多樂少、福多福少的差異。可見,第六分別識,在唯識變現中的角色,是極其重要的。不過,依據太虛大師(西元一八九○―一九四七年)的《唯識三十論講錄》說,所謂異熟識、思量識、了別境識,乃是就其各識功能之勝而做的區分,其實,並不是第八識絕對沒有思量及了別的功能,第七識絕對沒有異熟及了別境的功能,前六識絕對沒有異熟及思量的功能(善導寺精裝本《太虛全書》第八冊頁六五八至六五九)。窺基的《成唯識論述記》卷一說:「若護法、難陀等解,由元始來,第六七識,橫計我法,種種分別,熏習力故。若安慧解,七識相應諸心心所,皆名分別,能熏習故。」(《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七十七,二十八下)49可知分別是七識皆有份的。

《原人論》所引「熏習力故」,又是什麼意思呢?「熏習」一詞的梵語是vāsanā,除了唯識學派必須要用到這個名詞之外,就是如來藏系的大乘經論,例如《楞伽經》《勝鬘經》《大乘起信論》等,也都有熏習之說。甚至在小乘的經部學者,亦有色法與心法,是互為能熏與所熏之說。此處當以唯識學派的論點來做介紹。

陳真諦三藏譯《攝大乘論》卷上〈相品第二〉,講到種子與阿賴耶識是很難分別其同異的,因為「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譬如於麻,以華(花)熏習,麻與華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也就是說,阿賴耶識,是因有無始習氣的種種不淨品法熏習而生,猶如以香花熏麻,一次一次熏習,結果成了麻香。本來能熏與所熏是別體異物,結果由於同時彼生彼滅,和合為一,那就是阿賴耶識的熏習之義了(大正三十一,一一五上)。

《成唯識論》卷二,講到「熏習力故」,也引用了以華熏麻的譬喻。該論先引《瑜伽師地論》所說,有情眾生的有漏及無漏種子之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也就是說,不論有漏或無漏的種子,每一個有情眾生,自無始以來,本性中已經具備,但也要經過新的或染或淨的力量,予於熏習,才能發生現行的果報。由於有些眾生,本性中不具備大小三乘的三種菩提種子,所以有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縱然遇到熏習,也不能成佛。如果已有種子,遇到熏習,有漏無漏都有果報。故接著說:「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故有漏種,必藉熏生,無漏種生,亦由熏習。」(大正三十一,八上)這是說明,習氣種子,必由熏習而有,必因熏習而生,染法熏習有漏種子,淨法熏習無漏種子。熏習之義,並非局限於有漏的善惡種子,亦熏習無漏的菩提種子,這才是唯識學的目的。由明唯識境而起唯識行,而證唯識果,以境行果的理解與實踐,而實證,便是唯識學的全程。《原人論》於此處所引的,似乎僅及於染法熏習的部分。是指的有漏種子熏現行,而成根身器界,根身器界的現行,再熏有漏的種子,便是我法分別的源頭。

6諸識生時,變似我法 這兩句話,也是錄自《成唯識論》上兩句的連文,接下來尚有未被《原人論》所錄的連文:「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大正三十一,一中)有關這段論文的意思,已在前一條考釋中說明。

然在窺基的《成唯識論述記》卷一,介紹了難陀、安慧、護法等師對於《成唯識論》這幾句的解釋,在三師之間,彼此略同亦略不同。

難陀說:「於識所變,依他相分,諸聖者等,愍諸凡類,不知自識,方便假說我法二言。」「凡夫依此依他相分,執為我法,故說識,變似我法。」這是說,三能變識,變現諸法,本皆是諸識依他起的相分,聖者們憐愍凡夫眾生,不知那是自識,故以方便假說我法,凡夫便依此依他因緣起的自識相分,執著以為是我是法,所以要說:識,變似我法。

安慧解云:「第六七識,起執於我;除第七識,餘之七識,起執於法,不許(第七)末那有法執。」「八識生時,變似我法。」「變似我法者,即自證分上有似我法之相,體變為相,但依他性。」這是說,第六、第七之二識,起我執,前六識及第八識,起法執,八識產生功能時,變現相似的我及相似的法,因為相似的我法,即是自證分上有了相似我法之相,是由識體所變的相分(根身、器界、種子)這只是屬於依他起性的暫有實無,故名變似我法。從識所領境的真妄差別而言,設有三性:遍計執性是純非事實;依他起性是似有而實無;圓成實性是性有而相無。

護法等云:「第六七識,妄熏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這是說,第六第七兩識,是虛妄熏習,受熏八識,生起之時,即是變現的相似之我及相似之法(以上三師所言者,見於《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七十七,二九上及下)50

被世間凡夫及小乘教執以為實我實法的,從唯識學派的立場來看,原來只是在八識生時,變現的相似我法,因為那是依他起的緣生法,不是常、也不是一的實我實法。《原人論》要引用這四句《成唯識論》的論文,目的便是要說明,凡夫及小乘學者的迷執及偏執。

7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 這是依據《成唯識論》卷一卷二所說,能夠執著第八識相分的根身器界五取蘊為我的,唯有第六識,能夠執持第八識見分為我的唯有第七識。同時,能夠緣第八識起自心相而執為實法的,是第七識,能夠接受外緣邪教邪師的邪分別說,而於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的,是第六識。

《成唯識論》將我法二執,均列有俱生及分別的兩類,俱生的我執與法執,是出於無始時來,虛妄熏習的內因之力,恆久與身俱有,不必有外在邪師的邪知邪見影響,乃是任運轉動的。分別的我執與法執,則由現在的外緣之力,受到外在邪師的邪知邪見影響之後,才起作用。

俱生我執與俱生法執,又有二種:一是常相續的,這是第七識,緣第八識起的自心相,執為實我實法;二是有間斷的,這是第六識緣所變的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的自心相,執為實我實法。分別我執與分別法執,唯第六識有,第七識不對緣故無;亦有二種:一是外緣邪師的邪知邪見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實法;二是外緣邪師的邪知邪見所說我相,及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實法。

