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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七輯 經典釋義類|07-15 觀音妙智|第七章 末世修行的四種清淨明誨

聖嚴法師

第七章 末世修行的四種清淨明誨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沉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這段經文是釋迦牟尼佛解答阿難所問。佛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太好了!太好了!就像你問的那樣,如何使得眾生各自有一種法門,能夠安立於修行的道場,同時也能救度其他的一切眾生,使得那些末劫的眾生不再沉溺在苦海之中。現在就告訴你怎麼做,你要好好地聽。」阿難及大眾聽了以後,一致答稱:「當然,我們會一心奉教。」

前面講的觀音法門,是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聞,就是聽;思,確定曉得要如何做;修,已經了解並且照著去修行。但只是聞、思、修,證入三摩地,若缺少基本生活規範,可能還會出問題,因為在修行的生活過程之中,如果自己的行為不清淨,修行就很可能會入魔境。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毘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這段經文是佛告訴阿難,在佛制的律藏之中,宣說修行,有三個決定性的條件:便是以戒攝心、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名為「三無漏學」,若離此三原則而說法,便是邪說。

這裡講的三無漏學,其內容是戒定慧等三個項目,又叫作「三決定義」。第一條是「戒無漏學」。戒屬於律的一部分,律的梵文是「毘奈耶」(vinaya),是運作戒的規則、規範。戒是一個、一個的項目,或者是一類、一類的條文,梵文是「尸羅」(śīla)。戒,是不能做的就不可以做,必須做的不得不做。定,次第禪定是不生雜念與妄想,心止於一境,在一個點或是一種狀態下,不會有波動與混亂;如來定即禪宗的定,是即定即慧的大定,是念起即覺,覺之即無。慧,遇到任何狀況,當下即覺諸法自性即空性、即佛性,心便不會受其狀況的影響,而生起人我得失的波動;所謂慧的工夫,是在人前人後知道所有的一切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不會受其影響,而生起自我中心的執著。

我曾經遇過一位醫生,他也是一位藝術家,他跟他的太太到寺裡來和我一起用餐。那位醫生非常體貼他的太太,為太太搬椅子、挾菜、倒茶,他還說:「太太是家中的女王。」真是位非常紳士型的醫生。第二次醫生的太太來了,但醫生沒有來,我就對那位太太讚歎她的先生對她真好,她真有福氣,嫁了這麼一個好丈夫。這位太太說:「在外面他把我當女王,回家以後,實際上他是個暴君。」這位醫生人前人後完全不一樣,你遇到過像這樣的人嗎?他是與戒定慧三無漏學背道而馳的。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修定的人必須要有戒做為基礎,能以戒來修定,才是清淨的正定,而且還能產生無我的正智慧。如不持淨戒,就可能會在心理上、生理上、精神上,或是生活上發生魔事、魔障。差不多在一九八○年代,美國的佛教界或者是在西方的各東方宗教團體,曾經有過一次危機,因為在那一段時間,許多有名的宗教團體,發生了兩種狀況:一是性的混亂;二是不當金錢的貪取。在媒體的披露下,聳動一時。於是就有人擔心東初禪寺這個團體是不是也會有什麼問題。我告訴他們:「我的名氣沒有他們大,可是最基本的清淨戒,我們還是會牢牢遵守的,所以我們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希望真正能發無漏的慧,一定要修正定,所謂正定,則是以持淨戒為基礎的,再以正定為基礎,而產生清淨的正智慧,就是「正慧」。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釋迦牟尼佛告訴阿難尊者:「如何使得你攝心入正定?修行就是在鍊自己的心,要如何鍊呢?是以戒為基礎。」佛接著就舉出如下的淫、殺、盜、妄四根本戒,稱為四種清淨的明誨。

一、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戒淫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佛說:「一切世界的六道眾生,若能心中沒有淫欲之念,便能不隨眾生的生死相續流轉。」《圓覺經》也說:「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欲,及除愛渴。」該經又說:「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是故能令生死相續。」與本經所說相同,如能「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了。此處所說的「不隨其生死相續」,指的是不隨貪愛淫欲而相續於六道輪迴的眾生。若為菩薩以願力應現眾生相而度眾生者,則不在此例,因為他們是既不貪戀生存,也不恐懼死亡。其實這樣的菩薩人,已經是出了生死輪迴的,譬如《維摩詰經》的維摩詰居士,雖示現有妻女而淨梵行。14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你們修定的人,本可出離三界塵勞,可惜由於淫心不除,無法出塵離俗。縱然有多少聰明智慧及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於魔道,上品為魔王、中品為魔民、下品為魔女。他們尚不自知是魔,並在眾生群中,各自宣稱已成無上道。」

接下來,佛陀又說:「在佛滅度以後的末法時代,便有許多的魔民,盛行於世間,廣行貪淫,作善知識,使得許多眾生,墮落於愛見坑中,而失卻菩提的道路。」這是預告末世正法衰微而魔法昌盛,魔事魔業,則以貪淫為首,所以要用守護淨戒、斷除淫欲,來使他們攝心。

戒有「別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三類,別解脫戒有在家戒與出家戒,出家戒能使眾生出離生死,而以四根本戒最重要,即是不淫、不殺、不偷盜、不妄語。

我在臺灣曾經講過《楞嚴經》,正好講到這段經文,便有一對新婚夫婦聽完以後,感到很困惑,就來問我:「法師,我們兩個剛剛結婚,是不是就該離婚呢?否則可能會進入淫的魔道去了。」我告訴他們:「戒有很多種類,有在家戒、有出家戒、有僧俗同受的大乘菩薩戒。在家五戒之中有不邪淫戒,只要夫婦男女互守貞節,只要不犯邪淫、亂淫戒,就不會成為魔民了。」

因為這段經文是以出家的阿難尊者為主要對象,故以出家戒的標準做為要求。事實上,若想發願出離生死,受持出家戒的不淫欲戒,才能離欲而為出三界的第一步。故在本經的下文稱為「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戒有很多種類,出家人和在家人受戒的範圍不同,層次也不一樣。

