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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八輯 生活佛法類|08-10 方外看紅塵|生死大事|可以代死者捐器官嗎?

聖嚴法師

可以代死者捐器官嗎?

問:器官捐贈雖是義行,也是社會所鼓勵的,但如果當事人生前未簽署器官捐贈意願書,卻突然往生,家屬可代為決定捐贈器官嗎?如何向亡者「交代」呢?

答:以佛家觀點,灑脫一點看,人往生了,遺體就成廢物,沒有用了;幾個小時內就會開始腐敗。如果能夠及時捐出器官,遺愛人間,那是慈悲心的展現,也是為往生者植福。

如果往生者生前沒有簽署器官捐贈的文件,也沒有預立遺囑,或遺囑裡沒有提到這些,但是這個人生前是十分慷慨的,那家人應該能夠體會他的心意,代他決定捐贈遺體應是可行的。不過,如果往生者生前就對身後事很執著,比如不願火化,雖然他自己看不到了,但對後事有種種要求,那麼家人還是不要任意決定比較好。

家人到底如何決定,取決於對往生者的個性與想法的理解。從佛法的立場來看,人的軀體只是暫時的,如果一口氣沒有了,這個身體就不再是「我」了,只是個「物質」,不再有生命現象,不論如何對待這個軀體,也不再覺得痛了。這就是對生命、軀殼豁達的想法。

就像是寄居蟹、蛇和蟬的生命,都一定要經過蛻殼的階段。蛻下舊有的軀殼,就代表生命的成長。我們要有個觀念:軀體不代表生命,當生命消逝,軀體就只是個「殼」,對往生者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對於活著的人卻可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幫助有需要的病患,那是好事一樁,是助人的一大功德。

如果人在往生前,沒有機會知道這些道理,家人也來不及說服他捐出器官,可以在器官腐敗之前,由家人或宗教師在往生者的耳邊跟他說明白,讓往生者的靈魂不會對軀體執著,就可以捐器官救人。

我曾看過虔誠的父母為車禍往生的兒子捐出器官,因為父母認為,孩子在世時還來不及為世界奉獻就往生了,他有用的器官至少可以留下愛心。他們對我說:「我的孩子走了,但他的愛還是在世上流傳。」如此,孩子是大菩薩,以器官度眾生,父母也要看得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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