俱生我執,微細難斷,凡夫位難斷,見道位亦不斷,要到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俱生法執,細故難斷,要到後十地中的法身大士,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的生空真如,悟見我執,皆緣無常的五取蘊相,而妄執為實我,然而五取蘊相,不過是從緣所生的,是如幻的有,不是實有,故能除滅分別我執。分別法執,亦為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的法空真如,悟見法執,皆緣自心所現的似法,而妄執為實法,然而似法之相,不過是從緣所生的,是如幻的有,不是實有,故能除滅分別法執(以上均見於《成唯識論》卷一卷二

文中所說的見道、修道、初地、十地,是什麼層次呢?這是唯識學所講,「境、行、果」三大綱的第三綱,就是果位。唯識境是講︰從生滅到真如、世出世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的種種境界。唯識行是講︰實踐唯識觀的修持法門。唯識的果位是講︰從修持過程中,所證的道品次第。見道修道等,均為果位。《成唯識論》卷九,列有唯識五位云︰「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大正三十一,四十八中)在初無數劫中,善備福德智慧資糧,名為修順解脫分。資糧位滿,進入四加行位,為入見道位而做準備,便是歷經煖、頂、忍、世第一法,總名順抉擇分,順趣於真實抉擇分故。見道位即是第三通達位,是初地菩薩,體會一分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第一義諦,親證法性身,修第一種勝行,除一重障。修道位即是第四修習位,是從二地至十地的法身大士,也即是從二地至十地中,更勇猛修行九種勝行,斷九重障,全證十真如故。再往上便是第五究竟位(詳見於《成唯識論》卷九卷十

《原人論》於此處所說的「無明覆故」,應該不是唯識學的觀點,而是從《大乘起信論》所立三細六麁的論點來講的。因為唯識學派講宇宙人生的本源與現象,是以種子和現行的互熏關係,來說明染與淨、生死與超越的關鍵。《起信論》則以一心分二門的關聯性,來說明本覺與不覺的不一不異,即是說明宇宙人生的本源與現象。故云:「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若不借用相對差別的妄想之心,便無法說明真如本覺的自相。《起信論》所說的不覺,有根本不覺與枝末不覺,根本不覺乃是迷真的無明,枝末不覺乃是執妄的無明,而此二者,非有別體,乃於一念同時具足,不是可分前後的,只是述說之時有前有後而已。也可以說,無明即是不覺,不覺不離本覺。無明與本覺,不一不異,因為不覺即是無明,不論是根本不覺或枝末不覺,也與無明不一不異。所以,從開發宇宙萬有的過程順序而言,雖有三細六麁的層次,枝末無明與根本無明,僅是程度的不同,並無本質的不同。

《起信論》是以十二因緣的無明,做為縱貫三世因果的宇宙人生論,雖然無明是三細六麁之中的第一個項目,但其名為「無明業相」,六麁的第五第六,也都有一個業字,因為無明與業是同時俱在的,無明與業也是貫串三細六麁每一個項目的,在十二因緣中,無明是首尾相連的核心,在四聖諦中,無明也是苦、集二諦的核心。因此《原人論》要說「第六七識,無明覆故」。雖然八個識,全被無明覆蓋,唯有六、七兩個識,具備妄執實我實法的功能。這一點,便不同於唯識學派是以「識」為核心的立場了。因此可知,《原人論》的唯識思想,是結合了《起信論》的思想來討論的。這樣的思路,對於漢傳佛教的影響,相當深遠,直到二十世紀初的太虛大師,所講的唯識學,多少也帶有《起信論》的色彩。有關三細六麁,請參閱本書的最末一項考釋。

8我身亦爾,唯識所變 此處的「我身」二字,是指色心二法,即是五取蘊,是唯識所變的根身,包括器界。至於什麼叫作唯識所變,這是唯識學在探討有情眾生(人)生死流轉的主軸,即是唯識三能變,梵語trividha-pariṇāma,第八阿賴耶識,名為異熟能變,又名一切種識,《唯識三十論頌》云:「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所謂不可知,是此識所緣的五淨色根,及其種子甚為微細故,又其所緣之器世間,廣大難以測量故。執受處,是指此識的所緣境,根身與種子是執受,器界是處,了是了別,是此識能緣的作用。第七識名為思量能變,《唯識三十論頌》云:「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末那是梵語,意識也,是依阿賴耶識,轉變生起,因為第七識以現行的阿賴耶識為根本依,以阿賴耶識之中所藏的種子為種子依,七、八兩識,無始以來恆常相依,所以互為俱有依。第七識恆審思量,取第八識之見分為我,故以思量為性。前六識名為了別境能變,《唯識三十論頌》云:「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前六識是以六根對六塵而生六識,每一識各各有其自分境界,亦各各了別其自分境界,例如眼識了別色塵,不能了別其他諸塵;因為前六識皆能夠有了別境界的功能,故總名之謂了別境識。

此正如《華嚴經》所說:「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我們的五蘊身心,是唯識所變,是唯心所造。

第四節 大乘破相教

原文與語體對照

四、大乘破相教1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執,密顯後真性空寂2之理破相之談,不唯諸部般若3,遍在大乘經。前之三教,依次先後,此教隨執即破,無定時節。故龍樹立二種般若4:一共,二不共。共者,二乘同聞信解,破二乘法執故;不共者,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故天竺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5,指此空教,或云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在後,今意取後

大乘破相教的設立,是在破斥前面所介紹的大小乘教對於法相的執著,並且也隱密地顯示之後要開展出來的真性空寂之理,也就是說破相教是為一乘顯性教,做了準備破相之談,不僅僅是指般若部的經典內容,其實是遍在於大乘經典。此前的三教,是依一定的時間先後、次第說出的,此破相教,沒有一定說出的時間,乃是隨著眾生的迷執、偏執、淺執而隨時破斥的。所以龍樹立有共及不共的二種般若,共般若是使二乘人聞得萬有皆空之理而起信解,乃是為破二乘人的法執。不共般若者,唯有大乘的菩薩悟解,乃是為了密顯佛性。是故印度的智光及戒賢二大論師,各自皆立有三時教,指此破相的空教,或說是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是在唯識法相之後,此處則意取之後之說