戒,實際上是有保護的作用,保護我們生活得到安全,身體得到健康,修行得到順利。出家人的戒以不淫為根本的第一戒,是以離欲來著力修行;在家人的五戒,則以不殺生為第一戒,是以慈悲心開始修行。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佛陀繼續叮嚀阿難尊者說:「當你教導世人修習三摩地的時候,應教他們先斷淫欲心,此便是名為如來的過去諸佛世尊,所教導的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修三摩地」是大乘禪法的定慧不二;「先斷心淫」是不僅身無淫行,心亦無淫念。這是先佛世尊所定,出世間的四種清淨明誨之中的首要者,故稱第一決定性的清淨明誨。「清淨明誨」的意思是出於佛陀無漏智慧的教誨,也是佛陀教誨弟子堅持淨戒的準則。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佛陀訓勉阿難尊者說:「阿難!如果不斷淫而修禪定,就好像是想把沙石蒸成米飯,如果是這樣的話,雖經過百千劫長的時間,只能夠稱它為熱的沙石。為什麼呢?沙石本來不是蒸飯的食材。」佛典中常把修行不得其法、不得其要,譬喻為「蒸沙不成飯」,典故當出於此。它本來就不是米,而是沙石。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三途,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佛陀向阿難尊者指出:「阿難你以一個帶著淫欲的身體,要想求得佛的圓妙果位,就算你已經得到開悟的經驗,那也是淫的根本,就算你以為真開悟,但根本是淫的話,那你就要到下三道去輪轉,而無有出期了,直到如來涅槃後,你也無路可修證了。」也就是說,阿難如果帶著淫欲的身體,企求成佛,在此過程之中,就算自己覺得好像是開悟了,其實這個悟是跟淫連在一起的,既然跟淫連在一起,你不能成佛,反而是使你在三惡道的地獄、餓鬼、畜生之中,永遠流轉。當如來涅槃後,你又用何路來修證呢?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佛說:「一定要使淫欲的動機斷除,而且要身體和心念俱斷,乃至斷的自性亦無,那才能夠企求成佛。如我所說的,就叫作佛說,不照我這樣講的,就是魔王說的。」

斷淫行及斷淫性,是出家人修出世法的梵行,在家人不修梵行,仍可修大乘的禪定,戒邪淫、亂淫,而不禁正常夫婦的生活。曾經有個女孩跟我修行好多年了,後來她來問我:「師父,我在修行禪定,請問你准不准我結婚?如果結婚以後,會不會對修行有妨礙?」我說:「結婚是妳的事,怎麼問我准不准呢?跟我修行禪定的有出家人與在家人,但多半是在家人,所以結婚是很正常的。至於結婚對修行是否有妨礙,難道妳結婚以後,每天都跟先生抱在一起嗎?妳可以早晚打坐,一年之中花些時間來我這裡參加精進的禪修,歡迎你們夫婦一起來。如果經常貪淫,廢了修行禪定,當然會有妨礙!」

一九八○年東初禪寺還在現址對面的時候,也有個女孩子住在寺院好幾個月,有一天突然對我說:「師父,本來我還準備修行,但現在發現我是不能過修行生活的,因為住在禪寺時,還會想起過去與男朋友接吻的情景,像我這樣的人還能出家、還能修行嗎?《楞嚴經》不是說淫心不斷,就會墮到三惡道去,就不能成佛。而我還沒有斷淫念,不是要墮到地獄去了?」我說:「我沒有要妳出家,妳可以在此修行。妳還是凡夫,心裡有這種念頭,身體並沒有做,就沒有關係了。《楞嚴經》裡是對阿難這樣一位聖者的要求,凡夫要成為聖者,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不論在家或出家的凡夫,在修行的過程之中,一定會起起落落、進進退退,要想一下子就變成聖人,這是很難的。一時間能夠身安、心安,而另一時間又無法身安與心安,這是正常的,因為都還是凡夫,只要一發現,趕快修正它,漸漸地身心就會持續安定了,邪念、妄想,也會愈來愈少的。」重要的是,在家與出家的標準不一樣,凡夫和聖人的標準也不一樣,請不要弄錯,否則就會自尋困擾了。

二、第二決定清淨明誨——戒殺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這段經文是講第二決定清淨明誨。佛說:「阿難,所有世界的六道眾生,如果沒有殺心的話,就不會隨著生死流轉繼續下去。你修行三昧,原本就應該出煩惱的塵勞,如果殺心不除,塵勞就不容易出,塵勞起煩惱,就算有很大的智慧出現,或者是禪定現前,如果不斷殺的行為與念頭,就會墮落到神道裡去。上品的變成大力的鬼,中品的變成飛行夜叉及許多鬼的將帥,下品的就變成在地上行走的惡神、惡鬼,稱為羅剎。這些鬼神也各有許多的徒眾,而他們說自己已經成佛。」

「多智」與「禪定」,這個智慧,不是真正得解脫之無我平等的智慧,而是鬼聰明;這個禪定,則是能夠一坐幾個小時不動,甚至在不動的過程之中,還能夠現神通。

「神道」,從佛教的角度和觀點來看,有福德、有智慧的人,就變成到天上的天神,他們有福報、有禪定、有聰明,可是沒有德行,無德就是沒有慈悲心。這樣的神有三種:大力鬼,在空中而不是在天上,因為可以在空中飛行,稱為「空居神」;夜叉,在人間或者在空中飛行,不能說他們是好、是壞,他們有恩不一定會報恩,有仇卻必定報仇;對他們好的人,他們也許會幫助他,對他們不好的人,他們馬上就會懲罰他;羅剎,是只能在人間活動的「地居天」,專門做壞事,對任何人都是破壞的。這三種神是無形的,我們不容易看得到,有時候可能會附著在人的身上,那個人就成為他們的替身、他們的工具,然後再產生其功能。

因此,修行禪定或者修行佛道的人,一定要斷殺,不能有殺的念頭與行為,就是阿難尊者也必須如此做。但是對凡夫而言,就不需要這樣了。曾有位男眾居士皈依三寶以後,聽到五戒的第一條戒就是不殺生,如果有殺生和殺心,即使是有聰明與禪定,也會墮到鬼道,這位居士就跟我說:「師父,我完了,我要變成鬼了!雖然我什麼都沒有殺,可是我在夜裡做夢時,殺了好多螞蟻、蟑螂、蚊子,我的殺心這麼重,將來要變成鬼了。」我說:「五戒的第一條主要是不殺人,而殺人也有輕重差別,是故意的殺或者預謀的殺,還是本來用槍或箭要殺動物,結果有人經過而被誤殺了,所犯的罪是不一樣的。殺業有三個條件:預謀殺人而真的有人被殺死了,是重罪,沒有辦法懺悔;如果是誤殺,可以懺悔;殺的如果是動物,也可以懺悔。佛經又說:『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只要反聞自性,此造罪的心即轉為如來藏的本心,即得解脫。」

我也常常聽到有人提起:「做佛教徒真倒楣,房子裡有蚊子不能趕出去,有蟑螂就跟牠一起住,有螞蟻就跟牠做朋友,因為是佛教徒,又不能殺,就要和那些惹人生厭的小昆蟲生活在一起。」其實,為了保護這些昆蟲,首先,應先清潔人的居住處,不應該培養成為與牠們共生的環境;其次是已經進來的昆蟲,就要請牠們出去。在請牠們出去的過程之中,有些昆蟲很可能會死掉,但只要不是用瞋恨的心,而是用慈悲保護的心,幫助牠們離開隨時會被人類傷害的危險區域。即使你沒有要殺牠們的心,家人們也可能會殺的,所以要請牠們出去。

以前有位先生皈依三寶,同時又受五戒,回家以後,他的行為卻變得滿奇怪的。本來每天他會出去散步或者開車,去看他的母親、孩子、朋友,可是皈依後他哪裡都不去了。他的太太問他:「怎麼你一信佛就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連車子都不開了?」他說:「師父講的,五戒的第一條是不殺生,可是我每天出去,不可能不踩到那些小昆蟲,車子開動時,也可能誤殺小動物,所以為了修行、為了持戒,所以我就不出去了。」其實,不殺生戒主要是不殺人,並且只要不是故意用瞋恨心去殺小動物就行了,這是我對現代人持不殺生戒的方便解釋。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

佛對阿難繼續講解不殺生戒:「當我如來滅度以後,在末法時代之中的這個世間,像這樣的鬼神非常之多,非常猖狂,他們自己說吃肉就是證菩提的修行道路。阿難!我曾經對所有的比丘們說過,可以吃五種淨肉,其實這五種淨肉都是我用神力變化所生,它們本來是沒有生命的。」

「末法」,表示佛法的力量很弱,修行佛法、實踐佛法的人跟誤解佛法的人不成比例。譬如《法華經》就提到正法時代和末法時代。正法是釋迦牟尼佛還在世間至涅槃以後大約五百年的時間,都叫作正法時代,那個時候接受佛法、實踐佛法、實證佛法的人比較多,而且人心較單純,接受佛法以後,就能非常認真地實踐佛法,所以他們也容易實證佛法,得到解脫。原則上,在佛涅槃後的一千年起是末法,末法的時間非常長,實踐佛法、實證佛心的人就少了。末法時代的人都希望能夠快速得成就,快速成佛,所以現在有許多人接觸佛法不久,得到少許的身心反應,就以為已經是開悟成佛,成立宗派、自封教主,這是末法時代的現象。

不過,也可以有另外一種解釋法:以地區而言,佛法流傳雖然很廣,實踐、實證佛法的人卻很少,這個地區就是末法;如果流傳、實踐、實證佛法的比例都很高,這個地方就是正法。我發現佛法傳到美國、歐洲的時間只有一百多年,但是接受佛法以後,實踐佛法,一輩子能夠用佛法自利利人的比例較高一些,所以歐美地區現在應該就是正法時代。因此,不要以時間來估算正法或者末法,聽了佛法就實踐佛法,即為正法,否則聽佛法一輩子,只是在聽,沒有去用,即為末法。我們要鼓勵自己是屬於正法的人,不要變成屬於末法的人。

釋迦牟尼佛時代常常說「毘尼住世,正法久住」,毘尼住世就是正法久住。毘尼是律儀,也就是說,學佛之人對戒律能夠重視與遵守,那就是正法久住;如果不遵守毘尼,也就是不遵守戒律,那就是末法。毘尼是保護我們身清淨、語清淨、心清淨的防火牆:身清淨,不做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事;語清淨,不說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話;心清淨,不要動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念頭。能夠這樣,就是遵守佛的教誨,實踐佛的正法了,否則,身、語、意都是在混亂之中,自害害人,那就是在末法時代。

先前看到一則新聞,有一個中年男子與小學的女學生同居,還讓那個女孩懷孕,女孩的父母就控告這名男子,中年人說:「我不是強暴,是你們的女兒同意的、願意的。你們的女兒喜歡我,我有什麼辦法?」他是有家庭的,而女學生卻只有十二歲,最後他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女孩是無知的,他不僅僅傷害了女孩及女孩的家庭,還傷害了自己及自己的家庭,這都是因為他沒有受五戒、沒有遵守毘尼。

「菩提路」,僅僅是菩提,叫作「覺」,就是覺悟、開悟、解脫,這屬於聲聞乘;而大乘是大菩提,發大菩提心,就是發起成佛的願心。許多人聽到「覺悟」,都希望嘗一嘗,至於如何能夠覺悟,就不想知道了。臺灣曾有個人來跟我講:「法師,我現在事業結束了,錢也賺夠了,我想證阿羅漢果,不知道要多少錢?」他在和我談生意,買一個果位大概多少錢?我說:「你聽誰說來我這裡買果啊?」他又說:「不是有很多地方都說,只要出錢,保證在多少時間內能夠證果,難道你這裡沒有嗎?」我說:「我這裡沒有出賣阿羅漢果,但是我的僧俗弟子很多都叫作『果某』。」師父只能夠告訴你要如何修行,而不是付多少錢,就給一個果位。「路」是修行的方法與過程,聽了佛法以後,照著去實踐佛法,就是行菩提的道路。