將欲破之6,先詰之曰:所變之境既妄,能變之識豈真?若言一有一無者此下卻將彼喻破之,則夢想與所見物應異,異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寤來夢滅,其物應在。又物若非夢,應是真物,夢若非物,以何為相?故知夢時則夢想夢物,似能見所見之殊,據理則同一虛妄,都無所有。諸識亦爾,以皆假託眾緣,無自性故7。故《中觀論》云8:「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云9:「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藏知心境皆空10,方是大乘實理。若約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將要破斥法相教之前,故先設一詰難,問曰:所變之境,既是虛妄,能變之識,又豈會是真實的呢?如果說一有一無的話此下即以法相教的譬喻來破法相教,則夢想與夢想的所見物,應該是不一樣的,如果是不一樣的,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了。醒來夢滅,而夢中所見之物應該是還在的。再說,如果物不是夢,那就應該是真的物了;假如說夢不是物,那麼夢中又以何為境相呢?由此可知,做夢之時的夢想與夢物,乃類似於能見及所見之不同,據此理論,則知乃是同一虛妄,都不是真有,諸識當然也是一樣,都以假託的眾緣和合,因此也沒有自性。所以在《中觀論》中有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則亦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經文,遍見於大乘經中由是可知,心與境皆空,方是大乘佛教的實理。若約此心境皆空而窮究身命之根本,身命之根本是空,空即是身命之根本了。

今復詰此教曰:若心境皆無,知無者誰?11又若都無實法,依何現諸虛妄?且現見世間虛妄之物,未有不依實法而能起者。如無濕性不變之水,何有虛妄假相之波?若無淨明不變之境,何有種種虛假之影?又前說夢想夢境,同虛妄者,誠如所言。然此虛妄之夢,必依睡眠之人。今既心境皆空,未審依何妄現?故知此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故(大)法鼓經》云12:「一切空經,是有餘說有餘者餘義未了也。」《大品經》云13:「空是大乘之初門。」

現在再給一個詰難,問曰:此破相教既然說是心境皆無,那麼,知道這個無的又是誰呢?又如果說都無實法,又是依據什麼而現諸虛妄?況且眼前所見世間的虛妄之物,從未有一項是不依據實法而能生起來的。例如說,若沒有濕性不變之水,又從何而有虛妄假相之波浪呢?同樣地,如果沒有淨明不變之境相,又從何而有種種虛假之影像呢?又正如前面所說,夢想與夢境同屬虛妄,那肯定是對的,不過,虛妄之夢想與夢境,必然要依據睡眠的人,如今既然此人的心境皆空,不知道到底是依何而現有虛妄?由此可知,破相教,但能破情執,同樣也還未明顯真靈之性。故有《大法鼓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尚有餘義未了。」《大品般若波羅蜜經》云:「空是大乘之初門。」

上之四教,展轉相望,前淺後深,若且習之自知未了,名之為淺;若執為了,即名為偏。故就習人,云偏淺也。

且將以上四教,輾轉對照來看,乃是前者淺而後者深。若雖依之學習而自知乃為不了義教,名之為淺;若依之學習,且執為了義教,即名為偏。所以是依據學習之人的認知態度,而云偏云淺也。

考釋條目

1大乘破相教 這是指的龍樹(Nāgārjuna)所傳的中觀學(Mādhyamika),目的是站在華嚴五教判的立場,是把法相唯識學,置於中觀學之前和之下,先以法相唯識學來補救小乘教的不足,此節則以中觀學的緣起性空,來顯示「心境皆空」才是大乘的實理。所以此節既為破斥前面所說大小乘教對於法相之執著,同時也為暗示後面將說真性空寂之理,才是了義的實教。

其實,破相之義,即是空義,而對空義的詮釋,雖有世俗的頑空、小乘的偏空、大乘的如實空之層次不同,即在大乘佛教諸經論中,對於如實空或勝義空的詮釋,也各有定義。但是空的思想,乃為通於大小乘的佛教特色。至於《原人論》何以不用空觀教,而用了破相教這樣的名稱來稱呼中觀學派?他是有根據的,那便是窺基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總料簡章〉的第三門「詮宗各異」項下,所引的資料云:「古大德總立四宗:一立性宗,《雜心》等是;二破性宗,《成實》是;三破相宗,《中》《百》等是;四顯實宗,《涅槃》等是。」(《卍續藏經》,新文豐版九十七,七八三上)宗密正好引用破相宗來破法相宗,但這四教判,不是唯識學派所認同的。

空的梵語śūnya可有多種譯名,例如空無、空虛、空寂、空淨、非有等,有時亦與無字同義。大略而言,是指人空(生空)及法空,又可稱為人無我及法無我。除卻實我之妄執,名為人空,那是空除唯識學中的遍計所執;除卻實法之妄執,名為法空,那是空除唯識學中的依他起執。實我如龜毛如兔角,根本是沒有的事物;實法為因緣所生事物,似有暫有、現象有,而非真有、非常有、非自性有。因此,《雜阿含經》的緣生思想開始,就已凸顯了佛教獨有的特色,那便是奠定了無常觀及無我觀,由無常及無我的觀點,開展出諸法無自性的空思想。印順長老的《空之探究》十七頁也說,無常、苦、空、無我,都是《雜阿含經》與巴利藏《相應部》所說的。

因為《中阿含經》的《象跡喻經》有云:「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大正一,四六七上)可知佛的正法,不能離開緣起思想。又在經集部的《佛說稻芉經》有云:「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見法即是見佛。」(大正十六,八一六下)這是更進一步,將緣起、法、佛,視為一體的三名,也隱約地點出,若希望見到自性中的佛,便可以從緣起的法中悟見。所以到了龍樹的《中觀論》的〈四諦品〉要說:「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正三十,三十四下)由緣起法而見自性空,見空性即見佛性,見佛性,即見四聖諦的知苦、斷集、修道、滅苦,證菩提果。以空為佛性的記載,見於《佛性論》卷一,有云:「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大正三十一,七八七下)這是說,小乘分別部,是以空為宇宙人生的根本,一切眾生皆從空出,佛也是從空出,所以空即是佛性。