「五淨肉」,五種清淨的肉,指的是經律中佛所規定,比丘可以吃五種性質的肉:沒有親眼看到動物被殺,是為了供給自己吃;沒有聽到動物被殺,是為了供給自己吃;沒有懷疑動物是不是為了供給自己吃而被殺的;動物是自己受創傷死亡的;動物是彼此之間互相攻擊、殘殺而死亡的。

曾有五位南傳佛教地區的比丘到臺灣訪問,首先把他們送到我們的寺院來,他們吃了幾天素食以後,實在吃不下去了,有幾位居士非常慈悲地請他們到家裡去,供養葷食。比丘們還講:「請你們拿新鮮的肉給我們吃,但是不要告訴我們是為了我們而殺的,也不要特別指定是要殺了給我們吃。」結果讓這些居士滿困擾的,因為又要新鮮又不能叫別人特別去殺。後來就把那些比丘請到葷菜館去用餐,因為那兒的肉類都是買來的,不是專為這些南傳比丘而屠宰的。這在南傳地區沒有問題,到了臺灣竟成為笑話。

五、六年前,我去訪問一個西藏中心,他們正要做大法會,我看到有許多的雞鴨魚肉正在處理、烹煮,準備法會食用。有位喇嘛來接待我,我問他:「法會要吃這麼多的動物嗎?」他說:「你不要擔心,就算我們不吃,別人也會去吃,這些魚、肉、雞、鴨又不是為我們而殺的,是我們在市場買現成的,何況我們正在做法會,這些動物吃到我們的肚裡以後,牠們就超度了,這是牠們的福報。」這個問題我曾問過達賴喇嘛,他倒不是這麼講的,他說:「吃動物的肉的確不好,最好吃素,可是西藏人在西藏的生活習慣就是這個樣子,沒有辦法。」他曾經吃了一陣子的素,結果身體全部變成黃色,好像得了黃疸病一樣,只好恢復吃葷。他雖然不能吃素,但還是覺得吃素是對的,因為吃動物是慈悲心有問題。但此吃肉的問題,在藏傳佛教地區已經習以為常,不會有人懷疑他們吃眾生肉是一項罪惡。

不過,漢傳大乘佛教中,至少有四部經典提倡不吃眾生肉,特別強調吃素,那就是《楞嚴經》《楞伽經》《大涅槃經》《梵網菩薩戒經》。在毘奈耶裡看到,比丘可以吃五種淨肉,並沒有要求比丘或者在家居士一定要吃素,然而在大乘經典的這四部經都是強調吃素而不吃肉。因此,大乘經典裡講的精神,只有在中國的漢傳佛教實施,其他的地區都沒有。漢地比丘為什麼全部都要求吃素呢?這有一個故事:

在中國陝西省西安市大興善寺附近,有兩座很有名的塔,一座是大雁塔,另一座是小雁塔,現在這兩座塔都還保存在那裡。故事的發生是有一天,寺院的比丘們食物不夠,沒有東西吃,但是他們相信只要祈求菩薩或者護法神,他們就會送食物來了。此時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比丘們就禱告說:「菩薩呀!你們是菩薩嗎?如果是菩薩,就請你們掉下來給我們吃吧!菩薩就是要捨己度眾生的!」那群雁在他們禱告時,真的全部掉下來,在地上撞死了。那些出家人很感動,菩薩真的捨身度生,如果真的吃那些雁肉,不就是吃菩薩的肉嗎?這是多麼地不慈悲,所以寧可餓死也不吃肉了。這就是比丘吃素的由來。由於這群雁都是菩薩,為了紀念牠們,就起了一座大塔、一座小塔,把這些雁的遺體放在塔內供養,因為牠們都是雁菩薩。

現代人為了身體健康,少吃魚肉是比較好些,膽固醇可以低一點,有些疾病就會減少,這不一定是為了慈悲,而是為了健康。有些人自己不吃魚,但是喜歡釣魚,釣上來的魚再把牠們放回水裡去,覺得很有趣味,像是在一邊釣魚,一邊放生。如果基於慈悲的立場,最好不要自己去殺、也不要去釣。

不吃動物的肉,不一定是中國大乘的佛法如此,在印度的耆那教及基督教的安息日會也都是吃素的。有些主張葷食的人,認為不吃動物的肉,健康和頭腦會有問題,發育成長也差,然而,在印度最會賺錢的,多是耆那教的教徒,教裡有很多有錢的大商人;而安息日會在臺灣創辦的醫院規定,不論進去的是什麼病人,一律吃素,因為他們研究的結果,素食者的療程要比葷食者短。有一位美國作家寫了一本非常暢銷的書,因為他的父親是專門做肉類生意的,所以他知道吃肉有許多的壞處。特別是現在養殖的一些動物,為了使牠們成熟得快,能夠長得又大又重,所以放了許多的藥物在飼料裡,人們間接地在吃那些藥物,所以現在的人為什麼有那麼多古怪的病,可是卻沒辦法化驗出來,因為藥物已經變成那些動物的肉體組織了。