本來,空的思想,由《阿含經》的無常、無我、空,到《般若經》的十八空、二十空,已經圓熟,再由龍樹的《中觀論》依四諦十二緣起予以組織次第的強化深化,便很夠明確了的。但是,從瑜伽行派依大眾部的根本識說,發展為阿賴耶緣起的思想談空;從分別論者等主張的心性本淨說,發展為如來藏緣起及華嚴宗的法界緣起思想所談的空,其意涵還是不太相同的。

例如唯識學派的根本經典《解深密經》卷二說:「(佛言)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大正十六,六九四上)此經先說〈法相品〉,接著便說〈無自性相品〉但又說是密意方便說,因為唯識學派主張無自性是密意方便說,不是了義的如實說,《解深密經》說了三種無自性性之後,便說:尚有一類定性的聲聞眾生,是不得成佛的,原因是他們「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大正十六,六九五上)。另一部也被認為是唯識學派的經典《入楞伽經》卷二,則明說眾生有五性差別: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無性(大正十六,五二六下)。唯識學派既講無自性,無自性應該是空性,空性即不會有定性,但其既主張有定性,便與如來藏緣起思想不合,也與般若空的中觀派思想不一致,原因是唯識的種子說,是無始本具的。從現實界看,的確有許多眾生是定性的,怎麼勸說熏習,總像在蒸沙欲成飯,根本辦不到。可是從如來藏思想的角度來說,眾生皆具佛性,不論如何,等到因緣熟時,必將個個成佛,此與主張自性空的中觀學派是可以接得通的。因此,《原人論》在介紹了法相教的唯識學派之後,便以破相教的中觀學派,來補救其不足。

事實上,《解深密經》卷三,也講了十種相空,云:「為遣諸相,勤修加行,有幾種相,難可除遣,誰能除遣?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哪十種?一、由一切法空,除遣種種文字相;二、由相空及無先後空,能除遣生住異滅的性相續隨轉相;三、由內空及無所得空,除遣顧戀身相及我慢相;四、由外空,能除遣顧戀財物相;五、由內外空及本性空,能除遣男女的內安樂相及外淨妙相;六、由大空,能除遣無量之建立相;七、由有為空,能除遣有內寂靜解脫相;八、由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及勝義空,能除遣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唯識相及勝義相;九、由無為空及無變異空,能除遣有無為相及無變異相;十、由空空,能除遣有空性相,以對治空性的作意思惟(大正十六,七○一上)。這十項空觀,乃是加行位修的觀行方法,其實已包括了十七空,從空觀來說,唯識學派的《解深密經》與中觀學派的《般若經》,似乎沒有什麼不同。所不同的,是在於種子說與自性空的觀點了。

2真性空寂 是說諸佛的本源真性,是超越一切見聞覺知的虛空寂滅之境。「真性」,即是真如、實際、實相、法性、佛性、第一義諦等的異名。於《楞嚴經》中有兩處見到:(一)卷一云:「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正十九,一○八下)(二)卷二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云何自疑汝之真性。」大正十九,一一一下)依《楞嚴經》經義而言,此真性是指「寂常心性」(大正十九,一○九上),也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大正十九,一一四上)。

根據宗密所撰〈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解釋「禪源」二字,對於真性有較詳明的敘述:「源者,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亦名佛性,亦名心地。悟之名慧,修之名定,定慧通稱為禪那,此性是禪之本源,故云禪源。」(大正四十八,三九九上)又云:「但眾生迷真合塵,即名散亂,背塵合真,方名禪定,若直論本性,即非真非妄,無背無合……況此真性,非唯是禪門之源,亦是萬法之源,故名法性;亦是眾生迷悟之源,故名如來藏藏識(出《楞伽經》;亦是諸佛萬德之源,故名佛性《涅槃》等經);亦是菩薩萬行之源,故名心地《梵網經.心地法門品》。」又云:「真性則不垢不淨,凡聖無差。」(以上大正四十八,三九九上

以此可知,宗密是借用《楞嚴經》的真性一詞,詮釋禪源二字,亦即是《壇經》所說的:「我此法門,以定慧為本。」「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大正四十八,三五二下)這個定慧不二的禪源真性,亦是《壇經》所引《菩薩戒經》的「我本元自性清淨,若識自心見性,皆成佛道」,以及《淨名經》的「即時豁然,還得本心」(大正四十八,三五一上)的心和性,禪宗所說的明心見性,便是明此如來藏心,便是見此真如自性,也都是指的法性、佛性和《原人論》此處所講的真性。

「空寂」是諸相空無,寂滅不起之意,例如《維摩經.佛國品》有「不著世間如蓮華,常善入於空寂行,達諸法相無罣礙,稽首如空無所依」(大正十四,五三八上),是形容諸佛所證的大自在、大解脫、大無礙,即是大涅槃境,亦稱為究竟空寂。又有《心地觀經》卷一亦云:「今者三界大導師,座上跏趺入三昧,獨處凝然空寂舍,身心不動如須彌。」(大正三,二九五中)也是讚頌十方諸佛常處於無邊法界的寂然之境,這與小乘聖者所處灰身滅智的寂滅境界不同,乃是在「身心不動」之中,仍有悲智大用的。故依宗密於其所著《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對於空寂一詞的解釋,是引用荷澤神會所傳:「謂萬法既空,心體本寂,寂即法身,即寂而知,知即真智,亦名菩提涅槃……此是一切眾生本源清淨心也。」(《卍續藏經》,新文豐版十四,五五八下)此處所引荷澤語,未考出於何書,然於神會的〈顯宗記〉有云:「湛然常寂,應用無方,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用而不有,即是真空,空而不無,便成妙有。」(大正五十一,四五九上

由以上所引諸文可以明白,《原人論》所說的空寂一詞,亦即是真性的同義異名,它不是聲聞乘的寂滅,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緣起的空性或性空,乃是諸佛的大寂大用,即是諸佛的法身,也是諸佛的真智,乃是常寂常用,用而常空的真空妙有。荷澤宗所傳的禪法,便是屬於這一系所謂「直顯真源」的了義實教。因為宗密既是華嚴宗的第五祖,又是禪宗荷澤神會系的傳人,故將如來藏系的經教,判為真性空寂之教,遠勝於此前的法相唯識之教及般若中觀之說。

3諸部般若 此係指的一切般若部類的大乘經典,現被收於《大正新脩大藏經》中的,共有四大冊四十二種,計七七七卷,卷數最多的是六百卷的《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文字最少最短的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流傳最廣的是《心經》及《金剛經》

依據印順長老的《印度之佛教》所說,《般若》為印度初期流行之大乘經典,在迦膩色迦王時(佛元六世紀上半),《般若》之一分,已「自(印度)東方而轉自南方,南方漸至北方,後五百年而大盛」(頁一九五一九六)。

此處所謂的諸部般若,早期略稱有大小品二部,接著有三部,例如龍樹的《大智度論》卷六十七云:「是般若波羅蜜部黨經卷,有多有少,有上中下,《光讚》《放光》《道行》。」(大正二十五,五二九中)又於同論卷七十九云:「般若波羅蜜無量相故,名眾等言語章句,卷數有量,如《小品》、《放光》、《光讚》等般若波羅蜜經卷章句,有限有量,般若波羅蜜義無量。」(大正二十五,六二○上)這是初期般若經的部類,龍樹將十卷本的《光讚》、二十卷本的《放光》、十卷本的《道行》等三種般若經,分作上、中、下的三個部類,又將十卷本的《小品般若經》及《放光》、《光讚》,總稱為卷數有量有限的般若章句,似乎也是三個部類,但其皆未列入《大智度論》所依的《大品經》。在佛教史上見到的般若部類,乃是愈後愈多的,從二部、三部、四部、八部,到玄奘譯出的有十六部。

因此,般若部類的經典,依其出現時代的先後,也有三期,據現代日本學者真野龍海所說:「在數量眾多的般若經群中,初期者否定式的表現很強,中期者含有肯定,後期者屬於密教的表現。」(《國譯一切經》般若部第一卷月報)

依據近世日本學者望月信亨的《佛教經典成立史論》51第九章所說,經考查古代各種經錄,察知《仁王般若經》屬於疑偽經,也就是說,應該不是譯自印度的梵筴。尤其在《仁王般若經》的〈序品〉中,自稱:「大覺世尊,前已為我等大眾,二十九年說《摩訶般若波羅蜜》《金剛般若波羅蜜》、《天王問般若波羅蜜》、《光讚般若波羅蜜》,今日如來放大光明,斯作何事?」(大正八,八二五中而其中的《摩訶般若》即是《大品》及《光讚》的廣略之差,《仁王經》卻將二經並舉,合成為佛已前說的四部般若經典,除了表明此經是晚出,也表明此經的編集者,尚不知般若部類的全體內容。但在中國《仁王般若經》卻極受歡迎,歷久不衰,天台智顗、嘉祥吉藏,均為之撰疏,也以為到此經為止,已有五個部類的般若經典。

可是,在印度世親造的《金剛仙論》卷一,則說般若經典共有八個部類:「第一部十萬偈《大品》是),第二部二萬五千偈《放光》是),第三部一萬八千偈《光讚》是),第四部八千偈《道行》是),第五部四千偈《小品》是),第六部二千五百偈(《天王問》是),第七部六百偈(《文殊》是),第八部三百偈(即此《金剛般若》是)。」(大正二十五,七九八上)也就是說,在世親(約於西元三二○年―四○○年之間)時代所見的般若經典,共有八個部類,其中並未列入《仁王般若經》,卻較《仁王經》所見者多出四個部類。

由於般若部類的經典,出現有早、中、晚三期,內容的性質也有否定、兼肯定、密教之別,故除早期是純粹空義的之外,中、晚期的則未必都是破相的。

在印度佛教思想史上,對於《大品般若經》註釋,有龍樹(西元一五○年―二五○年間)的《大智度論》一百卷,是《大品經》的綱要書,且亦早被視為初期大乘佛教的百科辭典;對於《大品般若經》的內容科判,則有彌勒(西元四世紀?)的《現觀莊嚴論》,計八品二七二頌,也是從空的立場,卻以修行道的德目等為中心,概約地論述《大品經》的內容。前者由鳩摩羅什(西元三四四年―四一三年)譯成漢文,後者則傳入西藏。只因《大智度論》未被譯成藏文,也未留下梵文原典,以致近世有些藏學學者,提出是不是出於龍樹著作的疑議。相反地,在漢地佛教史上也從未知有《現觀莊嚴論》,且其著作者彌勒的年代,幾乎與鳩摩羅什同時,屬於印度後期大乘的論書,直到民國時代,始由法尊法師將西藏譯本,譯釋成為四卷本的漢文,名為《現觀莊嚴論略釋》,仍未見重於漢傳佛教的文化圈中,此亦是關於般若部類註釋書的一樁趣事。

4龍樹立二種般若 此處是指龍樹於《大智度論》卷七十二,有如下的一段文字:「般若有二種,一者唯與大菩薩說,二者三乘共說。共聲聞說中,須菩提是隨佛生;但與菩薩說時,不說須菩提隨佛生,何以故?法性生身大菩薩是中無有結業生身,但有變化生身。」(大正二十五,五六四上)由於大菩薩的法性身,是變化生身,所以《原人論》說「不共」般若,「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又因為《大智度論》云:「此經共二乘說。」(大正二十五,五六四上)所以中國的天台家判般若部為兼通大小三乘的通教,華嚴家則判般若部為大乘始教。《原人論》據此以為般若部類的經典,明說是大乘破相教,但亦隱密地顯示,般若也含有真性空寂的了義教,因為聞法的法身大士,即是法性生身大菩薩,法性亦即是真性、佛性、如來藏妙真如性。

5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 戒賢論師,梵名Śīilabhadra,是印度唯識學派的大師,是摩揭陀國那爛陀寺護法論師(梵名Dharmapāla)的弟子,亦即是玄奘西遊印度時所師事的大善知識;他所立的三時教,乃為:(一)有教是《阿含經》,(二)空教是《般若經》,(三)中道教是唯識中道說《解深密經》。智光論師,梵名Jñānaprabha,是印度中觀學派的大師,他是提婆(Deva)以及清辨(Bhāvaviveka)的弟子;他所立的三時教,乃是:(一)初時的小乘教,(二)二時的法相教,(三)三時的破相教。由於唯識學派及中觀學派,各自皆以其本宗所依的經典為最深最高的層次,故有《原人論》所說,對於破相教「或云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在後」之不同。

6將欲破之 這是將用般若中觀之破相教,來破斥瑜伽唯識之法相教,由於唯識的法相教,主張「我身是唯識所變」,所謂萬法唯識,「識為身本」,即是八識三能變,是依八識變現眾生的五蘊身心,故此五蘊身心是虛妄不實的。依唯識學派所說,八識也是虛妄,必須轉八識成四智,稱為轉依,才能轉虛妄為真實,故其關鍵仍在第八識。唯識學派只說由妄轉真,而未說第八識是如何由真成妄的,其本體既不是真性,又何以能成為真性?