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你們這些婆羅門種姓住的地方,不是乾旱就是潮濕,都是些沙子、石頭,草和菜都不會生長,我就以大慈悲的神通力來加持。大慈悲心變化成肉,這是假名為肉,可是味道就像是真的肉一樣。但是,在如來滅度以後,如果還是吃眾生的肉,那還能叫作釋迦牟尼佛的弟子嗎!你們應該要知道,這些吃肉的人,雖然可能在你修行時,心裡得到一些經驗,好像是開悟了,也好像已經證了三摩地,實際上都是一些大羅剎,在此生果報結束以後,一定會再沉淪到生死的苦海,所以這些人都不算是佛的弟子。這些吃肉的人,彼此間互相殘殺、吞噬,永無終了,像這樣子的人,怎麼能夠出三界呢?」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對於世間的人,要教他們修行三摩地,先斷淫欲,其次應該要斷殺心,不僅僅是身體斷殺業,心也要斷殺念,這是先佛如來教法中,修行的第二個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踏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所以阿難,如果不斷殺業而修禪定之人,就像有人自己塞住耳朵,高聲大叫,求人不聞,這就是欲隱彌露。清淨的比丘及諸菩薩們,於歧路行,也不會踏到活著的草,何況還用手去拔呢?怎麼成就大慈悲,而還要去割取眾生的肉為食物、喝牠們的血做飲料呢?」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緜、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你們諸位比丘,不宜穿著東方(中國)生產的絲棉、絹帛,以及印度生產的靴履、裘毳,飲食印度的乳、酪、醍醐,像這樣的比丘,是真正可以在這個世界上得解脫,還能夠酬還宿債,不再回到三界的凡夫世界來了。為什麼呢?如果你的衣服是用眾生的毛、眾生的皮,或者眾生身體的一部分做的,那你就跟牠的生命結合在一起了。例如人類吃了地上所生產的食物,就不能離開地球了,如果把自身的生命和眾生的身體分開,不穿牠也不吃牠,那我們就能夠真的得解脫了。」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如我以上所說,叫作佛說,若不是照我所講的,就是魔王所說。」

在此世間,汙染環境及破壞環境的,究竟是動物還是人呢?在這個世界上是人多?是牛多?還是豬多?目前全世界的人口有六十五億,每天要製造多少汙染源?破壞多少環境?譬如,一些國家本身能夠養牛的地方已經不多,就到亞馬遜河流域開發,其中以美國和日本是最多的,反正那是巴西的熱帶雨林,那裡也沒有人,就把那裡的原始森林破壞,每天擴增幾百公頃,亞馬遜河的損失太大。開發以後就成為畜牧農地,生產牛隻、牛乳,供應美國、日本,以及全世界。得利的都是所謂文明世界的人,被破壞的卻是亞馬遜河。這是相當大的問題,亞馬遜河當地的人沒有辦法,他們的力量很小。最近聯合國的一個婦女團體到巴西去開會,來自亞馬遜河流域的一個女青年來參加會議,就在會上呼籲說:「請你們下一次開會,到亞馬遜河看一看,我們已經沒有地方躲了,不只是人類,所有當地的動物都會滅絕,樹林會消失,生產的卻是一批批的牛。而牛又不是給巴西人吃,都給外國人消費掉了!」這是很可憐的事。我們法鼓山也派了一個比丘尼去參加這個會議,他回來告訴我說:「我們以後一定要想辦法去開會!」

曾看到一則新聞報導:中國大陸養雞的雞場,當小雞剛剛從蛋裡孵出來,就以人用的感冒藥給小雞打針,小雞長大就不會感冒了。然後人又吃那種雞肉,好危險啊!將來雞與人害的病都是相同的。其實據新聞報導說,中國大陸農場飼養雞鴨的方式,不是吃「葷」就是吃「素」,「葷」的是把死豬、死魚、死貓、死狗都做成飼料拿去餵那些雞鴨;「素」的就是施打抗生素、雌激素等等。因為雞鴨從蛋裡孵出來以後,如果三個月還不賣出去,就要蝕本,如果能縮短到一個月內,就能出售上市,那是最好的。所以人在吃這些雞鴨時,間接地也在吃「葷」、吃「素」了。有些飼養雞鴨的人為了賺錢,拚命地把這些動物養得肥肥胖胖的;為了一天讓雞生三個雞蛋,一個月要生出九十個雞蛋才能夠本,所以就給牠們吃雌激素了!

在臺灣我有個朋友非常喜歡吃雞,幾乎每天都吃,結果解的大小便都是雞屎的味道,有時候,距離他還有兩、三尺遠,就能聞到雞屎味,連他身上皮膚的分泌物都是雞的味道,所以他無論到哪個地方,狗都會追著不放,認為他身上有雞肉可吃。這個人還沒變成雞,實際上已經是雞的同類了。

為什麼釋迦牟尼佛主張吃素,不吃眾生的肉?當時他並沒有說是為了環保,而強調的是慈悲,我們對自己的身體也要慈悲,第一是從健康而言:一個肉食者的身體跟一個素食者的身體,健康程度是不同的。肉食的人可能肌肉發達、長得粗壯,但是很容易得到種種疾病,那些病多半是從動物的肉裡得來的,因為野生動物吃的東西,以及現代農場牧養的動物飼料,種種在生活環境裡的有很多東西都不適合人類,吃了牠們的肉以後,除了是對眾生不慈悲,對自己也不慈悲。當然,不吃肉的人也會害病,但是身體上的毒素較少一些,因為當那些動物被殺害時,自然而然會有一種恐懼,以及掙扎的憤怒,身上就會產生一種毒素。這種無形的毒素用任何儀器都化驗不出來,吃了便會影響我們的情緒,連生活的品質也會受到影響。

第二是從環保的角度而言:現代有幾種汙染的源頭,最嚴重的是工業汙染,其次是農業汙染,然後是日常生活中所製造的垃圾汙染,還有醫療廢棄物的汙染,這幾種汙染比較嚴重。工業汙染是有辦法改善與避免的;農業汙染主要是種種的養殖,包括陸地上及水裡的養殖,都在汙染環境。只要少吃肉類,乃至不吃肉類,就可避免了;垃圾的汙染,有一部分是因人類吃的葷食所製造的廚餘,成為大汙染源,如果葷食能改為素食,雖然還是會有汙染,但是汙染源比較少,比較容易分解。所以少吃肉,少吃動物,就是保護環境。

我曾看過一則真實的故事:有一位廣化法師已經快七十歲了,一天他跌斷了一隻腳,一跛一跛的,走路時需要拿著柺杖,非常不方便。我好奇地問他:「老法師從小就是這樣子嗎?」他說:「不!我原來是個軍人,過去在中國大陸時當過連長,正好駐防在一個專門養鴨的地方。由於我是連長,所以每天都可以吃十隻到二十隻的鴨子,而我專門吃鴨子的心、肝、舌頭,鴨肉則分給士兵們吃。出家以後,有天晚上我在打坐,突然間來了數千隻鴨子吵我,我想我在打坐,怎麼會有那麼多的鴨子?我還以為附近哪個地方有人養鴨子呢!於是下座去趕鴨子,在趕鴨時我就跌斷腿了,而鴨子突然間都不見了!大概因為我出家做了和尚,所以沒有要我變成鴨子給牠們吃,只討了一條腿去。我很感恩,現在我都勸人不要吃鴨子!」