因此,《原人論》則在此提出疑問:八識所變的五蘊之身既是虛妄的,能變的八識,豈不也是虛妄的嗎?照道理說,能變所變,能見所見,應該是能所相同,都是虛妄。於是舉出夢想與夢中所見物做為比喻,夢中所見物,夢醒之時,即知虛幻非實,而彼夢想的本身,當然亦是虛幻不實的。以此足徵唯識法相之教,尚是不了義教。

7假託眾緣,無自性故 此處即點出,法相教依據八識做為人身的本源之說,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諸識亦是眾緣生法,並無識的自性可言。

此所謂眾緣,是指一切法,皆依各種因緣而出現、而消失,稱為眾緣起、眾緣滅,這一思想,即是佛法的主要特色,釋迦成道時所證悟的,便是此一緣起的真諦。例如《中阿含經》卷七的《象跡喻經》第十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蘊),從因緣生。」(大正一,四六七上)《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也有說:「如來恭敬法故,其有供養法者,則恭敬我(佛)已,其觀法者,則觀我(佛)已,有法則有我(佛)已。」(大正二,六五二下

因為佛是大覺,覺的即是諸法緣起,眾生若觀諸法緣起,便是觀佛,便見佛。五蘊是構成眾生(人)自我中心的眾緣,五盛陰,即是眾生身命的五蘊熾盛苦,即是五蘊身的作用熾盛。舊譯五陰,新譯五蘊。若能悟見五蘊熾盛苦的此身,不過是由眾緣聚合而成,並無一個不變的自性我在中間,便是覺者,便能從煩惱的苦,獲得解脫,因此佛說「見緣起即見法」,又說「觀法即觀佛」了。

又所謂眾緣,即是因緣,梵語hetu-pratyaya,任何一法,絕無孤起,必仗因緣,強而有力者為主、為因,疏而力弱者為添、為緣,例如以五穀的種子為因,以陽光、空氣、水分、農夫為緣,才能生長成為苗稼。在《阿含經》中的因緣,主要是講眾生(人)的生命,由三世十二因緣的順向及反向循環,而成為流轉生死及生死還滅的現象。到《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則說:「一切法因緣生,有二種,謂內及外。外者,謂以泥團、水、杖、輪、繩、人功等緣,和合成瓶……;內者,謂無明、愛、業等,生蘊、界、處法,是為內緣起。」(大正十六,六○○上)這是將因緣生的一切法,分作外及內的二大類,外者是指器世間的一切物,內者是指由五蘊、十八界、十二處構成有情世間的一切眾生(人),已將因緣法的範圍,涵蓋了三界一切法。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又對因緣二字,做了進一步的解說:「因有六種,謂當有因、相屬因、相因、能作因、顯了因、觀待因。」並以四緣相配,謂「因緣、所緣緣、無間緣、增上緣」(大正十六,六○○上)。此經六因的名稱次第,與《俱舍論》卷六卷七所說者略異,彼謂能作因、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四緣則相同,唯將無間緣,譯為等無間緣。此六因四緣的相互配釋,則可參考《大毘婆沙論》卷十六

至於何謂「無自性」?這要從有自性講起,小乘薩婆多部(sarvāstivādin)學者,是主張有自性的,例如《大毘婆沙論》卷六有云:「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大正二十七,二十九下)因為從一般人的觀點看,因緣和合而有的一切法,是有自體存在的,是各有其自有的。上座部(sthāvira)名之謂「自相」(svalakṣaṇa),薩婆多部名之謂「自性」(svabhāva),此自相與自性二名,是同義而通用的。然在《中品般若》成立以後,為了適應北方薩婆多部主教自性有的教說,而提出「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這個名詞,在《大品本》稱作「有法空」的有(bhāva)與「自性空」的自(sva),可以合併解讀為「自有」,即是本性;因此,自性空、自相空、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ā),都算是同義詞。

在般若部類的經典之中,有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名稱,在十四空之後,即列有本性空、自相空的名稱,然到十八空及二十空之中,才列有自性空,這已是《中品般若經》的呈現法了(以上兩段的資料,係參考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第六節的「空性」項

不過,《原人論》所說的「無自性」這名詞,意思同於「自性空」,出處是龍樹的《中觀論.觀因緣品》第一的第四頌所云:「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大正三十,二中)意謂諸法皆是眾緣所生,在眾緣之中並無任何一法會有其不變的自性,以無自性故,法不能自生,以自性無故,他性亦無,所以任何一法亦不應從他性生。無自性無他性,便是空性。宗密以此來指出唯識法相所說的唯識所變境,既是虛妄不實,那麼能夠變出虛妄之境的識,又豈會是真的呢?

其實,自性空或無自性,雖是印度初期大乘佛教的般若及中觀的性空思想,根據印順長老的研究所知,早在《雜阿含經》中就已有了跡象,空義亦早已受到尊重,此可參考《雜阿含經》卷九,二三二經云:「眼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空世間。」(正二,五十六中)六根、六塵、六識的諸法是空的,此空是恆常不變易的,我及我所皆空,其本性就是如此,即名為「空世間」。此時雖尚未見自性空或無自性的名詞,然與其相當的空思想,似乎已要呼之欲出了。《雜阿含經》卷十一的二七三經亦云:「於一切空行空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我我所。」大正二,七十二下)這是告誡修行的比丘,當修持觀照一切空,以觀空的心,常恆住於不變的空法,既無能觀照的我,亦無被觀照的我所。此外尚有《雜阿含經》卷十三的三三五經,說明第一義空,即是十二因緣的還滅(大正二,九十二下),以及卷四十七的一二五八經有「空相要法,隨順緣起」之句(大正二,三四五中等,這些都是緣生性空思想的先軀。

8《中觀論》云 《中觀論》四卷,亦名《中論》,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鳩摩羅什譯,是龍樹思想之中,最主要的論著,也是印度中觀學派的中心論書,影響極為深遠。印度教吠檀多派哲學的興起,就是採取了中觀無自性空的論點及其論法;對於漢傳佛教的影響,主要是三論宗及天台宗,唯皆不是純粹的中觀徒裔。倒是現代臺灣的印順長老,對於中觀思想的闡揚與弘傳,不遺餘力。

《原人論》於此處所引《中觀論》的偈頌,是出於《中觀論》卷四的〈四諦品〉,其原文共有八句:「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大正三十,三十三中)宗密只引了六句,省了二句,而且有兩句是前後倒置,目的是在顯示出仗因託緣而生的一切諸法,都是空無自性的。《原人論》引用《中觀論》,目的在介紹破相教在宗密五教判中的位置和層級。

9《起信論》云 《起信論》一卷,是《大乘起信論》的略稱,相傳為印度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自隋之慧遠,唐之法藏及曇曠,新羅之太賢及元曉,以迄明末的憨山德清、蕅益智旭、正遠、真界、通潤,清之續法,均曾為之撰著疏釋,厥為中、韓、日本等國佛教史上極具影響力的一部論書。尤其對於華嚴宗倡導的「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即是依據《起信論》真如隨染淨緣的思想而來。宗密是被稱為華嚴五祖,他重視《起信論》是理所當然的,他在引用中觀學派的觀點,破斥了法相教唯識所變的虛妄識,又引用如來藏系的《起信論》觀點,來破斥唯心所造的妄念心,以證明唯識及唯心的若識若心,均非第一義諦的真性。

關於《大乘起信論》這一種文獻,除了傳說是梁代的真諦所譯,唐代翻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共二卷,被大家通用的則為真諦譯本。可是,論主及譯者究竟是誰?自古即有疑點,傳說是馬鳴所造,古來的印度,有「六馬鳴」的傳說,大家都認為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然於龍樹時代之前的馬鳴,尚不可能有《起信論》這樣圓滿的思想發生,因其比起唯識學還要圓滿,一定是在唯識盛行之後,才出現的。至於亦非真諦所譯,也是從隋代開始即有之說。依據近代的日本學者望月信亨等人,對翻經史的研究結果,即認為不是真諦所譯。梁啟超於一九二二年採用日本學者的說法,寫了一冊《大乘起信論考證》,並證明本論不是真諦譯,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二卷本,只不過是依梁譯本的文字稍加修改而已,所以也非另從梵文譯出。且據《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由於玄奘遊印時,彼地已無梵文本的《起信論》,所以玄奘特依漢文本將之轉譯成梵文。

因此,近代的中日學者,對《起信論》是否出於馬鳴造、真諦譯,有二系的懷疑立場:(一)日本學者及梁啟超,是根據史料考證。(二)支那內學院的歐陽竟無、王恩洋、呂澂,是從義理的角度考察。但是,儘管有人懷疑,《起信論》卻是一部組織嚴密、思想圓熟、文字精鍊優美的偉大論書,是一部萬年不朽、光芒萬丈的鉅著,此乃是動搖不了的事實。所以近代也有太虛大師,大力維護此論,因為他是中國佛教傳統思想的守護者,其思想也是和《起信論》的如來藏思想一致的。縱然是傾向於印度初期大乘佛教性空思想的印順長老,雖不贊成如來藏思想的真空妙有之說,卻對《起信論》的價值,依舊是持肯定的態度,故也有一部非常紮實的《大乘起信論講記》傳之於世;依據印老的研究,《起信論》所說心意識的名字術語,是採用菩提流支譯的《楞伽經》;《起信論》以豎論明心識,是採用錫蘭佛學的《解脫道論》《講記》一七三頁52。可見《起信論》也未必是華人的杜撰了。

《起信論》的思想架構,是依一(如來藏)心,開出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再從心生滅門入心真如門,然後是如何對治邪執?如何分別發趣道相?接著是對於不能進入真如門的人,介紹如何修行信心?最後是勸修利益。主要的內容是說明心生滅的覺相,有始覺、本覺、不覺的三個層次,以及生滅心的因緣、心的生滅相。於中頗有部分似於唯識學的心相分析及識種熏習,但所用名相及其組織層面,與唯識學大不相同。尤其是真如心隨緣的思想,跟唯識學的真如不隨緣,絕對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原人論》於此處所引《起信論》的文句,是取自開頭處的部分。說明真如「心」的本「性」,謂之「心性」,乃是「不生不滅」的,人所謂的「一切諸法」差別相,乃是「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大正三十二,五七六上)。意思是說,心真如性,是不生不滅的,是沒有差別的,之所以凡夫執著有一切諸法的各種境界,只因起了生滅的妄念心,才見有種種法相的差別,若能出離了這種虛妄生滅的心念,即不會見有一切的善惡好壞、千差萬別的境界之相了。

此處《原人論》所說的「心」,不是真如門的不生滅心,乃是生滅門的虛妄心,此所謂的「境界」,是六塵的外境。通常所謂的「萬法唯識」,即是虛妄的八識種子,現行而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外境;又所謂的「三界唯心」,即是說三界的虛妄境界,唯此分別的妄念心所造。因此,《起信論》又告知我們說:「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大正三十二,五七七中