三、第三決定清淨明誨——戒偷盜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阿難,又有世界的六道眾生,他的心如果能夠沒有偷盜的意念,就可以出離生死,就不再於生死之中繼續受苦了!」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佛對阿難說:「你修三昧,本來可以出塵勞而離開煩惱的,如果偷心不除,你是沒有辦法離開這個煩惱的塵世了。縱然有世間的聰明智慧,或者得了深的禪定,如果你的偷心不斷,你一定會墮落邪道中去。邪道有三類:上品邪道會變成精靈、中品邪道會變成妖魅、下品邪道就變成邪人,這都是因為有偷的關係,所以有些邪靈會附到人的身上,而被邪靈附體的人,可能也會有許多的隨從者,他們會自認為已經成佛了。」

所謂「偷」,包括盜劫,所以又稱為偷盜,就是不應該被自己得到的物品,以及權勢、名利、地位,凡是巧取豪奪,均稱之為搶劫或盜取;暗中偷偷地不讓人知道,而竊取他人或公有的東西,據為己有,不管是偷錢、偷名、偷物品、地位勢力,以及動產、不動產,包括貓、狗、鳥,或者是植物、礦物、財寶,凡不與而取,得者都可以名為偷。若是行為上沒有偷,而是在心裡想:「這樣物品最好是想辦法變成我的……。」這就是偷心,雖然沒有做,也沒有告訴人,有了這個念頭也是偷心。

如果是獲得物主的允許而取得的東西,或者是拿物主的廢棄物,就不叫偷,譬如垃圾值不值錢?垃圾是別人不要的東西,有的人卻可以把垃圾變成錢。我曾看過有兩位撿垃圾的人,第一個將撿到的垃圾,暫時堆放在一街邊的角落裡,第二個撿垃圾的人認為那是垃圾,就把那堆有主的垃圾撿回去了,結果這兩個人打起架來。一個說:「你怎麼偷我的垃圾!」另一個說:「垃圾是公家的,是我撿到的。」同樣的垃圾,被一個人撿過以後,第二個再去撿的人,就變成是偷了!1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

佛對阿難說:「在我滅度後的末法時代之中,各種妖邪的人在世間非常猖獗、猖狂。」

「潛匿奸欺」,有些人從外表看,就像個有修行、有道德之人,實際上,暗地裡做的是奸邪及欺詐等各種惡業,然而卻自稱是善知識、是聖人、是出世間的解脫者,已經得到解脫之法門,去誘惑那些無知無識,而且不懂佛法的人,就怕別人對他們失去信心。而他們所到之處,一些受誘惑者也都傾家蕩產地供養這些妖邪之人。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我告訴比丘們,到了某處,就在那個地方乞食,這樣才不會使人耗其家產,還令乞食的比丘捨貪,同時也讓一家家的布施者和供養者捨貪,使他們能夠成就菩提道。

「善知識」是能夠使人受其影響,並且指導人認識及修證正確之佛法。「上人法」是人上人所修的法門,這並不是說其地位在一般人之上,而是說他們的修行高出於一般的人。一般人貪瞋癡等煩惱都有,「上人」則已經沒有煩惱,比一般人高尚,所以有時候比丘也被稱為「和尚」,就是以和相待之「尚(上)人」。而妖邪的人不論走到哪裡,都是要人們傾家蕩產地供養,這樣的人是行邪門、邪法。

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這一段是釋迦牟尼佛讚歎或者規定:「諸比丘,不要自己在廚房煮食,應該將自己的身體、生命視為『殘生』,在三界之中到處行腳旅泊。這表示說,要把到此世間,當成是最後一生,這一世往生以後,不會再到這個世界上來了。然而怎麼會有一些偷盜賊心的人,假藉披著我如來的衣服,販賣我如來的佛法,並將假的佛法稱之為如來的佛法,他們已經造了種種的惡業。因為這些人都是未曾受過具足戒的比丘,也不是學小乘道(聲聞道)之人,所以使得無量眾生產生疑惑和誤解,像這樣的人應該會墮入無間地獄。」

「裨販如來」,在此世間,從古至今都會有這樣的人,說自己傳揚的是佛法,修行的是佛法,但是他們的行為和佛法卻背道而馳。雖然他們穿著如來的衣服,也就是比丘衣,在賤價販賣如來的法,但是不照著如來所講的話去做,卻還說他們是合法的,這種人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現在,也到處都有。有的自稱是小乘道,有的根本未曾受過比丘戒,所以使得他們墮落地獄,也使得一些眾生誤入邪門,修學了他們的邪法,造了惡業而墮入了無間地獄。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釋迦牟尼佛說:「我涅槃以後,其中有一些比丘發心修三摩提,就在如來的形像之前,身燃一燈、手燃一指節、身上燃一炷香。佛說這樣的人可以將無始以來的宿債一時還清,從此以後擺脫世間,永遠不再受有漏的生死之苦。這些人雖然尚未寂滅或者進入無上之佛道,然而對佛法有絕對的信心與道心。如果不做這種捨身的小小因緣,即使成為無為之人,必定仍會再到人間償還其宿債。像我釋迦牟尼佛成了佛以後,雖然福報很大,一樣也要還債,譬如我曾沒有飯吃,就以馬吃的麥來維生,這是為了酬償過去所造之惡業。阿難要先教世人修三摩地,然後斷除偷盜的行為,這就叫作先佛如來教法中,修行的第三個決定清淨明誨。」