《原人論》於此破相教項下,要破斥的不是凡夫迷執的六塵外境,也不是要破斥五蘊身心所構成的自我中心,因為那已在前面破迷執、破小乘項中破斥過了。此處是假借《中論》所說的無自性、《起信論》所說的無明妄心,來說明唯識法相既承認所變的根身、器界為虛妄,能變的八識種子豈會是真?既不是真,又何能回轉為真?亦是借「三界唯心」的虛妄心,顯示「萬法唯識」的八識,亦是虛妄。只因唯識是先破妄境,然後轉識成智,而《起信論》是先明無明妄念之心,雖同出於不變隨緣的真如心,卻是因隨染緣而生妄念差別,而執三界一切境界,若離此虛妄的心念,便無一切境界的差別之相了;也就是先破了對於妄心的執著,自然即無心外的境界相可被分別執著了。因此,《起信論》所說的「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看來似乎是跟《雜阿含經》的「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緣起觀相同,其實《起信論》是以此強調:「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大正三十二,五七七中)此已明白點出,生滅心即是無明的妄念心,不是不生不滅的真常心,「三界唯心」的成語,即出於此,是指三界的種種諸法,皆由此生滅的妄心分別所生起,若從心生滅門進入了心真如門,即是心滅法亦滅,即無三界的種種境界了。

10心境皆空 《起信論》的「心滅則種種法滅」,是說,若能了悟生滅之心是虛妄的,便能了悟被心所緣的一切境界也是虛妄的。虛妄不實,即是空性,了悟心性是空,亦必了悟三界境界,乃是同一空性;心空境亦空,所以稱為心境皆空。可知,《起信論》的「三界唯心」,是指出此心是生滅的妄念心,由它生起的三界一切境界,當然也是虛妄不實的。這才是破相教所說的大乘實理。此不同於唯識法相所說的「虛妄唯識」,那是說唯識所變的根身、器界是虛妄的,並沒有同時指出能變現根身、器界的八識根本,也是虛妄的。所以此處破相教要破的對象,即是唯識的識了。

11知無者誰? 此處是《原人論》論主提出了另一層次的問題;既然如前破相教所說「無自性故」,「心境皆空」,那麼究竟是誰知道是無是空的呢?虛妄的諸法,必定是依真實法產生的,真妄、虛實,是相對的,若無真實法,豈有虛妄法。例如水與濕性的關係,水是可以隨著氣溫環境等因緣的變化,而會變成氣、雨、霧、霜、露、雲、雪、雹、冰等各種型態,唯其實體的濕性不會變。那麼,在妄心及妄境的背後,到底又是誰呢?此在破相教的般若及中觀,是沒有答案的。於是《原人論》接著批評說:「故知此(破相)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換句話說,在介紹破相教之後,尚有一乘顯性教必須出場。什麼是一乘顯性教呢?那便是〈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二所言,是指《華嚴》《密嚴》《圓覺》四十餘部經,《寶性》《佛性》《起信》等十五部論(大正四十八,四○五)。也就是一切如來藏系統的經論,都屬於明顯真實之性的聖教。

雖在本節破相教之中,也引用了《起信論》,卻不表示《起信論》也屬於破相之教,只是說《起信論》中亦含有破相教這一層次的教說,在這層次之上,尚有一乘顯性教的教法,才是《起信論》的宗旨,那便是隨緣不變的如來藏,亦是不生不滅的真如心。絕不像是《般若經》及《中觀論》那樣,講完心空境亦空之後,就沒有交代了。事實上,這也正是大乘佛教發展史上必然的結果,因為「心境皆空(無)」的解脫觀,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未免過於空洞了,如果說,完成了圓滿果位的諸佛,在他們的色身涅槃之後,便什麼都沒有了,豈不落於唯物論或自然外道的斷滅見了?當然不是的,因此,就有了真空妙有的佛性、法身、法性、真如、如來藏等真常心性之教法,那便是在下面第四章中要介紹的。

12(大)法鼓經》 此經有上、下二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在《大藏經》中,被編列於法華部,自古以來尚未有人對此經加以深入研究,也未見有註釋。根據日本學者馬田行啟的認知,此經內容有三乘開會及開三顯一的思想,又有長者窮子喻、化城喻、父少子老喻,故推定係與《法華經》同時的初期大乘經典;又有「有非有法門」及「般若空」等的思想,故推定係出於《般若經》之後。又有眾生悉有佛性及如來常住不滅等的思想,故推定係出於《涅槃經》之前,可能是《法華》、《涅槃》二經的母經(日本《國譯一切經.法華部》,頁二四九至二五○)53

我們可以在此經之中,發現不少與如來藏思想相關的經文。例如有云:

不說餘經,唯說如來常住及有如來藏而不捨空,亦非身見空,空彼一切有為自性。(大正九,二九一中

復得如是,如來常住。(大正九,二九五上

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大正九,二九六中此處的前二句正是《原人論》所引的本經經句

能現前見,如來常住,不壞法身。(大正九,二九九中

當知如來常住安樂,正心悕望,勿為諂曲,當知世尊,如是常住,淨悕望者,我當現身。(大正九,二九九中

這幾段經文,是說如來是永恆常住不滅的,但也不會違背空義,亦不以空為如來身,空是空去一切有為法的自性見。一切宣說空義的(如般若)經典,都是方便的有餘之教,唯有像《大法鼓經》這樣的如來藏系經典,才是無上無餘的了義教。如來的法身常住不壞,當其肉身涅槃後,法身常住於安樂國土,凡有以清淨精進的心希望見到如來,如來即當於此人前現身。這與破相教所說的心境皆空之義相比,自然是更勝一層了,因為空教是空除有為諸法的自性見,如來藏的一乘顯性教,是顯示在空去一切有為法的自性見之後,尚有常住的如來法身,而此法身不僅是觀念的、理論的、抽象的,亦是實際恆常住於安樂國土,同時也是可以隨眾生的企求在人間示現的。這是將哲學層面、實證層面、信仰層面,都兼顧到了,也與彌陀淨土的思想和信仰銜接上了。這就是為什麼如來藏系的大乘佛教,特別受到長期的歡迎,而成為主流佛教的最大原因了。

13《大品經》云 在通常的經目中,是將《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意譯為《大品經》、《大品般若》、《大般若經》、《大品般若經》,二十七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共九十品,鳩摩羅什三藏譯。梵文原典為《二萬五千頌般若波羅蜜多經》,是玄奘譯六百卷《大般若經》的第二會,共八十五品,每品皆可成為獨立的小品經典。《原人論》此處所引「空是大乘之初門」句,我大致翻檢,尚未發現是在哪一品中,54唯其引此經文用意,已很明顯,是借此經句,佐證破相教是大乘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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