關於「燃燈」、「燃指」、「燃香」,我需要在此說明一下。在《法華經》《楞嚴經》《梵網菩薩戒經》,以及其他幾部經典裡都有講過這種苦行。以此苦行來消除過去的宿業是最快的方式。譬如將肉體的某個部分燃燒,或者燃掉一隻手指,有些地方則鼓勵人們燃頂,在受菩薩戒時,頭上燃一炷香、三炷香,或者九炷香。我是燃了九炷香,燃的時候非常痛,但這是為了發願要行菩薩道,表示寧捨生命不犯戒,是一個很大的決心,同時也可消業。

然而,在今天這個時代,我並不贊成每一個人都必須要燃香或者燃指,雖然我自己是照著去做,也許一時間是有它的功能,至於是不是真的能把歷生的宿債均已還清,這就不得而知了。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餘分,施餓眾生。

比丘身無長物,不應該有個人的事業、財產、家庭,甚至衣物或食物,都不可藏為私有,多出來的就要交給常住、交給僧團,為大家所公用。公用就是分給那些沒有或者不夠用的人。剩餘的食物,也不要留到明後天再吃,而是施給飢餓的眾生。我看到泰國的廟裡,有許多的流浪狗,當時的印度,也許沒有這麼多的流浪狗,就將多餘的食物,分給鳥、蟲等一些野生動物吃。所以比丘們除了衣缽以外,不應該再有任何的儲蓄物了。

「水灌漏巵」,巵是裝酒的一種容器,在印度可能就是一種水罐子,在中國沒有這樣的容器,所以借用這個「巵」字做為代替。用水灌入有漏的罐頭或者瓶子,想要將水灌滿,即使是經過無量無數劫,還是無法做到的。這就是說,有偷心的人修行禪定,再怎麼修,也是無法成功的。

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釋迦牟尼佛在楞嚴大會上告訴阿難尊者:「在集會的時候,要合掌向大眾禮拜。即使有人打你、罵你,也要當他們是在讚歎你。你要將你的身與心都布施出去,捨去身心以後,身體的肉、血及骨頭,與眾生是互通的。因此,打你的人、罵你的人,實際上就是打罵他們自己,跟你沒有關係,因為你的身體跟他們已經是共通的。這樣就不會把如來的精要法義,認為是自己的見解,而去誤導初學的眾生,自證證人,自得真三昧。這樣的說法就是佛說,否則就是魔王說的。」

「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要廣度眾生的時候,就必須逆來順受地接受眾生的反應與回應,他們可能會打你、罵你,但是要把他們當成是在讚歎你。在《法華經》裡有一位常不輕菩薩,見了人就說:「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可是所有的人看到他,就用棒子打他、用磚塊丟他,而且罵他說:「你只是個普通人,怎麼還來給我們授記呢?」然而,常不輕菩薩還是永遠都在讚歎他們未來必定成佛。像這樣的人,實際上已經把自己的身心都奉獻給眾生了,而且自知跟眾生是同樣的身體,其生命也是共同的。在此之前,經文曾講過「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佛與眾生是相同的。有了這樣的心態與認知,就絕對不能把如來講的不了義法,認為是自己知道的佛法,這會使得初學的菩薩們誤解。

四、第四決定清淨明誨——戒大妄語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

「阿難!像這個世界的六道眾生,即使說身心都沒有以上所說的殺、盜、淫這三種罪行,三清淨行都已圓滿了,並未再做那些壞事,可是如果說大妄語,三摩地是不得清淨的,反而會成為愛見魔。因為心中還有貪的想法、看法,以及習性,就會變成魔王、魔子、魔孫,像這樣的人,便會失去成佛的種性。」所謂妄語,主要是「未得謂得,未證言證」。妄語在十不善法裡,包括妄言、綺語、兩舌、惡口。妄語有大妄語、小妄語、方便妄語等三種:

(一)大妄語:就是「未得謂得,未證言證」,自己沒有得到果位,卻說已經證到了果位,像這樣的人,在這個世界上還滿多的。他們說自己是阿羅漢,是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再來、某一尊阿羅漢再來,也有的說自己是某尊佛的轉世,這叫作「未得謂得,未證言證」。自己並沒有實證到禪宗所講的空性、佛性、菩提性等經驗,也沒有證到《楞嚴經》所講的「反聞聞自性」。見性之人,心中是無物的,唐朝的六祖惠能大師曾說過以無念為宗。何謂「無念」?無念就是見性,是「念起即覺,覺之即無」。念頭是自我中心的一種執著,如果發現念起,能夠即覺,亦即曉得有這個念頭出現,馬上觀照,知道這個念頭是不對的,便即止即無。既然覺悟到這個念頭是錯的,念頭就會消失,自我中心當然也就消失了,此為無我的出現、無我的實證。若是尚沒有這種實證經驗程度的人,卻說自己已經證到了,這就是大妄語。

(二)小妄語:隨便講了一句不是事實的話,但是不會影響他人,也不會影響自己生起煩惱。

(三)方便妄語:用一句話來誘導人進入佛法之門,學到所有的佛法,就是方便。真正的佛法是無法可說,有法可說的都是方便。因此,有禪宗的人講釋迦牟尼佛是個大騙子,騙一切眾生都能夠學習佛法,能夠出三界。就像「黃葉止啼」,拿著一片樹葉對哭著的嬰兒晃幾下,讓嬰兒對樹葉產生興趣,覺得很好玩,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以後,就不哭了;15另有《法華經》講的羊車、鹿車、牛車等,也都是方便門。方便說有三乘、五乘,事實上只有一乘,就是見到佛法的佛性,其他的三乘並沒有真正地圓滿。16

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

佛對阿難說:「或者有人想要求得世間第一尊貴、第一殊勝,然後在他人面前說:我現在已經得到聲聞的須陀洹果(初果)、斯陀含果(二果)、阿那含果(三果)、阿羅漢道(四果)、辟支佛乘(緣覺)、十地的菩薩位,以及地前的菩薩位,都是為了讓在面前出現的人能夠向他禮拜、懺悔,並且貪圖得到這些人的供養,也就是為了名聞利養而說了大妄語,這種人是一顛迦,即是斷佛種性之人,不能夠成佛,就像用刀把多羅木砍斷,佛說這些人永遠把善根毀滅了,不再知見真正的佛法,永遠沉淪到三惡道的苦海之中,他們修行三摩地是無法成就的。」

「一顛迦」又稱「一闡提」,在唯識宗來講,是永遠不能成佛的眾生。這種人已經斷了學佛的善根,已經沒有成佛的可能性。

「多羅木」又名「多羅樹」或「貝葉樹」,南印度有這種多羅樹,樹身長得都是葉子,非常地綿密,有點像棕櫚樹,但又不全像。多羅樹的樹葉子直接長在樹身上,可以一層、一層地剝下來。每一片葉子的長度大約一尺半至二尺,寬度約二寸至三寸以上,印度人拿它來書寫經文,叫作「貝葉經」或者「貝文」,翻成中文是從此岸到彼岸的「岸」字。如果將樹從中砍斷,或者攔腰斬斷,樹就活不成了。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姦、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洩佛密因,輕言末學。惟除命終,陰有遺付。

釋迦牟尼佛會令菩薩及阿羅漢們,在佛滅度以後,以應化身生到末法之中,成為種種的形相,目的是要度這些流轉生死之眾生。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中之王、宰官、童男、童女之相,乃至作淫女、寡婦、姦人、偷盜者、屠夫,以及販夫走卒等。變成他們的樣子,跟他們同事,是要向他們讚歎大乘的佛法,令其身心進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是真菩薩!」、「我是真阿羅漢!」不會洩漏佛的祕密與因緣,也不輕易洩漏給末世之中,剛剛開始學佛的末學人。唯有一個例外,就是他們在臨命終時,如果有需要,會暗示他們是什麼菩薩或者什麼阿羅漢再來,是來度化眾生的,講完以後隨即往生,這樣就不會造成轟動,讓大家都來膜拜他們。

〈普門品〉中,觀世音菩薩有三十三種應化身,而在《楞嚴經》第六卷的是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法門,裡面有三十二種應化身,實際上,觀世音菩薩有千百億種應化身。在此段經文之中,重複提出所有的菩薩及阿羅漢們都有應化身,有種種的需要時,他們就會現出不同的身分。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佛對阿難說:「怎麼會有像這樣子的人,說自己是佛菩薩或阿羅漢,而來惑亂眾生?這是要成為大妄語的。阿難,你教世人修三摩地以後,必須斷除諸大妄語,這是如來、先佛世尊教法中,修行的第四個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

佛對阿難說:「任何人如果不斷大妄語,就好像把人的大便刻成檀香的形狀,希望從中得到香氣,怎麼會有這樣的可能呢?我教比丘們應該是以直心為道場,四威儀就在一切行住坐臥的行為之中,沒有任何虛假,怎麼還會向人自稱已得到上人法呢?」

超越世俗人的一種果證之人,為「上人」,「上人法」指的是解脫法,也就是菩薩法。

「栴檀」就是檀香,這種檀香生長在南印度的山區裡,到現在為止所燒的香料,製香的最好原材,還是旃檀香。

「直心道場」,在《維摩經》裡講的直心,不是用歪曲或虛假的心來對待人,不是以虛偽的心來與人相處,那就是在修道。道場是修道的所在,不一定只有在打坐時才是道場,「直心」是隨時隨地,心都可以是不動煩惱的,是直的,沒有歪曲、虛偽、假造的妄念心,這就是修菩薩道的道場。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迂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佛說,譬如有窮人自稱是國家的帝王,讓政府官員知道以後,會認為他是想造反,謀取政權,而將這個窮人抓起來殺掉,何況是法王?法王是佛法中的王,比人間的帝王更重要了。所謂法王,是已實證悟境,他的智慧與慈悲不但超過凡夫,也超過了所有的聖人。聖人是十地前的十地菩薩及二乘之聖人,他們都沒有辦法像佛一樣,有這麼大的慈悲心來救度眾生。如果隨便說自己是法王,這個罪過就大了,雖然佛不會派人來殺你,然而你已種下了這個不真實的因,在果上就會遭遇到很多的麻煩,而沉淪至三惡道去。

「求佛菩提,如噬臍人」,像這樣的人要成就佛的無上菩提,就如有人想咬自己的肚臍一樣,又有誰能成就得了呢?臍帶自出生以後就掉了,只剩下肚臍眼,若是想咬自己的肚臍眼,哪有可能?經常有人後悔的時候,就被形容為「噬臍莫及」,即是已經來不及了,也沒有人能幫助得了你。

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此為《楞嚴經》第六卷的最後一段經文,也就是與觀音法門相關的最後一段話。釋迦牟尼佛最後對阿難說:「如果比丘們的心像拉直的弦,沒有歪曲、沒有曲弧,一切都是真實的,這樣就能夠進入三摩地,不會再受到魔境之擾亂,或者讓魔王、魔鬼進入你的體內。我就會說這種人已成就了菩薩的無上知覺。像我這樣說,即為佛說,不這樣說,便是魔王所說。」

「無上知覺」,實際上就是無上正等正覺。然而無上正等正覺的知見和覺性,還沒有成就佛道,這是菩薩無上的知見和覺性。

以上所講的四種清淨明誨,主要是講如何避免墮入魔境與墮入魔道,而來修學清淨、正確、正法之佛道。

《楞嚴經》第六卷本來是講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法門,但是這個世界上仍有許多人妄認為自己已經是佛、已經是大菩薩、已經是阿羅漢。釋迦牟尼佛就很慈悲地對阿難說了以上的四種清淨明誨,希望能夠接引他們、攝受他們,讓他們知道其所學的、所行的是邪道,而使他們真正能夠歸入佛法的正道,修行觀音法門的三摩地。修行此三摩地者,第一要斷淫、第二要斷殺、第三要斷偷、第四要斷妄語,如此修行,便不會墮入邪師邪說的魔道中去了。

註釋

1

以上是聖嚴法師在美國紐約東初禪寺開示的《楞嚴經》之卷六,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法門,由於四種清淨明誨只講到第三種清淨明誨「不偷盜」的一部分,於是在臺灣錄音補充沒有講完的經文,完整地解釋清楚。講的方式和以往的形式相同,不過少了一些譬喻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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